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科学》2022年第11期目次及摘要
土地整治
土地管理
土地经济
土地生态
案例研究
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共同富裕:基于浙江省象山县的案例分析
鲍海君,叶 成,徐之寒,等
村集体参与对农地规模经营模式形成与运行的交易费用影响——基于案例比较分析
周 洁,刘 艳,饶芳萍,等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和作价入股的交易成本控制研究——基于上海市的案例证据
徐小峰,王克强,毛熙彦,等
书 评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逻辑——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中国故事:地方政府行为的逻辑》
张安录
作者:金晓斌1,2,罗秀丽1,周寅康1,2
单位:1.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2. 自然资源部碳中和与国土空间优化重点实验室
摘要:研究目的:剖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基本逻辑、关键问题和主要关系,以期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文献综述法、理论分析法,归纳演绎法和图示法。研究结果:(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遵循人地协调的共生逻辑、综合治理的系统逻辑、城乡统筹的整体逻辑、生态文明的价值逻辑、供需匹配的实践逻辑和以人为本的民生逻辑;(2)当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关键问题包括理论与实践存在目标偏差、试点选取行政倾向明显、公众参与不充分、“全域”特征未彰显等;(3)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多类导向、多元要求及多面问题,辨析了要素与系统、项目与整体、农业与产业、供给与需求、城市与乡村、整治与规划、效率与正义、保护与发展、传统与现代9对关系。研究结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兼具工程属性、管理属性和社会属性,从基本逻辑、关键问题和主要关系进行全面解析,有利于系统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理论研究对整治实践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空间;基本逻辑;乡村
作者:吕天宇1,2,曾晨1,2,岳文泽3
单位:1.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华中农业大学国土空间治理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研究目的:剖析“双碳”目标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互馈关系,解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减排增汇的内涵特征、机理和路径,为“双碳”目标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的优化提供科技支撑。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双碳”目标赋予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减排增汇的新时代生态要义,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以赋能“双碳”目标的实现,二者具有相辅相成的互馈关系。(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系统内涵体现为通过培育多元主体低碳理念,在低碳化整治工程的基础上,优化国土空间碳源/碳汇格局,推动产业活动低碳转型。(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减排增汇过程形成了多要素综合作用的“外缘—内核式”复杂系统,“社会—经济—生态”外缘系统发挥支撑和约束作用,内核系统实现“人—地—业”的协同发展,外缘内核之间双轮耦合,系统推进。(4)最后通过强化“双碳”目标在“社会—经济—生态”外缘系统中的约束作用,构建 “人—地—业”内核系统的减排增汇实施路径。研究结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减排增汇路径探索是响应“双碳”目标的时代所趋,需要结合内外部环境统筹推进,破解乡村系统实现“双碳”目标的现实压力,助推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减排增汇;双碳;外缘-内核
基于生态安全格局的国土综合整治关键区识别与策略研究
——以辽宁庄河为例
作者:沈振,高阳1,2,刘悦忻1,崔立晗1,宋翠苓1
单位:1.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摘要:研究目的:基于生态安全格局视角识别庄河市国土综合整治关键区域并针对性地实施保护策略,避免整治过程中对景观连通性和完整性的破坏,为生态型国土综合整治提供参考。研究方法:MSPA、连接度分析、成本距离分析、空间句法。研究结果:(1)从空间结构和生态功能两方面综合选取生态源地可以兼顾连通性与生态价值,空间句法的引用则对于源地及廊道的优先级确定提供了有益的补充。(2)庄河境内生态源地共计18个,面积达558.11km2,北部山区的主要类型为林地,南部平原地区则以湿地为主;(3)生态廊道达653.67 km,由南向北逐渐复杂化、网格化,连通性逐渐增强;(4)国土综合整治关键区域中,未利用地避免开发面积5.66 km2,建设用地需减量化11.05 km2,采矿废弃地优先治理区达80.55 hm2,生态障碍点共计6处。研究结论:从生态安全格局视角出发,识别国土综合整治关键区并提出对应策略,可以有效避免传统土地整治过程中的生态流阻隔、生态孤岛等问题,为生态型国土综合整治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为当前空间规划的实施提供支撑,未来需探讨海陆统筹的国土整治与修复。
关键词:生态安全格局;MSPA;景观连接度;空间句法;国土综合整治;庄河市
农户参与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意愿与行为悖离
——来自安徽省寿县的实证分析
作者:蔡俊1,宋小杰1,蔡尚乐2,方林1,项锦雯3
单位:1.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海南大学旅游学院
3.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研究目的:厘清农户参与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意愿与行为悖离的显著影响因素、因素间层次关系及关联关系,为完善农地整理项目长效利用机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方法:以安徽省寿县的334户农户为调查样本,基于“动机—机会—能力”理论分析框架,建立二元Logistic模型对悖离的影响因素进行检验,并借助解释结构模型识别系统关键因素及层次关系,依据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诠释因素间关联关系。研究结果:(1)农户3个维度13个因素是悖离的显著影响因素,其中,能力维度的显著因素总体影响最弱,机会维度的显著因素总体影响最强。(2)导致悖离的深层因素是农户年龄、受教育程度与非农业收入比例等禀赋异质性。(3)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进一步诠释了农户禀赋异质性从深层根源上影响了治理结构形式与激励措施的绩效,农业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等“小组织”更能促成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的集体行动。研究结论:不同层次关系因素导致了农户后期管护意愿与行为悖离。建议从增加农户就地非农就业机会与收入、提高政府后期管护角色地位、推进农地流转等入手,助推农户意愿转化为实际行动。
