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中国内地首家专门从事金融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与结算的公司制交易所,成为继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之后的中国内地的第四家期货交易所。中金所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期货大厦内正式挂牌成立。
5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证监会前期任命,朱玉辰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任总经理。上市品种由沪深300指数期货首发登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发展金融期货,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适应经济新常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金所以服务实体经济需要,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宗旨,通过向市场提供安全、高效、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及服务,促进金融风险合理转移与配置,提升金融市场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繁荣。
中金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订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交易信息,提供技术、场所、设施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注:与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结算模式不同,期货交易所本身负责结算职能)
中金所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积极推动金融期货新品种的上市,努力完善权益、利率、外汇三条产品线,满足参与者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采取全电子化交易方式,以高效安全的技术系统为强大后盾,在借鉴国内外交易所先进技术成果和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金融期货交易运行平台。
中金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形成多层次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市场安全运行。
中金所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跨市场协调监管、异常交易监控等一系列制度,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金所稳步扩大金融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加入国际期货行业组织,与境外主要交易所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做实信息共享与互换、人员培训、业务学习、产品开发等合作内容,满足境内外投资的跨境交易需求。
公司地址: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6楼;网址:www.cffex.com.cn
二、组织结构及子公司
该交易所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制,这也是中国内地首家采用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交易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董事会设执行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日常决策、管理、执行机构。
中金所内设部门21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交易部、结算部、监查部、法律部、信息技术部、市场与投资者教育部、研发部、财务部、内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新闻与公共关系部、国际发展部、股指事业部、债券事业部、外汇事业部、期权事业部和行政中心。
中金所下属公司3家,分别为:上海金融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大事记
2006年1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组成立,范福春任组长
2006年2月8日,上海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宣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落户上海
2006年2月16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组在上海召开第一次正式的筹备会议
2006年4月,沪深300指数被定为首个股指期货标的
2006年5月9日至11日,“杭州会议”筹备组讨论股指期货合约
2006年6月2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组最后一次会议;筹备小组解散
2006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06年7月6日至7日,股指期货规则草案意见征求会在沪举行
2006年8月22日,证监会同意朱玉辰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总经理人选
2006年9月5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工商登记注册成功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揭牌
2010年4月16日,中金所已正式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IF1005、IF1006、IF1009、IF1012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格为3399点。
2013年9月6日,5年期国债期货上市
2014年10月28日,与韩国交易所在首尔签署谅解备忘录,以深化伙伴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2015年3月20日,10年期国债期货上市
2015年4月16日,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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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封面照片取自彭涛朋友圈,特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