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收费票据改革工作的通知
京财综[2020]2139号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京财综(2019)22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内容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本市将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含中央和军队在京所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医疗收费票据(票据样式见附件)。新旧医疗收费票据样式并行使用的过渡期截至2020年底,2021年1月1日后,原医疗收费票据样式停止使用。
二、医疗收费票据的打印应按照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填列要求,规范填列医疗收费项目、其他信息等内容。
三、本市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实际,在其他信息栏目增加个性化信息,接续填列。其中属于医疗卫生信息的,含义、内容以及后续调整由做出决定的卫生健康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释;属于医疗保险信息的,其含义、内容以及后续调整由做出决定的医保部门负责解释。
四、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北京市救护车收费专用票据、北京市临床供血收费专用票据的样式不变。
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填列要求,在2020年11月底前做好新版机打票据的打印适配工作(测试票样可提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在2020年12月底前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已使用旧版机打医疗票据的核销、未使用票据的缴销以及新版票据的领用手续。
六、各级财政部门应做好新旧票据衔接的各项工作,并对已停止使用的库存旧版机打医疗收费票据及时办理销毁手续。
七、各级卫生健康以及医保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本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时做好医疗收费票据换版的宣传工作,确保新旧票据平稳过渡。
八、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降低医疗机构电子票据改革成本,统筹加强医疗信息和票据信息管理、医保脱卡结算及防范医保资金流失等多项工作,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将统一规划全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以及区块链应用的方案,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10月27日
北京市医疗收费票据票样
(一)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
(二)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
(三)医疗收费明细(电子)式样
(四)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一联)式样
说 明
1.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印制的机打票据代码、印制的机打票据号码、(机打)票据代码、(机打)票据号码、校验码、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条形码、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联次等。2.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15磅,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7.5磅。3.规格大小。成品尺寸:210mm×127mm,误差不超过0.1mm。4.联次及纸张、墨色、套章、防伪等要求:①票据为一联:为收据联。②收据联纸张采用彩纤无碳复写上纸,克重:45g/㎡;墨色:棕色(黄色底纹);号码:左侧9位,右侧10位,防伪荧光红号;在标题正中位置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红色荧光);在正中位置套印淡黄色财政票据标识(直径30mm);距标题左侧5mm处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财政票据标识(直径12mm,在紫外线下显示浅绿色)。若为单联票据,纸张采用彩纤原纸,克重:70g/㎡。 (五)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二联)式样1.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印制的机打票据代码、印制的机打票据号码、(机打)票据代码、(机打)票据号码、校验码、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条形码、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联次等。
2.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15磅,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7.5磅。
3.规格大小。成品尺寸:210mm×127mm,误差不超过0.1mm。
4.联次及纸张、墨色、套章、防伪等要求:
①票据为二联:分别为收据联、记账联。
②收据联纸张采用彩纤无碳复写上纸,克重:45g/㎡;墨色:棕色(黄色底纹);号码:左侧9位,右侧10位,防伪荧光红号;在标题正中位置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红色荧光);在正中位置套印淡黄色财政票据标识(直径30mm);距标题左侧5mm处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财政票据标识(直径12mm,在紫外线下显示浅绿色)。若为单联票据,纸张采用彩纤原纸,克重:70g/㎡。
③记账联纸张采用彩纤无碳复写中纸,克重:52g/㎡;墨色:黑色;号码:左侧9位,右侧10位,防伪荧光红号。
(六)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式样
1.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印制的机打票据代码、印制的机打票据号码、(机打)票据代码、(机打)票据号码、校验码、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条形码、项目名称、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联次等。
2.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15磅,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7.5磅。
3.规格大小。成品尺寸:210mm×127mm,误差不超过0.1mm。
4.联次及纸张、墨色、套章、防伪等要求:
①票据为二联:分别为收据联、记账联。
②收据联纸张采用彩纤无碳复写上纸,克重:45g/㎡;墨色:棕色(黄色底纹);号码:左侧9位,右侧10位,防伪荧光红号;在标题正中位置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红色荧光);在正中位置套印淡黄色财政票据标识(直径30mm);距标题左侧5mm处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财政票据标识(直径12mm,在紫外线下显示浅绿色)。若为单联票据,纸张采用彩纤原纸,克重:70g/㎡。
③记账联纸张采用彩纤无碳复写中纸,克重:52g/㎡;墨色:黑色;号码:左侧9位,右侧10位,防伪荧光红号。
(七)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填列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