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男子酒后打老婆 双方亲戚做出这个决定...
01石狮:酒后伤了枕边人 男子被拘留
近日,石狮一名男子在应酬后,回到家中竟借着酒气,对自己老婆动手。
【执法记录仪】
酒后施暴男子:没有什么事情,你问她,我自己摔坏一瓶酒,你可以问她。
警察:你住在这里面是吗?
酒后施暴男子:对。
警察:你有没有动手打人?
酒后施暴男子:没有,你可以问她。
被打的女子一直躲在门外不敢进来,民警现场了解得知,打人的是她的丈夫。事发时是凌晨5 点多,男子扬言要打死妻子,妻子被打后一时害怕,打电话回家,弟媳闻讯赶来并报警。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民警 许德钧:
“该男子大量饮酒之后回到家,动手对他老婆进行殴打,徒手拳头殴打她的,脸部还有头部有轻微的红肿,因为这种涉及违法行为,我们立即将打人的男子传唤到派出所。”
男子满身酒气,走着摇摇晃晃,但还不忘被自己吵醒的孩子。还好,孩子并不太理会他父亲的话。到派出所后,男子还是无法清醒地回答问题,民警只好将他送往医院醒酒。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民警 许德钧:
“询问他妻子过程当中,也了解到他们夫妻双方的感情并非恶化。”
据了解,男子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事情不顺心,喝了酒后一时失控。
【执法记录仪】
被打的女子:他打我,从回来他叫我要跪着,从这里开始打,然后叫我跪着。
酒醒后,男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但为时已晚。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民警 许德钧:
“丈夫殴打妻子的行为,令男女双方的亲属都非常不满,痛恨这种行为,所以强烈要求我们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男子处置,最后我们对该男子采取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
对家暴说不
不能只靠道德约束
更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保护
02对家暴说不!丰泽法院签发2021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丰泽区法院发出2021年第一份人身保护令,这也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丰泽法院从坚决反对家暴的角度出发,发出的首份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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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丰泽法院受理了一起由女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立案后10天左右,女方又以对方家暴的原因,向丰泽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法院方面随即对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丰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冀东:
“收到申请的时候,我们会向施家暴的一方去做一个笔录,核实申请人一方所说的家暴行为是否属实。在做出裁定之后,还会送达给他,明确告知给他,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在保护令期间违反了保护令的行为,又发生的话,构成犯罪的,我们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丰泽法院也将这份人身保护令送达所属派出所及社区,通过辖区警力和社区力量,共同维护受家暴人员的人身权益。虽然“人身保护令”主要用于离婚诉讼中有涉及家庭暴力的行为,但它并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只要是面临家暴或者家暴威胁的情形下,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
丰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冀东:
“首先你要有提供比如说已经遭受过家暴的相关证据,例如说有被家暴之后受伤的照片、或者是说向公安机关报警过的报警记录,都可以留存。或者是面临家暴威胁的情形,都可以。”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保护期限要根据申请时间及实施家暴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失效之前,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家庭暴力不仅直接伤害家庭成员的人身权益,更将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为家庭受害者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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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洪开垦,姚清岭,李竹筠,黄君豪
编辑:王真真
审核:黄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