关键词:意愿;行为;悖离;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
作者:徐忠国,李冠,卓跃飞,陈阳,王雪琪
单位: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系
摘要:研究目的:通过考察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简称“宅地盘活”)和清单管理的制度文本和社会实践,揭示宅地盘活清单管理的整体制度逻辑。研究方法:法律社会学和行政管理学相结合的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结果:宅地盘活的政策内涵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清单管理的政策内涵是实施技术治理的科学理性,转变政府职能,清晰界定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宅地盘活偏重于私权保护,对管理负外部性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公权问题重视不足。清单管理存在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之间内在逻辑不统一的问题。宅地盘活清单管理需要构建一个统一协调、科学理性的内在制度逻辑。研究结论:三张清单是宅地盘活中界定市场与政府边界的重要制度工具。宅地盘活权力清单着眼于构建有限政府,其适合的理想构造型式为“权力追责”型;责任清单着眼于构建责任政府,其适合的理想构造型式为“职责追责”型;负面清单着眼于构建有效市场,其适合的理想构造型式为“分立耦合”型。宅地盘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与负面清单的禁入行为和限入行为清单相衔接,权力清单的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分别与责任清单进行逻辑关联。
关键词: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清单管理;制度逻辑
宅基地政策本体建设水平影响因素的组态研究
——基于我国14个首批试点地区的定性比较分析
作者:宋敏1,杨紫雯1,胡银根2
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研究目的:以我国第一批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的14个县(市、区)(不含西藏曲水)为研究样本,揭示影响宅基地政策本体建设水平的核心影响因素及其组态作用路径。研究方法:模糊集定性比较法。研究结果:(1)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和政策环境维度的各单一因素均不能单独成为影响宅基地政策本体建设水平的必要条件,政策本体建设水平是多个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2)“双重禀赋主导下的地方政府推动与经济支撑路径”和“治理—收入—优势资源主导下的宅基地禀赋与经济支撑路径”是促使宅基地政策本体建设达到较高水平的两种组态。(3)优势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对宅基地政策本体的建设水平具有普遍性影响。研究结论:应立足本地实际,着眼于多维因素的协同联动,选择适合的路径精准建设宅基地政策,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有效推进提供制度基础。
关键词:宅基地政策本体;政策建设水平;定性比较分析;组态;影响因素
作者:黄奕淇,曲卫东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研究目的:采用国内42个城市住宅用地出让数据,基于拍卖关联价值模型分析“两集中”供地政策对土地出让价格及溢价率的影响机制。研究方法:双重差分法、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模型。研究结果:(1)前两轮集中供地显著提升了住宅用地出让单价,首轮和第三轮集中供地提升了土地出让溢价率;(2)“两集中”供地通过竞拍者私人价值渠道“筛选”出资金实力更雄厚的联合竞得人参与竞价,从而提高了土地出让价格;(3)“两集中”供地通过市场预期渠道稳定土地出让市场预期,对土地出让价格起到了平抑作用。研究结论:“两集中”政策在短期内改变了市场供求节奏、土地出让竞争格局和竞拍者市场预期,导致地价与溢价率波动。未来“两集中”政策管理需要注意土地供应总量与结构的合理性,弹性调整出让规则,强化集中供地市场信息公开与稳控机制。
关键词:“两集中”政策;住宅用地;土地出让规则;市场预期;双重差分
作者:邹梦玲,陈美球,张 婷,黄唱
单位:江西农业大学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中心/江西省鄱阳湖流域农业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
摘要:研究目的:通过剖析城乡“两栖占地”农户对于宅基地退出补偿偏好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差异化补偿激励政策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多元无序logit模型。研究结果:(1)城乡“两栖占地”农户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补偿偏好,依次是现金补偿>申请宅基地优先>购买商品房享受政策优惠。(2)年龄越小、家庭户口人数越少、城镇住房数量越多和宅基地面积越大的城乡“两栖占地”农户,更愿意选择现金补偿作为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方式。(3)家庭常年在外务工人数越多、现有居住满意度越低和村庄所处地形越平坦的城乡“两栖占地”农户,更愿意选择“购买商品房享受政策优惠”作为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方式。(4)宅基地已经确权颁证、服从所在村小组搬迁和所在村靠近城郊地区的城乡“两栖占地”农户,更愿意选择“申请宅基地优先”作为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方式。研究结论:对于城乡“两栖占地”农户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补偿,应针对不同农户群体采取差异化的补偿方式。
关键词:城乡“两栖占地”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偏好;多元无序logit模型
作者:崔新蕾,何爽
单位: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研究目的:探究经济增长目标对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影响及作用机制,为衔接新时期“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完善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系统广义矩估计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研究结果:经济增长目标与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呈负向关系,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前的抑制性作用显著,对工业产值占比高与市场化总指数低的城市抑制作用显著;经济增长目标提高会导致政府干预程度上升与资本错配加剧,进而对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产生负向作用;对“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宗数和总面积均呈显著负向影响,降低招标出让的平均价格。研究结论:审慎优化经济增长目标制定,适度弱化政府干预,稳步提升资本与工业用地要素协同配置效率,纵深推进新发展阶段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策略改革。
