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佛教的无神论
如何理解佛教的无神论
圣严法师
这是宗教学上的一个专有名词。世间有两种无神论,一种是唯物的无神论;一种是佛教所说的无神论。
唯物无神论否定一切精神的独立存在,也不信有鬼神的世界。而佛教所讲无神论,是说诸法由因缘所生,宇宙万物由众生的共业所成,承认有精神、有鬼神,只是不以为有一位如一神教所说的全知、全能,主宰创造宇宙的,既是最初也是最后而唯一的神。
神的分类,从宗教学上,可分做多神、二神、一神、泛神以及无神的信仰。多神是一般的民间信仰,没有组织、没有体系,是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态,也是地域性的宗教型态。例如:中国民间的神,分做地方的、国家的。地方的又分做祖先神和自然神,它的名称和形象,可以因地、因时而异;国家的神是全国和全民族的元祖或山川日月。
至于二神信仰,是把善恶分为两种势力。最初是两个敌对民族各自将己方的保护神视为善神,而对方的则为恶神,后来经由各民族的统一之后而形成了二神的信仰,那便是恶神为魔鬼,善神为上帝;不过,既崇拜魔鬼,也崇拜上帝的宗教,在世界上只有波斯的祅教。基督教虽然也相信魔鬼和上帝永远的存在,但是只拜上帝,不拜魔鬼,有二神教的内容,只取一神教的形式。
所谓一神教是说,万物由一神所创造、控制、毁灭,神有大能、权威来主宰万物,正如中国人所称为的造物者,基督教所说的耶和华。基督教虽然也相信有天使、天子、天女、天神,那是唯一上帝的扈从,也是唯一上帝的创造物,不可能成为上帝的继承人和与上帝相等地位的另一位大神。
至于泛神,是哲学家所相信的理念之神,它是宇宙的本体,自然的法则,并没有人格的形象,却是万物所出生和所回归之处;神不能有意志地爱人,人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和敬爱神。
至于无神,本文刚才已说有二类。一是唯物论的无神,认为宇宙人生的一切现象,都是由物质运行所产生,除物质的活动之外,没有离物质而存在的灵体。人在出生以前,没有过去,死亡之后,没有未来;如果说有,是肉体遗传的源头和延续。对个人而言,人死如灯灭,纵然也承认人在世间时所发挥的精神力量,不论是学术的、政治的、艺术的,都能够影响于后世;但那是物质,而不是精神。人能够怀念古人,古人却不知道我们怀念他,因为他们根本已不存在;怀念古人不为慰灵,乃为见贤思齐的自励励人。
佛教的无神论主要是基于诸法从因缘所生的现象,说明众生是由业力感得的果报。每一众生,各自造业,个别受报,而许多众生,于往昔生中,曾造无量业;同类的业因,感同类的果报,出生于相同的环境,这就是佛说众生无尽、世界无穷,是众生的自作自受。
我们的世界属于太阳系的范围之内,是由地球人类及生于此界的其他众生,往昔的共业所感,并不如一神论者所说是神创造而来。而对于神的认识及神的需求,实际上是因人的需要而有。全知的一神不是真的,但不能说他即等于无神,从信仰者说,他是有的;从被信仰的神而言,他可能是大力的鬼神,大福德的主神,或来自于他方世界的天神。他们不只有一个,因此,一神教的信仰者们,本身就有分裂,对于一神的形象、理解和感受都不一样,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此一神信仰,其实是多神信仰的升格。
佛教的无神,并不否定多神、二神,乃至于一神的信仰和作用,只是把它们当做众生的类别,所以《华严经》、《地藏经》,乃至于《阿含经》等,都讲到鬼神。佛教不是‘无鬼神论’者,而是不以为有独一无二主宰宇宙的创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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