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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答疑】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成待售的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刘玉章 金穗源商学苑
2024-08-24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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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问:我公司开发的商厦已经验收合格,正在招租。商厦规模较大,招租时间较长。在招租阶段是否缴纳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如果已经把部分已签订合同的商铺交给业主装修,从交付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附:【稽查案例】以会计处理错误抗辩房产税纳税义务,这个案例你怎么看?

小金还整理了“房产税纳税义务的确定”,大家可以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成待售的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一起看。

下期我们学习“房地产企业建设的地下工程出租是否缴纳房产税”,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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