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等功能优化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为您提供平稳高效的网上办税服务,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等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拓展了部分网上办理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功能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同时增加相关提示信息,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栏次,“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101160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二、调整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申报功能 在税款所属期2020年3月至5月期间,调整《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报规则,“销售不动产项目”第3栏“预征率”栏次增加1%选项,对应的第4栏“预征税额”=第1栏“销售额”/(1+5%)*1%,第2栏“扣除金额”不允许填写。 三、调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功能 对《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表样进行调整,增加一行“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您需要据实填报该数据项。 四、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 1、增加自然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申报功能。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增加“山东省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表”功能。如果您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20年4月1日起,在申报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可以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注意:在提交申请后,需要进行税源信息修改。 五、新增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新增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功能。您可以在线新增或修改水资源税税源采集信息。 六、新增电子文书送达功能 增加《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签订功能,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资格信息报告”模块进行确认书签订。签订确认书并且税务人员完成相关操作后,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获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式税务文书。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组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