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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怎么理解社会工作伦理的困境

22TH 邂逅社工 2018-10-31


来源|知乎


社会工作者常常置身于各种矛盾关系之中,他们不得不面对 各种各样的伦理困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们在生活方式、权利观念、文化、宗教观念等方面存在价值冲突,社会工作者很难根据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做出既符合 社会伦理又符合各方利益的选择。如何面对以及解决这样的困境,已经成为摆在当今社会工作者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 

伦理决定指人们必须在行动或实践过程中决定哪一种行为是好的或正确的,必须判断行动或实践本身对受助者的影响,以符合专业行为的道德要求。 

伦理困境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遇到的一种程道德上难以取舍的模糊和难以找到满意方案的境地。 

社会工作作过程本身足一种道德实践,它不可避免地涉及诸多的伦理决定,牵涉到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受助者的价值观和伦理选择。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首先要清楚如何作一个正确的伦理决定,然后再仔细分析如何解决相应的伦理困境问题。 

社会工作伦理属于专业伦理,是社会工作专业本身对社会工作从业者所提出的行为标准和道德理想。它集中反映了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是社会工作制度化的必要内容和显著标志之一。它的作用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工作者自我约束和自我鼓励的道德规范 
社会工作价值观能够给予工作者具体有效的实践指引。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使社会工作价值观体现得更加具体,因而使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更易于理解和践行。 

2.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准则,也是服务对象要求社会工作者协助的依据。专业伦理标准一旦颁布实施,就意味着服务群体开始全方位接纳有需求的人,意味着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开始固化。社会工作者的存在价值就在于能够满足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 

3.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共信的保护和保障的标准,也是与其他专业者共信互信的媒介。古人说“人无信不立”,诚信是道德的基础。社会工作专业向服务对象和其他专业公布自己的行为标准,就已经亮明了追求公正、正义和欢迎监督的态度。 

4.社会公众评价的标准。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刚刚起步,大多数人还不了解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伦理标准向社会公众标明社会工作的价值和使命,无疑将对我国社会工作的职业化进程产生积极的影响。

5.社会工作专业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足从业人员团结合作的基础社会工作者对同事和机构的行为同样受到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约束。社会工作专业内部的学术、教育、管理和督导行为的价值基础与服务实践的价值伦理应当保持一致。 

尽管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专业伦理标准可以在书面上表述得准确无误,但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这些价值标准来指导专业行为并非易事。原因在于:ˉ方面,以服务对象利益优先为目标的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与社会伦理以及个人伦理并不完全一致;另一方面,人的行为并不能总是与其价值观保持一致,很多时候社会工作者的知识和能力的不足也会影响专业伦理的遵守。同时,人的非理性行为也会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和伦理产生冲突。 

社会工作实践中的经常面临的伦理困境:

①保密问题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有效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使其不受伤害,这是社会工作伦理的基本原则。

②人情与法制及规定的冲突问题 
在中国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异常重要。社会工作者在处理家庭、邻里等内部成员矛盾时,往往会遇到情、理、法之间的纠葛,从而使社会工作者陷入困境。 

③价值介入与客观性的矛盾 
社会工作是一个价值主导的专业和职业,有很强的价值关怀,社会工作者也主动地将一系列价值观运用于助人的实践中,然而,社会工作也是一种科学实践,强调 方法与资料等的客观性,尽量减少个人主观上的判断,并多倾听服务对象的声音与诉求,尊重服务对象的价值选择。这里可能存在矛盾。

④社会工作者的个人利益满足与职业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冲突 
社会工作者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然而,由于职业上的要求与限制,社会工作者有时很难兼顾工作与个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专业人员尽量减少由此的冲突导致的不利影响和后果。


⑤自我决定原则 
社会工作实践中强调社会工作者尽力鼓励服务对象自我决定,目的是发挥服务对象的潜能,使服务对象在自助中成长和变化。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由于生 理、心理和其他原因,某些服务对象可能没有能力作决定,难以对自身的处境作出清晰的判断,需要通过专业社会工作者来代替服务对象作决定。这里存在着伦理困境。 


之所以将以上问题看作伦理难题,是因为我们并不容易根据既定的专业伦理标准来处理类似案例。在此,参考美国学者拉尔夫•多戈多等人给出的处理伦理难题的几个原则建议。在遇到伦理难题时可以坚持如下原则: 

1.保护生命原则 
这一原则适合所有人,既适合保护服务对象生命,也适合保护其他人的生命。


2.完全平等与差别平等原则 
如果各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都相同,而社会工作者所能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又非常充分,可以给予各服务对象平等的服务。如果资源不足,则可以区别对待。比如,在社会救助中应优先考虑给那些家庭更加贫困、健康状况较差的服务对象提供援助。 

