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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拟实施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新路径、新举措,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现将《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省教育厅

2023年2月9日




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拟开展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支持各地立足实际多途径、多方式探索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新路径,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新模式,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二、项目类型(一)县域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项目。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可结合普及普惠县创建、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等工作统筹推进。立足实际重点研究县域内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设计、行动路径以及措施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公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二)农村幼儿园质量提升项目。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管理集团申报,可充分发挥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乡镇中心园等作用,着力研究农村幼儿园质量提升机制、路径和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三)幼儿园保育教育改革项目。由幼儿园管理集团或幼儿园申报,需紧扣幼儿园游戏、幼小衔接、保教质量自评、家园共育等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难点热点问题,立足儿童认知与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帮助幼儿园科学安排一日活动,改进保育教育工作,提升办园质量。三、申报条件(一)项目县(市、区)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高,改革发展意愿强,有推进项目实施的各类保障条件。已推荐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优先推荐。(二)项目幼儿园或幼儿园管理集团需具备先进的保育教育理念,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质量提升、落实“三个全覆盖”内涵发展机制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在区域内能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以幼儿园管理集团为单位申报的,集团内须有1所及以上省级示范园;以幼儿园为单位申报的,须为省级示范园。(四)鼓励联合高校申报。四、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五、项目建设经费省教育厅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鼓励市(州)、项目县(市、区)匹配相应经费予以支持。项目推进过程中,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推进顺利、成效明显的给予鼓励支持。项目建设期满,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对验收通过且成效显著、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推广优秀经验;对验收不通过的将收回项目经费。六、工作步骤(一)申报阶段(2023年2月-3月)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主选择项目申报,确立试点内容,组建实施团队,2023年3月1日前提交申报表(附件1)、建设任务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纸质版及pdf电子版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初审,遴选推荐4-5个优质项目,于3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相关申报材料pdf电子版以网盘形式发送。(二)评审阶段(2023年3月)1.材料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并进行量化判分。2.现场评审。分为方案陈述、现场答辩两个环节。方案陈述重点听取项目负责同志有关项目建设思路及方案汇报(7分钟),团队主要成员现场答辩(3分钟)。现场专家组进行判分。3.综合评分。材料评审、现场评审二个部分,分值各占50%。根据综合判分情况,按照1:1.5比例差额确定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并公布。(三)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4年9月)今年4月起,各地启动项目实施。2023年底,省教育厅将对照各项目方案,以材料审核、现场答辩、实地查看等方式组织中期检查。对推进力度大、实施成效好的项目,给予通报表扬等奖励;对进展缓慢、实施不力的提出整改要求;对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终止培育。(四)结项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0月,各项目提交总结报告、资金执行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项目验收定级,分为优秀通过、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七、工作要求(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充分统筹相关人、财、物资源,做好相关工作。(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充分研判学前教育内涵提升重难点问题,精准把握提升本地区学前教育质量水平的关键点和突破点,结合实际,确定项目内容和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切忌不符合本地实际。

(三)重点培育,纳入常态。各地要将项目实施作为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对项目的培育、指导和经验总结,将项目推进纳入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日常工作中。


附件1.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任务书.docx

附件3.贵州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推荐表.docx

三个附件,请扫码查看



来  源:贵州省教育厅

编  辑:冉  清

责  编:陈  刚        

主  编:覃静黎

审  稿:孟航宇

终  审:黄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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