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业委会选聘的物业 却被业主拒之门外?
一般而言
小区业委会选聘的物业
应该是比较受业主欢迎的
然而
在洛江津汇红树湾A区
新选聘的物业却被业主拒之门外
3月11日,本是津汇红树湾A区新旧物业进驻交接的日子,但几十名业主却堵在大门口,阻止新聘物业——福建省安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
业主蔡先生介绍,津汇红树湾A区2017年交房,开发商指定前期物业,物业费为2.5元/平方米,收费较高,但管理却不尽人意。去年下半年,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小区业委会开始着手新物业的选聘工作。
业委会成立以后,业主是有表决,就是授权他们业委会重新选聘我们红树湾A区的物业公司。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授权他们去选聘后,整个过程我们就都不知道了,他选聘的这家物业公司中标后,那时候他们还没公示,是我们业主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这些。
蔡先生表示,业委会不声不响就签下了新物业,还是一家仅有1A级资质的物业,这让业主们很不满。
这家公司2019年洛江区全区通报批评两次,现在网上还有180多条的关于诚信这方面的诉讼记录,目前他们主管的是安置房的小区,都是1块钱标准的,其他楼盘我们都有去了解过,管理情况都是堪忧的,让我们没法信任。
业主们了解到,当时参加招投标的,有几家是3A级资质的知名物业公司,结果却被一家1A级的给淘汰了,业主们质疑,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过程是否存在猫腻?
我们授权给他业委会以后,包括招投标的用什么招投标方式,然后有什么招投标的要求,全部都没有对我们公示,连中标结果都是我们业主发现以后才看到的,最核心的是招投标的文件,里面有很多的重要内容,比如说我们2.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中,其中有3角钱要给业委会支配使用的,另外里面的一些评分事项,他的评分比较高,这也是为什么大的物业公司,相对知名的物业公司不愿意进来的原因,就是他里面的承诺事项他不敢承诺,小的公司反而敢承诺,评分就比较高。
业主们认为,红树湾作为一个相对高档的小区,2.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完全可以聘请到一家信誉良好,服务周到的3A级物业公司,这样的招投标结果,实在无法接受。
1A级的安雅物业,为什么能力压多家3A级物业,成为中标企业,小区业委会主任孙先生表示,刚开始他也很惊讶。然而,小区的物业选聘是通过第三方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的,也是由第三方的专业人员进行评定的,其最终结果,业委会也无法干涉。
中标完,我第一时间就发文到住建跟街道,安雅这家公司 它是不是符合我们招投标的条款,因为有的公司受到政府的限制,不能参加竞标,开标完,它经过了公示期,没有人出面去质疑,人家就追着我们业委会要签合同了。
我们小区目前没有电动车的充电点,这些他们都承诺说进来要投做这个,还有我们目前这个没有高空摄像头,他也准备投,还有现有的这些监控有不足的地方 他们也要补齐,具体的投标文件有显示的,而且有承诺有6个月试用期,如果做不成,他们直接打包走人,而且里头的30万保证金 是不能带走的。
至于业主们反映的业委会截留0.3元物业费私用和招标文件疑似设置“萝卜坑”问题。业委会负责人解释,截留的0.3元物业费,预存于业委会的对公账户,专款专用,用于小区今后大项维修的支出,且都会公示;而招标文件中的处罚条款,则是为了能有效约束物业尽心尽责。
在招标文件里面加了处罚条款,你做不好哪一项要受到处罚,我们约定物业累计被业主处罚到10万,他是要自然解除合约,我们是怕大家都是有事做的,谁有空一直去监督这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的,很多物业公司开始拍胸膛说我行,到真正做的过程当中,很多是不行的,所以我们据这点来考虑,所以要处罚。
孙先生表示,早先他们就有跟业主们解释过这些,不过,业主们并不信服,因此才会发生业主阻拦新聘物业进门的情况。
针对此事,律师表示,业主们确实可以申请召开业主大会,要求业委会对招投标的过程进行解释说明,以及审核期间是否存在猫腻或者过失,但不能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在无正当合法理由下,否决业委会与新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因为这有违公平公正原则。
业主只是单纯说物业公司的服务可能不到位,或者说因为资质比其他物业公司来得低,就要求解除合同,这样的法律依据是不够的,除非说他们在整个招标开标的过程中,有存在不法的一个问题,或者说不合规的行为,或者在履约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符合一些法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是约定的解除条件。
事后,万安街道办事处参与协调此事。经过调解,业主代表和业委会达成一致,业委会需提供招投标的所有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会同住建部门,对招标程序进行联合审查。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就当作废标,如果没有问题,应允许中标物业接管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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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本台记者
编辑:黄志新
审核:陈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