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专注于房地产财税管理人才培养10年,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实战技能”为目的,聚焦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汇聚国内知名财税专家,“培训+咨询”双管齐下,是房地产财税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航者!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附征率
(一)附征率表(表一)
(二)附征率表(表二)
(三)适用范围
1.附征率(表一)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取得经营所得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
2.附征率(表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取得经营所得的自然人。
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取得经营所得并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管理的纳税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核定附征率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停止执行。
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12月26日

热点文章推荐

全国土地增值税政策集锦(2020年版)

建筑企业常用政策集锦

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手册大全

房开企业预收款开具销售发票,不用预缴增值税!

税局对20种合同的征管认定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一)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二)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三)

谈判定价,吃亏与否,财务得算!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新政盘点,汇算清缴前期准备必备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精选实务问答67问

怎么把公司的钱“安全的”转给股东?

税率降低,甲方要求降价结算,怎么办?

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表格)

   声明

以上法规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或涉及版权问题,烦请通过本平台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扫描下图二维码,关注“金穗源商学院”帮您走在成功的路上!更多精彩内容即将推出,敬请期待!

关于我们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金穗源商学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