关键词:土地经济;经济增长目标;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作者:赵晶晶,葛颜祥,李颖
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研究目的:探讨“多主体协同”对流域生态补偿运行绩效的影响及作用机理,厘清流域生态补偿运行绩效提升的内在逻辑,为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结构方程模型。研究结果:(1)主体关系、协同态度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生态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2)协同能力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生态效应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对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则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侧面反映出现阶段流域生态补偿运行绩效仍不尽人意。(3)主体关系是提升流域生态补偿运行绩效的关键,在协同态度、协同能力对运行绩效的影响过程中起中介作用。参与者决策是否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建立高质量关系主要受沟通、信任及公平的影响。(4)多群组分析结果显示,高质量的主体关系更能提高受益区群体参与流域生态补偿的积极性,进而提升流域生态补偿的社会效应。研究结论:为发挥“多主体协同”在提升流域生态补偿运行绩效方面的积极作用,需重视加强异质性主体对共同参与流域生态补偿期待与信心,提高各主体生态保护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利益相关者间关系质量。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多主体协同;运行绩效;主体关系;主体因素
作者:鲍海君1,叶成2, 徐之寒3,韩璐1,赵曼孜1,周丽萍2
单位:1.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2.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3.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
摘要:研究目的:基于浙江省象山县的案例分析,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交易成本分析法。研究结果:(1)通过象山县纵向案例分析,提出了“确权—赋能—活化—保障”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共同富裕的演化模型;(2)运用交易成本理论,聚焦宅基地社会保障属性与财产功能属性的动态平衡,揭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可从巩固共同富裕制度运行基础、放活共同富裕制度内生动力、拓宽共同富裕财产增收渠道、构建共同富裕红利分配体系四条路径整体推进。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共同富裕;浙江省象山县;案例分析
作者:周洁1,刘艳1,饶芳萍2,王珏3,石晓平1,4
单位:1.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3.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4.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
摘要:研究目的:基于江苏金湖、太仓和上海松江的案例,考察不同模式中村集体参与对农地规模经营形成与运行中交易费用的影响。研究方法:理论研究法、案例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1)在农地规模经营的形成中,由于缔约频率与主体的差异,“农户+规模经营主体”模式的协调费用要略高于“农户+村集体+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户+村集体”模式。(2)在农地规模经营的运行中,由于村集体对农地剩余控制权的掌握程度不同,“农户+规模经营主体” “农户+村集体+规模经营主体” “农户+村集体”三种模式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履约风险依次降低,但是“农户+村集体+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户+村集体”两种模式中的村集体存在侵占其他主体权益的风险。研究结论:村集体参与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减少农地规模经营模式形成和运行的交易费用,但同时可能会增加不同经营模式运行中侵占其他主体权益的风险。建议引导与鼓励村集体参与到农地规模经营中,并强化农地规模经营风险的监管和防范,因地制宜地推广不同农地规模经营模式经验。
关键词:村集体参与;交易费用;经营模式;农地规模经营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和作价入股的交易成本控制研究
——基于上海市的案例证据
作者:徐小峰1,2,王克强3,毛熙彦1,王官青4
单位:1.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2.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摘要:研究目的:对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和作价入股两种供地方式的交易成本控制措施,提出控制交易成本、优化管理政策的建议,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1)探索构建了“供应(交易)→制度环境→交易属性→交易成本→供应(交易)”闭环式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成本控制理论分析框架。(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制度相对完善,交易成本控制效果好于作价入股;在缺乏规范制度安排情况下,政府背书或担保、建立利益联结体等非正式制度安排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交易成本。(3)缺乏交易平台、交易程序和规则不完善、交易合同不规范、基准地价与价格评估不完善、监管程序缺乏等是影响交易成本控制的重要制度因素。研究结论:应当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交易程序和规则、规范交易合同文本、完善用地管理政策体系等,以降低交易不确定性,有效控制交易成本。
关键词:土地管理;交易成本控制;案例分析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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