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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关于印花税申报、退税、优惠的24个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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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销售货物并与其余二人共同签订购销合同,由谁来缴纳印花税?如何确定计税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十条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

(一)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2.我将我的房产赠与政府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十二条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3.一份建设工程合同中记载了三个不同的税目事项,应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九条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4.工程签订了施工合同当时合同签订了2000万,但是由于成本增加结算了3000万,现在要怎么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二)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5.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对方延迟支付价款现在不卖了,但是印花税已经交了,可以退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七)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6.我们签订了一份商标转让权合同金额标的是美元,应纳税额要怎么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

(五)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


7.国内企业跟国外一家企业签订合同,需要帮国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吗?纳税地点是哪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四条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一、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四)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8.各类电站与电网签订的购销电合同要按什么税目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三)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9.我们企业改制,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怎么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规定,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本文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条,第三条继续执行。


10.股东转让股权,请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四)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11.我们公司在美国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什么合同都需要缴纳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12.我们公司采购一批华硕笔记本电脑,对方公司和我们的公司的采购到货单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3.签订的销售合同没有总价款如何计算并申报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六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一、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二)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14.一家保险公司与另一家保险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综合险再保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税率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财产保险合同不含再保险合同。


15.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合同可以免税,如何享受需要备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一、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五)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6.签订的运输合同中增值税计算错误了,印花税如何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三)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17.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书立的买卖合同,书立双方都可以免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二、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18.收到退货,导致印花税多贴花的怎么申请退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八):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19.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的增值税款要交印花税吗?

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20.购买了一辆小汽车签订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21.印花税法规定的产权转移书据征收范围包括哪些,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22.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23.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24.单位、个人购买水电气的合同交不交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的税率是价款的万分之三。

《民法典》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因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两个类型合同,除了“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其他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书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税乎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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