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规范北京市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党政群[2019]2104号)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专注于房地产财税管理人才培养10余年,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实战技能”为目的,聚焦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汇聚国内知名财税专家,“培训+咨询”双管齐下,是房地产财税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航者!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北京市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党政群[2019]2104号

市级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京财党政群〔2014〕176号)等规章制度,现就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如下:
一、北京市各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简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二、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如需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交通工具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三、北京市各单位作为接待单位(以下简称我市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四、我市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及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加强收取费用的管理,做好业务台账登记,纳入统一核算,所收费用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或车辆运行支出。
五、各区各部门要督促我市接待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协助安排用餐应当根据出差人员告知的控制标准合理安排。
六、各区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报销具体操作规定。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10月25日



RECOMMEND
推荐阅读

☞  【工具】全国土地增值税政策集锦(2020.7)

☞  【收藏】建筑企业常用政策集锦

☞  【博弈】谈判定价,吃亏与否,财务得算!

☞  【节税】怎么把公司的钱“安全的”转给股东?

☞  【实务】房地产成本分摊方法系统解析

☞  【热点】房地产企业销售人防车位涉税解析

☞  【关注】房企留抵税额可以抵减预缴欠税吗?

☞  【核算】房地产企业增值税全程会计处理

☞  【争议】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本金,有答案了

☞  【周知】大家关注的行业税负率……

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您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金穗源商学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