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指南
金穗源商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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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申报路径
步骤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步骤2: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申报步骤
01:
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模块后,显示温馨提示,点击“确定”,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
02:申报表填报
进入申报表后,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扣缴税款所属期、填表日期。填写相应栏次销售额本期数。
03:选填附列资料(一)
如有差额征收情况的,填写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04:选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下拉菜单,并填写相应的减免税明细并保存。
05:填报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1栏“计税(费)依据”、 第4栏“本期应纳税(费)额”根据主表2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中数据自动生成。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第5栏“减免性质代码”,选择后自动生成第6栏“减免税(费)额”。
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
06:回到主表
主表25 26 27栏附加税额根据附表二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应补(退)税额自动带出。
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当主表2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数值发生变化,或减免税明细表中限额减免数值发生变化,务必在主表数据更新后重新进入《附加税费情况表》中进行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2.享受重点群体人员、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点击“重点群体人员采集”或“企业退役士兵采集”按钮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eTax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操作指南
申报路径
步骤1:主界面-【账户】-右上角【更新核定】。
注意事项:填写报表前,因为有部分表需要带出初始化数据,请确保当月更新过核定信息。如果初始化数据有误,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可通过手动更新核定至最新数据。
步骤2:登录【eTax@SH 3】—在【税费申报】中进行选择填写。请留意税款所属期。
申报步骤
01:申报表填报
进入申报表,填写本期销售额。
02:按需填报附表一
存在差额征收情况的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附列资料一。
03:选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项目。
04:填报附表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第5栏“减免性质代码”和第6栏“减免税(费)额”。
核对检查数据正常后审核保存。第10栏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将自动带入到主表第25、26、27行次。
05:申报表发送
有审核错误的报表不能发送,请重新打开报表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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