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
(有更新的版本) 2019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和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自2019年9月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开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使用新版考试大纲组织考试。
一、总体目标
为确保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掌握与了解行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从业必需的执业能力,特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
二、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为三个级别:
⒈掌握: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
⒉理解:考生须对该考点的概念、理念、原则、意义、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
⒊了解:作为泛读内容,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三、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掌握下列从业必需的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备在执业过程中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执业技能。
四、其他参考法规及自律规则
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⒉《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4号);
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
⒌《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8年9月30日发布);
⒍《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8年11月19日发布);
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8年12月更新版)。
注:本文将归档在本公众号的“公募基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栏目。
相关阅读: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20190704》
《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公告20190625》
《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20181206》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登记的通知201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