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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社工行业时讯(关于社工行业的时讯都在这里了)

邂逅社工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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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上旬社工圈里发生的事


1、纪念汶川地震十周年——灾害社会工作国际研讨会在成都举办


在汶川地震十周年之际,为总结社会工作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经验,加强灾害社会工作理论交流,对灾害社会工作实践进行回顾与反思,2018年5月12-13日,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和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主办了以“让救灾更有力”为主题的纪念汶川十周年灾害社会工作国际研讨会。


2、河南省首个“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签约


“我志愿加入司法社会工作者队伍,献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我宣誓:恪守司法社工准则,遵守司法社工章程……” 5月15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9名司法社工代表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拉开了金水区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的序幕。

当日上午,河南省首个“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签约仪式在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举行。

为缓解案多人少,未检检察官忙于司法办案,一定程度上弱化帮教挽救工作的矛盾,该院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向市场和社会“借力融智”,探索司法社工服务介入制度,有效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3、温州市第三届“十佳”社工评选活动启动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优秀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他们活跃在全市城乡社区、民政、司法、教育、卫生等基层岗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他们秉承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专业的方法,数年如一日,服务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青少年、低保家庭等重点人群,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进一步弘扬社工精神、传播社工理念、树立社工典型,由浙江省温州市委社工办、温州市民政局主办的第三届“十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选活动将于2018年5月21日正式启动。


据介绍,此次评选分为网络投票、机构评审、专家评审三种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占分20%,机构评审占分40%,专家评审占分40%。最后综合评定确定10名“十佳社工”与10名“优秀社工”。


4、上海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探索社会工作等职业职称试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日披露,沪已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畅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等6类人才职称通道,同时探索网络文学、社会工作等新兴职业职称试点。


官方认为,这一改革将惠及沪上27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涉及科技、经济、农业、工业制造、城乡建设、宣传文化、社会事业(推进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司法矫正、卫生服务等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改革)等多项重点领域。


此次改革将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在部分领域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改革拟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关注、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问题,将进一步打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等6类人才的职称通道。


5、江西南昌: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市人才行动计划


为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4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明确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南昌市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


《意见》强调,“未来5年,每年打造1-2个不少于10名专业社工人才的精品社会组织,每个资助10万元”、“每两年开展一次社会工作人才评选,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鼓励大中专院校与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下一步,南昌市民政局将积极协调南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工作实际,配套出台促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力度。(通讯员 魏民星)


6、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是真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在各地落实落细,近日,团中央社会联络部联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财政部综合司(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山东济南召开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华东、中南、西南片区座谈会。


7、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示范志愿服务组织创建和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示范志愿服务组织创建和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公开接受省内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申报,经全程跟踪、监测、评估,创建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各10家,评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20个,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活动周期

 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公信力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2016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近两年年检合格;

3.2018年度经费总量不少于50万元且自筹社会资金所占比例不低于50%;

 4.内部治理能力强,人才梯队合理、稳定,坚持公益性、民主性、规范性的运作;

5.专业能力强,专业服务质量高,严格执行专业操守,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成效。

(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公信力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2016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志愿服务组织,近两年年检合格;

3.组织架构健全,志愿者管理规范完善,志愿者成员认同并遵守志愿者守则,体现志愿服务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展现出良好的志愿服务组织形象,且志愿服务队伍比较稳定持久,拓宽志愿服务工作领域且具有特色成效;

4.围绕社会治理、社会文明、社会进步为主题,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深受服务对象好评,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5.组织注册志愿者不少于100人且年度参与志愿服务率不低于30%,人年均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6.有常态化、规范性的志愿服务项目,项目队伍中有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者优先。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1.申报主体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广东省内由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负责的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案例,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同一申报人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所提交案例不超过3个,如提交案例超过以上数量,则按提交时间顺序依次列入初审环节,超出限额的不列入初审);

3.申报的案例须已完成资料收集、分析预估、服务计划等工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

    4.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解决复杂疑难专业问题;

5.无违反社会工作伦理或职业道德的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创建和评选程序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1.预申报并接受监测。有意参加创建活动的组织,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根据本组织2017年的工作情况填写《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预申报表》或《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预申报表》,并上报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预申报,于2018年10月15日前上报2018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申报组织自申报之日起,须接受我厅的动态监测。

2.正式申报。2019年1月15日前提交《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或《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正式申报。

3.专家评审。我厅于2019年2月至3月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资格审核的组织进行评审,通过路演、专家问答等环节,综合评选出拟评定的示范组织。

4.评选公示。拟定名单经地市民政部门审核和我厅审定后,于2019年3月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二)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1.受理申报。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社工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初审。2018年6月至9月,对申报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的进行资格性审查,分批公布符合纳入参评案例名单。

3.跟踪监测。申报人自纳入参评案例名单后至12月,每月在线填报《案例进度报告》,接受实地督导、动态监测和过程评估。

4.提交案例。申报人应于案例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线提交《案例总结报告》及撰写完善的案例文章,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5.专家评选。我厅于2019年1月至2月组织有关专家对被纳入参评案例名单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结案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未结案案例纳入第二年评选范围),综合评选出拟表彰的案例。

6.评选公示。拟定名单经地市民政部门审核和我厅审定后,于2019年3月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1.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近两年年检合格报告书复印件各一份;

3.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材料;

4.申报主体认为有利于评选工作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1.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近两年年检合格报告书复印件各一份;

3.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资料;

4.申报主体认为有利于评选工作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1.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一式三份);

