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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大头娃娃”,从60年前邻国“毒奶粉”事件说起

秦鉴君 秦鉴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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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鉴君怎么看?

湖南郴州。

三鹿事件12年后,“大头娃娃”重出江湖,令人愤懑失语。


但我们今天重点不是复述事件,而是追问三个核心问题:


谁来担责?


怎么处罚?


如何真正帮助受害者?


当受害孩子的父母愤而发声,他们能否得到雷霆万钧的调查回馈?


事后的追罚和补偿,能否足够抵偿“大头娃娃”后期治疗,及可能的后遗症所带来的未来生活不可承受之重?


 


先和不了解的朋友,大概说说此次假奶粉事件。

这又是一次行业的重大耻辱。

罐体标明“固体饮料”,却被冒充“特医奶粉”销售,供给对牛奶过敏的婴儿饮用,致发育迟缓、营养不良,患上佝偻病、低蛋白水肿,呈现“大头娃娃”。


在郴州,这已不是第一次“出事”。


早在去年,就有郴州多名家长曝光,请求政府处理“假奶粉”。涉事品名“舒尔呔”,同样挂着旗号“营养配方粉”,经医生建议,众家长到医院对面母婴店购买该“奶粉”替代牛奶。同样,服用数月后出现明显“大头娃娃”症状。


怎么处理的?


两名医生被罚停止执业一年,公开检讨、训诫。


仅此而已。


“舒尔呔”阴影尚未淡去,就来了此次的“倍氨敏”。


果真是,前赴后继。


而这,还不止是郴州一地之殇。


记者采访发现:


江西张女士,孩子查出过敏后,医院医生推荐了一款名为“佳瑞宝”的固体饮料,孩子食用7月后出现营养不良。


广东钟先生,孩子查出过敏后,也被医院旁边药店推荐了佳瑞宝,孩子服用一月后突然发烧,经医院检查,发现胃中有黑色物体,怀疑奶粉有问题,才及时停止服用。


值得注意的是:“佳瑞宝”和“倍氨敏”、“舒尔呔”,这些产品都是扮成酷似婴幼儿奶粉的圆桶包装,统一冠以“配方粉”的称谓。



这说明什么?


外包装高仿婴幼儿奶粉、统称“配方粉”,已成相关厂家打擦边球的赚钱“秘器”。这个黑色利益链,比我们想象中更广大。


更加无耻的是:这条链上的所有人,都无视了营养不良引发的佝偻病,可能带给孩子的终身重创。


甚至连许多为事件愤怒的普通网友,可能也不清楚佝偻病的危害有多么巨大。


实际上,佝偻病症状可分为初期、活动期和恢复期。


初期多见6个月内小婴儿,但此时并无骨骼病变,骨骼x线尚正常。


到了活动期,便日渐体现为颅骨改变,颅骨薄,轻按有“乒乓”样感觉。


至7-8个月时,头围较正常增大,头型变成“方颅”;严重者,手腕、脚踝处会形成圆形环状隆起。


当家长发现孩子呈现“大头娃娃”,说明情形已经相当严峻。


等到坐或站立后,因韧带松弛可导致脊柱畸形。1岁后,可能上身形成“鸡胸样”畸形;开始站立和行走,下肢负重,可能出现股骨、胫骨、腓骨弯曲,形成严重O型腿或X型腿。



而如果婴幼儿期患佝偻病严重,这样的畸形完全会伴随终身!


由此可见,这个“冒充奶粉”的利益链,其唯利是图的冷血,多么令人发指。


其更令人瞠目之处还在于,在多起案例中,有无良医生参与“助推”和提取回扣,其已不能用“跌破医德”来衡量,可以说已然丧尽天良。


试问有几位家长,能够识破这些玷污白衣的败类?


试问全国还有多少这样打着擦边球的企业招摇撞骗?


试问还有多少家长蒙在鼓中尚不知,继续喂养孩子这样的“特医奶粉”?


至于相关部门此间的慢作为、不作为……


据说还有相关部门提出“退一赔三“方案。


呵呵。


呵呵。





有人的地方就有不耻鸡鸣狗盗之徒。


类似的丑恶,国外也曾有过。


比如半个世纪前,日本就曾发生一件震惊国内外的毒奶粉事件。


那是1955年,一篇名为《人工喂养婴儿奇病,冈山三人死亡》的报道,揭开了奶粉制造商森永公司的下作。

 

原来,奶粉一般由鲜奶制作,但运输中鲜奶往往会凝固;为防止凝固,可以加入磷酸钠作为乳质稳定剂。


孰料,为了节省成本,公司职员使用了工业用磷酸钠。


而他们漠视了一个关键问题。


工业磷酸钠是从工业废弃物中提取,如果提炼不纯,便会产生三氧化二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


砒霜。


对,你没看错。森永奶粉的最终成分中,出现了至毒砒霜。


这次“毒奶粉事件”最终造成130人死亡,12344人留下终身残疾。


森永公司慌神了。无耻将锅甩给生产工业磷酸钠的厂商,认为其提取不纯,终至奶粉带毒。


但人家厂商哪里知道,这东西,竟被你用来做成奶粉,去喂孩子?它本来就不是食用标准!


家长的维权之路一波三折,充满坎坷。


当时官方成立了一个看似公允的第三方调查组织“泽西委员会”和负责赔偿事宜的“五人委员会”。


但这两个委员会经费,都是由日本乳制品协会提供,那么屁股坐在哪里也是可想而知了。


“泽西委员会”最终认定,这次中毒不会产生后遗症,也不足以证明,患者疾病是由砒霜引起。


“五人委员会”拿出一个赔偿方案:


所有婴儿死亡家庭,获赔25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5000元);


其他家庭赔偿1万日元(折合人民币600元)。


分别比家长提出索赔数字,缩水了10倍和100倍。


这就交差了吗?