3 自主和自由原则 
尽管专业伦理强调要尊重服务对象的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权利,但如果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涉及对自身和他人的伤害时,社会工作者要进行干预,并设法将干预风险降到最低。但是,如果干预的风险很大而收益很小,服务对象拒绝接受干预就清有可原。保护生命原则永远是第一位的。 

4.最小伤害原则 
这一原则认为,当面临的困境有可能对人造成伤害时,社会工作者应尽可能避免或防止。这样的伤害。当不可避免会伤害到与问题有牵连的一方或另一方时,社会工作者应该永远选择造成的伤害最小、带来的永久性伤害最少和伤害最容易得到弥补的方案。如果已经造成了伤害,社会工作者应尽可能弥补。 

5.改善生活质量原则 
社会工作者选择的方案应促进尽可能多的人改善生活质量。如果你的方案保护了少数人的利益,但会损害多数人的利益,那么就需要改变方案。 

6.隐私和保密原则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在尽可能与法律要求和服务对象意愿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但是,如果披露资料能够防止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话,保密原则也可以打破。

7.真诚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持诚信,应当向服务对象和公众披镣所有可以披露的信息,尤其是那些与服务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但如果因为披露信息可能会给他人、社会公众或国家造成伤害和重大损失,应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规章,并接受专家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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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卢门菲尔德和罗尔(1987)列出社会工作工作者可能经历的伦理困境的几种情况:


1. 一个人的个人价值与专业价值间的冲突。
2. 两种价值/伦理原则间的冲突。
3. 两种可能的行为方案的冲突,每一种都有强烈的赞成和反对的理由。
4. 两个不令人满意的选择间的冲突。
5. 一个人的价值和原则与一个人的认知角色间的冲突。
6. 行为的需要与反思的需要间的冲突。

菲尔德和罗尔这六点冲突时将伦理困境一定程度上具体化,把抽象的伦理具体化成为行为方案,认知角色以及行为需要等方面的冲突。其内容其实和karisma D提及4点大体相同。


举两个例子解释伦理困境:


一,个人价值与专业价值冲突。


当社工的个人价值不能接受强奸的罪犯或者未婚先孕等行为时,他就不能接相关个案,比如说一个之前是强奸罪犯的更生人士(释囚)个案需要社工辅导回归社会,这个社工就不能接此个案,因为他个人价值对强奸行为极大反感甚至深恶痛恨。此时,社工的价值又要求社工要尊重个人(respect,individualization),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价值(unique)以及对待人要看整体(treating each person as a whole)而不能因为案主的某一行为对他进行标签。


此时个人价值与专业价值产生冲突,理想的解决办法是社工转介此个案给另外社工负责。


社工也是普通人,不是圣人,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能按照社工的伦理价值进行工作生活。我们所需要做的是,了解我们哪一些服务范围自己不能接受或不能很好开展,避开个人价值与专业价值冲突以及避免个人价值影响专业判断,寻找自己适合的服务范围以及服务对象,这样既是对自己以及专业的负责,也是对案主负责。


第二个例子是我实习遇到的情况。


是实际服务与理论知识冲突(可以理解为是伦理困境的延伸)。


我进行的是院舍长者服务,一天带一长者到市区购物,回忆(缅怀)她以前走过的街道等(这位长者长期在院舍居住,与社区隔离),中午她想吃面,并坚持请我吃面表达感谢,我与其说明我正在上班并且机构有政策不允许,老人家生气了,说,你不吃我也不吃。之后,我接受老人家的好意并打算拜托机构主任将钱转交这位老人家。之后马上与督导说明这事,督导说我的专业判断是正确的,并建议我买一个价值等同午餐价值的小礼物回送给老人家。因为,退回钱给老人家一样会伤害她以及降低彼此信任。督导的建议让我豁然开朗,我们的文化讲究礼尚往来,也讲究感情来往,小礼物是最好的表达方式。机构政策或者老师都教育我们一定不能收取案主的礼物,但实际服务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情况与理论冲突,这是需要的是专业判断----怎么做对案主最好就怎么做(benefit for client )。当然,礼物的价值不能超过一定数目。这个需要根据服务机构的政策规定。罗尔斯等(2005)《社会工作实习指导》,库少雄(2003)《社会工作实习》对这些问题都有详细解读,可以具体了解。

无论是伦理困境还是实际服务与理论冲突在实际服务中都是会出现的,所以我们要运用专业判断去处理这些困境与冲突,并及时与机构主任,督导商量,和多些同工交流,这样就能减少因为处理不当导致案主受到伤害。同时提高专业修养以及技能才能让自己更有底气地相信自己的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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