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这样干
导 读
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将对省级和计划单列市2017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体检”。
土地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自2008年开始,今年是第十一个年头。
围绕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要求,立足土地督察工作定位,在系统总结近年来督察工作实践、兼顾各督察局实际情况并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今年的例行督察
☑ 在内容上,更加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任务更加明确;
☑ 在督察重点上,强化对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在工作安排上,注重统筹协调,增强监管能力,突出减量、提质、增效;
☑ 在组织方式上,坚持“统分结合”“点面结合”,注重提高督察发现问题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土地例行督察为地方“把脉问诊”,帮地方“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助推自然资源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从而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01
坚持统分结合
围绕中心精准锁定督察内容
今年的例行督察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分统一开展的督察内容和督察局自行选定的督察内容。其中,统一开展的督察内容包括地方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执法、违规以地融资情况及对往年例行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五个方面;各督察局自行选定的督察内容由各督察局结合区域特点,自行研究确定和组织开展。
耕地保护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发布一年来,各省(区、市)均已下发或即将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文件部署落地生根是今年的重点。为此,今年例行督察将以督察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为重点,监督检查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情况,严查违法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
节约是大战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落实节约优先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围绕促进节约优先战略落地生根这一目标,今年的例行督察主要监督检查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情况,同时核查截至此次督察时土地闲置情况。
加强执法监督是建设法治国土的重要内容。根据掌握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查处情况,今年的例行督察将重点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土地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地方以生态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建设占地情况、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职责履行等情况。
近年来,在各方努力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无序扩张的势头总体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地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发展的惯性仍然存在,违规以地融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例行督察将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违规以地融资问题作为一项专项任务纳入其中,重点核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印发以来,驻点督察地区和其他实地核查地区以融资为目的违法违规批地、供地、登记、发证情况,堵住以地融资的旁门左道,助力打好防风险攻坚战。
今年,土地督察机构还将对往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梳理排查整改遗留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地区,抽查核查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相关土地利用和管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实施。
在“统”的基础上,各督察局将结合区域特点,对地方政府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土地政策、“三去一降一补”土地政策及与之相关的土地审批供应情况,自然资源领域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02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土地督察质量和效能
例行督察作为土地督察机构的核心业务、拳头产品,进一步做精、做细,提升督察质量和效能,是今年工作安排的核心。
发现问题是土地督察工作的生命线,解决问题是督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提升土地督察质量和效能,关键是要做好“三个善于”。
善于统筹点面“督”出管地用地实效
开展例行督察,人手少、工作量大,尽可能地把准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脉”,督促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就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做到统筹全面、突出重点。
根据督察掌握情况,土地督察机构应用部统一套合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等数据,分析研判省域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和土地执法等总体情况。综合省域研判和地方核实举证有关情况,选取问题突出、用地量较大及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重点地区开展驻点督察,对地方举证存疑的问题,采取抽查的方式开展实地核查。
如此,一方面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对省域情况开展研判,掌握面上情况,揭示普遍性问题;另一方面抓好对重点地区的“全面体检”,深挖问题线索和根源。抓全面与抓重点有机结合,让例行督察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善于抓住问题“督”出管地用地实效
发现问题要火眼金睛、明察秋毫,分析问题要把准脉象、找准病根,解决问题要对症下药、开好药方。
今年,土地督察机构综合地方核实举证确认、驻点督察发现、抽查核查判定的问题,对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研判,分析评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土地管理职责履行、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分类分层次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以省级为单位的例行督察意见,督促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组织纠正整改。
为推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土地督察机构近期修订了督察发现问题分类指引,制定了督促整改指引,要求严格督察发现问题认定和整改标准。
善于盯住责任主体“督”出管地用地实效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地方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土地督察机构发挥监督作用,工作目标一致,职责相辅相成。
例行督察中,土地督察机构将坚持“不取代、不改变”的原则,充分发挥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主体作用和土地督察监督作用。对省域研判的疑似问题清单,督促省级层面组织开展核实举证并报送有关成果;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省级层面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时进行约谈问责。
今年,土地督察机构将强化对土地违法违规典型问题和问题严重地区的督促整改。各督察局将筛选一批重大典型问题移交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组织限期查处整改,推动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或司法等有权机关处理。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混乱的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对违法违规问题特别严重且整改不力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压实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体责任,激发其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内生动力,引导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和管理长效机制,主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及时亮红灯。
为提高督察工作质量,今年土地督察机构还将建立督察意见集中会审审查机制,通过会审方式,按批次审查例行督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督察意见等。
03
强化责任落实
在新时代的春天奋勇前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强调,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一个人、一支队伍,不管走多远,无论登多高,都不能改变出发时的初心,也不能忘记肩上担负的责任。
土地督察的初心,就是为国为民督察,就是要始终牢记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始终做耕地保护红线的忠实守护者、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推动者、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捍卫者。于例行督察而言,这是一个品牌,更是一份责任,督察干部的业务能力、责任心,是影响督察效能的主要因素。同样一个案卷,有的可以发现问题,有的可能蜻蜓点水;同样一个现场,有的可以发现重大问题,有的可能走马观花。
“土地督察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及时指出和报告是渎职,而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是不称职。”怎么才能做到不失职、不渎职和称职?今年例行督察,就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落实规定动作、严格质量管控、加强请示报告、严格工作纪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重大土地违法线索,各督察局要坚持做到现场调查核实,了解真实情况。对重大问题整改,严格督促跟进,逐一实地核查,坚决避免出现未经现场调查核实层层转报、草率下结论作判断等情况。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土地督察机构今年年初举办了首次全员业务培训视频会,邀请部有关司局同志讲解土地管理新政策规定、新技术标准、新工作要求等,帮助土地督察干部更加深刻地理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和部党组决策要求,更加准确地把握土地管理新的政策动向和工作动态,提高履职能力。
例行督察也不能“单打独斗”,只有与相关工作统筹融合,打好“组合拳”,才能迸发出更大的能量。今年例行督察将做好与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的协同,做好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工作、其他督察工作的衔接,形成监督合力,促使地方进一步管好用好土地。
党风廉政建设是土地督察的生命线。例行督察特别是驻点期间,督察干部往往一两个月的时间都扑在地方,既是监督主体,又是被监督对象,督察干部的一言一行,地方的同志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因此,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政规定,努力践行“对党和国家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对本职工作一丝不苟,对言行举止严格要求”的土地督察核心价值观,强化廉政风险点管理,加强督察巡视,做到依法督察、廉洁督察。
走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土地督察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国家着力强化自然资源统一监管,对土地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聚焦重点任务,狠抓责任落实,敢于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自我革新,在新时代的春天里奋勇前行,书写土地督察工作新篇章。
内容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文中配图为编辑自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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