保障就业:稳定人心是关键
为企业未来发展积蓄更多力量
在西安的经济构成中,小微企业对西安市的贡献不容忽视,小微企业又是容纳西安就业的主力军,保障就业更是一个城市恢复经济的根本。此次公布的21条措施中,涉及保障就业的主要有五条。
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1.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交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2.加大稳岗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不少于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中小微企业的裁员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给予政策倾斜。
3.加强企业职工培训。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中安排10亿元,支持企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补贴范围。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全额补贴。对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4.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对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5.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实施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延迟复工期间,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的一定比例约定薪酬。
解读:曾昭宁说,稳就业的主战场必然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就是稳定人心,稳定西安的中小企业发展。这次出台的21条措施中,涉及就业的许多措施都非常扎实具体,将有效缓解一些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为企业未来发展积蓄更多的力量。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一带一路”与全球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冯宗宪说,逐步复工的企业一定要采取统一运输组织等方式保障职工安全及时返岗。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控安排、接纳、检测、隔离、监护等一系列工作,各类企业上班也要做好错峰、通勤、弹性工作、分散膳食等各项安排,保障就业者的健康和安全。
及时减负:税金与房租是重点
“真金白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疫情冲击情况下,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受到的冲击无疑是最直接的,他们对房租以及税金等的减免最为关注。回应关切,西安市拿出“真金白银”帮助企业渡“难关”。
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1.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及预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对于2019年11月1日之后出让且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按程序与资源规划部门签订变更协议,实施分期缴纳。疫情影响时间不计算滞纳金,不计入违约期。合同中原确定开竣工日期可根据疫情结束时间顺延。自即日起,土地成交后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已签订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成交后,建设单位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并签订承诺书后,可以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在银行抵押放款之前,须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办理正式的不动产登记手续。适时恢复网上土地挂牌交易制度。
2.减免企业房租。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非国有企业,暂定从2月份开始免收3个月房租。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暂定免除3个月房租。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业主、个人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网点设立项目,对其给予减免房屋租金等支持。
3.依法依规缴纳和减免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经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防护类物资、洗消类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纳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支持范围予以优先支持。防治新药研发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4.降低运营成本。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占道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
解读:曾昭宁表示,疫情让西安的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变得更大,尤其是一线的餐饮店、便利店,中小企业等都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西安及时关注到了这些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困难,政策制定非常全面,有利于这些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任保平也认为,“21条措施”中提出的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及预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减免企业房租、依法依规缴纳和减免税款、降低运营成本等办法对减轻企业负担、对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有重要意义。
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企业发展拥有更多“源头活水”
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无疑是发展的“源头活水”。此次疫情让一些企业的发展遇到了不小的困难,这时金融政策的支持无疑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此次发布的21条措施中,贴息、降低担保费率等都是实打实的支持。
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驻市金融机构针对我市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专项贷款服务,特事特办,尽快发放,市财政参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10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鼓励驻市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经营暂时受困的企业,实行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可采取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
2.降低信贷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特别是对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安排疫情专项再贷款额度向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驻市金融机构对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重要生活物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3.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充分发挥西安市投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通过风险分担、奖励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鼓励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最高予以全额免除融资担保费用;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降低融资担保费率0.5个百分点。对我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因降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担保费率造成的减收由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4.加强创业企业融资服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市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解读:缓解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要从根本上下功夫。曾昭宁说,面对疫情,西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餐饮、旅游等消费领域内的企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此次出台的政策中,金融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有效缓解企业遇到的资金困难,为西安经济整体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重点项目:稳健分类有序推进
保障经济基本面实现稳定发展
西安的经济发展离不开重点项目的支撑。自从2月10日部分企业复工以来,西安“三中心”以及地铁等西安重点项目的建设工地上,机器的轰鸣声再次响起,工人们的身影依旧忙碌,各项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为确保经济发展的基本面稳定,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西安的一些重点项目建设也正在逐步复工复产……此次公布的“21条措施”中,重点项目建设也成为政策倾斜的一个重点。
政策:加快恢复经济发展
1.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复工审批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优先推动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市运行和国计民生等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复工驻点指导督查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2.加快重点项目复工建设。优先审批和推动全市涉及疫情防控、国计民生、全运会配套、重大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及早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尽快推动项目复工开工。疫情缓解后,视情况推动其余项目复工、开工建设。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对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远程监测、调度,提前做好项目动工计划,鼓励本地企业建设、本地人员施工的项目尽快复工。
3.强化产业引导扶持。市级各类专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投向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研发平台、科技攻关和应急医疗救治设施、隔离设施等疫情防控急需的项目和企业,变事后奖补为事前扶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给予重点扶持。提前兑现先进制造、三个经济、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扶持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恢复旅游业发展,对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高品质酒店及民宿建设、精品旅游演艺进行奖补。
4.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对世卫组织PHEIC认定期内我市企业自费投保的短期货物贸易险或出口前附加险,按实缴保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对当年我市企业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展位费支持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超过80%。组织线上展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对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及时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解读:曾昭宁分析认为,西安的经济发展中很重要的一个支柱就是项目带动,在项目带动中最主要的就是重点项目带动。西安的重点项目保住了,西安经济发展的命脉和基本面就保住了,骨架和框架就保住了。冯宗宪说,西安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努力把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这些政策将对疫情结束后西安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随着西安正迎来新一波返程高峰,冯宗宪建议我市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先行抓好重点企业开复工率,加大开工力度;同时督促指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防护用品和生产要素保障。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等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组织线上展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同时,做好我市商贸、旅游、餐饮、酒店、景区等服务行业的复工研判工作,继续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商贸、旅游等服务企业筑底线、谋发展。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昕
我市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全力支持企业 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荣)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西安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日前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
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问题
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
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复工企业应提供防疫保护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协商处理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照医疗期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且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对在春节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帮助企业减少用工成本。对小微企业、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扩大产能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用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支持。用好培训费补贴政策,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经核实后予以全额返还。用好企业组织会费,用好工会防疫专项资金,充分调动职工参与防控疫情积极性。
此外,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比、劳动模范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评选、优秀企业家评选等荣誉授予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激励引导广大企业家和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西安地铁38处在建项目有序复工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郭沛然)昨日记者获悉,通过设置集中隔离区,加强返岗在岗人员管理,优化复工审批手续等联防联控措施,西安地铁加速推进在建项目安全有序复工。截至目前,西安地铁在建项目恢复施工38处,在岗人员共计5179人。
随着施工劳务人员陆续返岗,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外防输入和内防扩散的“双重考验”。为确保西安地铁在建76个标段,235处施工点人员健康及工地安全复工,市轨道集团制定了在建线路返岗复工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预案,要求各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对一做好返回劳务人员的盯控工作,协调开通地铁施工人员接送通道,最大程度提高劳务人员返岗率。同时会同属地街道办及卫生防疫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隔离等相关信息。
据了解,目前地铁各施工项目部已实行封闭管理,对全体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宣传;所有人员在进入工地办公区、宿舍区和施工现场时,需进行体温监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各工地均建立覆盖全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一人一档案”,严格执行“一日二次”卫生消杀制度,建立消毒杀菌登记台账;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处”,对废弃口罩进行统一处理。施工作业期间,各参建单位安排专人引领或专车接送,最大限度减少工人与外界的接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地铁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