2.案例申报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认为有利于评选的案例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线下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有意参加创建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登录申报官网(网址:https://jinshuju.net/)于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线上预申报,按要求提交《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预申报表》和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等申报资料;于2018年10月15日前线上提交2018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于2019年1月15日前线上提交按照《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资料,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有意参加创建示范志愿服务组织的,登录申报官网(网址:https://jinshuju.net/)于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线上预申报,按要求提交《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预申报表》和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等申报资料;于2018年10月15日前线上提交2018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于2019年1月15日前线上提交按照《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资料,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有意参加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的,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在线填写提交《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在线申报网址:https://jinshuju.net/f/tXphGk),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以寄出日期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请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我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积极鼓励、广泛动员本区域内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助理)社会工作师认真申报。

(二)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个人的指导,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示范性,真正树立善于创新、成果显著、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和标杆。

(三)严守时限,及时申报。创建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评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活动申报表、创建(评选)标准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请各地民政部门督促有关组织、(助理)社会工作师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创建

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7楼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

2.联系人及电话:李颖娜、彭军霞020-83646441。

3.网络地址:

(1)创建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预申报,网址: https://jinshuju.net/f/78AaIA。

(2)提交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网址: https://jinshuju.net/f/HSdeMd。

(3)提交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评选材料网址:https://jinshuju.net/f/QfNql4。

4.联系邮箱:2737043452@qq.com。

5.监督电话: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020-83312007/83346787。

(二)全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创建

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7楼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2.联系人及电话:黎莹舒、吴丽舒020-83646377 ,83637640。

3.网络地址:

(1)创建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预申报,网址:

(2)提交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网址:https://jinshuju.net/f/ZHrVgG。

(3)提交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评选材料,网址:https://jinshuju.net/f/6VvqLF。

4.联系邮箱:gdsgfwrx@163.com。

5.监督电话: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020-83312007/83346787。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

1.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24号202,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2.联系人及电话:魏志娇、赵婷0755-84235810。

3.联系邮箱:ciweigongyi@163.com。

4.网络地址:

(1)《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https://jinshuju.net/f/tXphGk。

(2)《案例进度报告》:https://jinshuju.net/f/rT0T1t。

(3)《案例总结报告》:https://jinshuju.net/f/mmXBjv。

5.监督电话: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020-83312007/83346787。

   

附件:

附件1:创建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申报表、创建标准、申报指引

附件2:创建全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项目申报表、创建标准、申报指引(印发稿)(1)

附件3:评选全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评分标准、申报指引、进度报告表、总结报告表(印发稿)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18日



8、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监狱戒毒警察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定位和职责


5月24日,司法部在广东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出席会议,会上传达了傅政华部长的重要批示并讲话。


傅政华部长做重要批示

要求各地社区矫正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研究新时代社区矫正规律,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和矫正模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承担起刑罚执行职责;


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发挥亲情、友情力量的感化帮助作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重塑人生,重新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9、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成立


近日,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在汉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章程(草案)》等制度,选举出了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开展了以“新时代社会工作创新发展——创新三社联动,营造美好社区”为主题的辅导讲座。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京、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景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吴斌祥致辞,省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处长陈五川宣读了贺信。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局社会工作主管科室(处室)负责人,省民政厅机关处室(单位)代表以及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10、安徽铜陵:社工待遇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人社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的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6类主要职责,分类确定了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设置要求和岗位开发方式,规范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任要求,建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考核制度。重点对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13类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提出要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专技岗位总量的30%;对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4类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分别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要求。


《意见》强调要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确保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力成本作为项目资金的重要核算依据,规定原则上人力成本不低于项目资金总额的50%。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激励机制。要关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鼓励各相关单位落实社工培育发展资金。对经单位同意,在职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和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其学费、考试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对取得相应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会工作岗位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要强化社会工作人才保护与转化,深入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活动,鼓励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成果转化机制,营造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地位、发挥社会工作服务专业作用的浓厚氛围。


《意见》还分别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落实工作职责,加快推进落实,加大资金支持,加强宣传引导的保障措施。(通讯员  高洁)


11、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工论坛举行 探讨社工发展道路


5月28日,由共青团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委、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办的“2018年福建省青少年事务社工论坛”开幕。论坛总结过去十年福建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发展成果和基本经验,探讨福建社会组织朝着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

“十年前,很多人不知道社工是什么人,是干什么的,我们曾被人当做推销人员驱赶。”福建省政协委员、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首批社工刘安娟提起自己这10年的社工经历,几度哽咽。“十年前福建省的青少年社工工作刚刚起步,社会对社工的工作认知度还很低。社工的待遇和保障都还不太完善。从事社工的第三年,有一个深夜,我接到一个家长的求助电话。家长说,女儿和她的爸爸起了非常严重的冲突,希望社工可以帮助他们。”刘安娟说,那一刻她感觉到社工这一职业是被需求的,这也是她一路坚持下来的动力。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7年年底,福建省共建立了团属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80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696名。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杨溢表示,全省青少年事务社工十年的发展成绩固然可喜,但是今后发展中仍面临不少问题与困难。下阶段团福建省委将争取联合福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相关办法,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完善购买内容和指导性目录,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通过出台文件,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社工的资金投入。此外,还要加强社工人才培养与使用,继续和福建省内有开设社工专业的高校合作共建青少年社工人才基地。


另外,记者获悉,福建省还将积极围绕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点领域,探讨合作开展创设包括关爱留守儿童、青少年禁毒、法制宣传、校园安全等社会工作项目,争取项目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公益组织参与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中来,调动社会资源投入社会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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