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局长与“猪队友”
这个七月,是盛产猪队友的时节。
前两天,“中国乳协”一纸声明,为其所批驳的网文《深扒蒙牛伊利六大罪状》送上神助攻,也让己方的蒙牛、伊利两大集团,遭受了更为惨烈的全网毒打。
“中乳协”发声明,有没有受到蒙牛伊利暗示,瓜众并不清楚。但是,今天悄然现身的这位“猪队友”,却是摆明受人所托。
非常之时,非常之事,当托付非常之人。如苏秦托付张仪,孟德寄望于蒋干。
委托人疑为榆林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叶庆隆。
删帖。
2019年8月,据检方起诉书公开内容,有34名官员行贿榆林原市委书记胡志强被“拉清单”。
时任子洲县委副书记、县长的叶庆隆,2016年春节和2017年春节,两次“献礼”20万元。
20万元,在今天人们感知中,不是个大数字。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那么叶先生20万献礼胡志强,显然也不是单纯献爱心。信息显示,2016年5月,叶先生曾被拟任“子洲县委书记”。
而根据2016年8月印发的《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贫困县党政“一把手”,在脱贫“摘帽”前不得调整岗位。子洲县当年脱贫不利,所以,叶先生这次“升官梦”就被迫中断了。曝光信息说,叶还真做过几天县委书记,但这点无法核实仅供参考。
叶先生行贿事件被曝光后,处理也很及时。3个月后就被免去县长职务。今年1月,又主动辞去陕西省人大代表。
然后,就杳无音信了。
再次露面,就到了今年7月1日。政府网站官宣,叶先生任职榆林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县级)。
对比前述刑法规定,你品,你仔细品。
有牢饭风险的叶先生,未知出于何种原因,不仅再度出山,还保留了正县级待遇。
于是,就有新媒体人褚朝新曝光了这一“烧脑”事件。也就有了神秘中间人出场。
“对方愿意花钱。”
言下之意,能用钱摆平的事那都不是事。
褚朝新把这张截图发了出来。如今,叶先生和猪队友这边,恐怕正面面相觑,慌的一匹。
当然,中间人只说了“对方”,对方是不是叶先生,或者不止是叶先生,都还是两说。令秦鉴君诧异的,倒不是这种疑似再度“行贿”的疯狂试探,而是神秘中间人为何能毫无“风险意识”,就把“对方愿意花钱”摆到桌面上,甩到屏幕上,陌生人之间交流也能如此放浪形骸?这让人感觉,“中间人”已经把这种事当作常态,不以为怪了,神经脱敏了。在“对方愿意花钱”背后,是不是已经有许多成功先例,所以才驾轻就熟,“删帖”“有钱”“谢谢”三连?
原本,舆论曝光不过是质疑叶先生出任副局长。若无问题,直面应答是上上之选。如今,中间人“公关”反成“逆向举报”,叶先生不想被围观,也是不可能了。
为今之计,只能是化被动为主动,走正规程序,请叶先生从微信中走出,直面舆论镜头。只不过相比之前的“副局长之谜”,现在又多了疑似“行贿成瘾”的新症。
秦鉴君看过一条谚语是这样说的:
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罚。但他们之所以受惩罚,并非因为他们犯错,而是为了防止他们重蹈覆辙。
2014年8月,陕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县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华商报》曾刊发一组“一把手”的感言集锦。
时任子洲县县长叶先生是这么说的:
子洲是国定贫困县,为了争取项目,得到上级资金,承诺的配套资金绝大多数落空,造成……项目很难按计划实施完成,欠工程款情况严重,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自己内心很愧疚。
六年过去了,一边愧疚、一边不断犯错的叶先生,其“分裂”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