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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税务: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核定征收类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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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来源:山东税务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核定征收类操作指南

一、 适用范围

本项操作指南适用于当前税务登记信息中为“正常”状态并已完成2019年度月(季)度预缴的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时参考使用。


二、 报表填报位置及打开方式

位置: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快捷进入方式:

方式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的待办”---“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右侧“办理”按钮进入;

方式二: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左侧“常用功能”---“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三、报表填写

电子税务局已根据纳税人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的核定文书,自动判断 “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或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 核定征收方式,如下图所示:

说明:
1、本表 “按年度填报信息” 中“小型微利企业”已实现自动判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断为“是”,否则为“否”:
①申报所属年度第4季度预缴申报表中“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年度中间停止经营的,按照最后一次预缴申报中该项确定;
②平均从业人数<=300
平均人数算法为:本年度内4个季度申报(或季度末的月度申报表),从业人数的平均值。即:平均从业人数=Avg(本年内已存在的各季度、季末月度预缴申报的“季平均”)。年度中间开业或停止生产经营的,以实际经营期为准。
从业人数“季平均”:
(“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2
注意:如果年度内纳税人使用过A类预缴表(A200000)申报的,同样纳入计算,按照A类表“按季度填报信息”对应数据计算。
③平均资产总额(万元)<=5000,平均资产总额算法与平均人数算法一致。
④应纳税所得额<=3000000,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本表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2×13行) \ [第12行÷(1-第13行)×第13行]”
2、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已实现自动赋值,规则如下:
“小型微利企业”判断为“是”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①本表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时,本行=第12行×20%
②本表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且<=3000000时,本行=第12行×15%+50000
③本表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3000000时,该行为0,同时本表“按年度填报信息”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应为“否”。
3、数据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报表。
4、在报表填写过程中,如需删除已填写数据,请点击下方的“删除”按钮。
5、请填写年度财务报表。

四、确认申报

填写完报表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系统进行逻辑关系校验,校验通过,提示如下:

点击“确认申报”提交申报表。


五、税款缴纳
(一)缴款方式维护
“税费缴纳”---“缴税方式维护”可以选择“自动缴税”或“手动缴税”。
说明:
 1、选择【自动缴税】系统默认税库银缴税方式自动缴税。
 2、选择【手动缴税】系统将申报数据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由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缴税”模块进行手动缴税。
(二)税款缴纳
1、选择“自动缴税”方式的,请注意在申报期内查看扣款是否成功,可通过首页“我的待办”查看。
2、选择“手工缴税”方式的,请在申报期内通过“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模块,自行完成缴款操作。

点击 “缴纳”按钮,选择三方协议或微信缴税等方式,完成税款缴纳。


六、申报状态及缴款情况确认

申报表提交后,可通过“我的待办”查看申报状态及扣款情况。

点击“状态”栏下的提示信息(如上图中显示的“申报成功已扣款”),可查看申报状态提示及扣款结果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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