没有!


当时受害儿童家长组成一个维权协会“森永奶粉被害者同盟全国协会”(下简称“全协”)。


全协对于这种偏袒乳企的无耻方案,果断拒绝。


后来,森永又提出同意给受害儿童体检,但必须到其指定医院,否则费用不承担。而在这些指定医院,大部分受害儿童接受检查后,都收到了“完全康复”的体检证明,至于肝脏肥大、贫血、皮屑病、眼病,则被视作儿童“原有疾病”,继续治疗需要自己承担费用。


可以看出,无论在哪里,一旦资本失控,都会露出无耻至极的嘴脸。


出生一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一股脑患上这么多疾病?


家长愤怒,通过“全协”发起抵制森永奶粉运动。但当时日本社会正处于战后恢复期,各人自求温饱,社会对这类公共事件关注不高,抵制运动最终响应寥寥而失败。

 

1956年,“全会”解散。


剩余还在坚持的家长,成立了新的“冈山县森永奶粉中毒儿童守护会”,历经14年维权,终在1969年证实受害婴儿的各种病症,确实是毒奶粉造成。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罚:


两名涉事员工判刑三年。


但森永公司承诺,对受害者终身救助。每年拿出10亿日元,对受害者进行补助赎罪。


到今天仍在继续。


截止到2008年,补助金已经超过410 亿日元。每个受害者获赔折合32.718万元人民币(新的数据没有查到,为准确起见,这里不做推算)。

 


怕的不是出现丑恶,怕的是悲剧发生后,不能亡羊补牢,让社会一再跌进同一个深坑。


日本毒奶粉案距今已有半个世纪,给予我们什么启示?


一是产业粗放发展阶段,的确,难免频频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但这也意味着:亟需拓宽受害者维权渠道,媒体和舆论应给予充分关注,支持他们发声、对抗无良商业。


因为,帮助他们就是帮助我们自己。没有消费者的勇于维权,就绝不会有对越轨商企的充分约束。


二是要持续健全法律法规。


需要特别补充的是:日本受害家长之所以能够扳回一城,还在于1968年日本出台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令整个社会从“产业优先”向“消费者优先”转变。其高度明确消费者四个基本权益:寻求安全的权利、选择的权利、知情的权利、表达意见的权利。


2004年,日本进一步修正《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改为《消费者基本法》,去掉“保护”二字。


新法规定:它不再是只是等到出事之后,提供可供保护赔偿的法律,换言之,它不再只是城墙和盾牌,而是化消费者从被保护的被动地位,向支持他们主动积极维权的目标前进。《基本法》已成消费者主动对战不法商企的利器。


三是日本法律尽管不支持把企业一棍子拍死,但根据以谁肇祸谁负责的原则,让它们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一揽到底。


四是日本处理方式只是他山之石之一。


而还有很多国家,则采用重罚手段。


比如2005年一名老人服用默克制药公司生产的镇痛药半年后,突发心脏病猝死。法院最终判决企业赔偿死者遗孀2.534亿美元。


这样的惩戒,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是所在国家消费者付出巨大牺牲,是血泪代价换来的。对这来之不易的“经验”,我们作为后发国家,不该沿着它们的坎坷老路再走一遍。


就此来说,“三鹿奶粉案”殷鉴不远。


12年过去,仍有不少孩子饱受后遗症之苦。


媒体曝光,有女孩如今已20岁,头特别大,仍然便秘、感冒,身体极差,还有变异哮喘。


有位温州少年,2008年诊断出双肾结石,2017年病症加重,被确诊“生长发育迟缓10余年、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V期、肾性贫血“,要进行换肾手术。手术前每天至少做18-20小时腹部透析,母亲不得不每天守着他专职护理。即使他换肾之后,也将面临终身服药。



还有的孩子,智力远低于常人。由此带来的痛苦,成为多少家庭沉重的枷锁。


而根据公开报道数据,截至2008年12月29日,三鹿集团等22 家责任企业共筹借9.02亿元款项,通过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支付患病婴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平均每人3000多元。


对比之下,是否令人百味杂陈?


万千孩子何辜之有,这些普通家庭何辜之有,他们依靠劳动所得老老实实消费遭此飞来横祸。3000多元足够为他们现今的困难,挡风遮雨吗?


如今“大头娃娃”再现眼前,我们难道还要容忍这悲怆故事再度重演?


应当改进我们的法律法规:


或者就以顶格力度,罚得当事企业和商家倾家荡产,直接给予受害家庭充分的一次性补偿。


或者就开处“无期罚单”,让涉事商企、人员背负起这应有的沉重十字架,让他们把受害者家庭对未来的后顾之忧,彻底背负下去。


无论哪一种,都是对于行业与社会,一场“警钟长鸣”的教育。


无论哪一种,其实都是呼唤这样的常识:


唯有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真正落实以人为本,我们再面对此类的不堪,才不至于如此悲愤;而企业也才能真正树立以消费者为导向的立身哲学,不再有大把“割一把韭菜”就跑的鬼魅魍魉。


但愿,未来的中国不再有“大头娃娃”。


但愿,我们的愤怒,终能化为进步的雷鸣与光火,让未来的孩子安心无虞生活在这土地上。

 

作者:酌月

编辑:Tomato  审核:Linn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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