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民办园的发展之路
2017年9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新法”)开始执行,此次民促法修订,首次确立了分类管理的原则。为此,在民办教育领域掀起一阵讨论热潮,核心点在于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该如何进行有利选择?之所以讨论“有利”,是基于新法中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将会是不同的制度架构和管理架构,利弊皆有不同。尤其在学前教育领域,有其特殊的政策导向,学前教育阶段国家鼓励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来三年的学前教育领域对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的占比达到80%以上,甚至有些省市超过85%…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举办者对于营利性民办园的选择,我们认为选择意愿非完全自由;这也是目前不少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园长感到迷茫和困惑的地方。“如果幼儿园被普惠了,是否意味着幼儿园属于政府的了?”“我们想选择营利性民办园,但是政府说我们是普惠性幼儿园,只能非营利性”…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举办者非常关心的又迫切希望被解决的。我们认为,在各地新政陆续出台,且大力扶持普惠园发展的背景下,民办园的营非选择短期看是路径选择问题,已经无法避免。对于高端园,其选择营利性之路相比中小型民办园更为平坦;但中小型民办园的发展空间,在现有法制政策体系下,将面临更大的市场挑战,可能会迎来是生存还是毁灭的终极问题。
一、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历史
我们回顾民办幼儿园的历史发展:
1978年,中国民办教育在改革开放中诞生,改变了新中国教育一直姓公的局面,民办幼儿园开始了漫漫征途,但一直没有合法身份。
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幼儿园成为公立学校的“有益的补充”。当年全国幼儿园共有18.25万所,在园幼儿2518.96万人。
2001年,受新生人口数下降等综合因素影响,全国幼儿园比上年减少6.41万所至11.17万所,在园幼儿减少222.34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减少31.64万人。这一年,也是中国学前教育发展的阶段性低点。
2003年9月,《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民办教育真正被认可为教育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民办幼儿园开始了飞速发展。教育部从次年开始系统性发布民办幼儿园数据。2003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1.64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004万人,比上年减少32.02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5.55万所,占比47%;在校生480.23万人,占比30%。
2016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3.98万所,在园儿童(包括附设班)4413.86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5.42万所,比上年增加7827所,占比64%;在园儿童2437.66万人,占比55%,这一年的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通过,民办幼儿园掀开了新的一页。
时代与环境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肯定,社会力量办学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推动。在学前教育板块,尤其在公办资源不足的省市,民办园的发展解决了学前教育资源缺乏的社会问题。从国家公布的历史数据来看,民办园的数量远超过公办园的数量,足见民办园的重要地位。民办幼儿园虽然平均规模不大,却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最终在当下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中占据了中国学前教育的大半壁江山。这里不得不承认,民办园的举办者为国家和社会家庭所作出的贡献。民办园的发展对社会对举办者,客观上达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成效。
二、中小型民办园的未来之路
“1+3”法律文件的出台与实施,各省市也在结合本地区的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积极制定本地区的配套文件,以推动分类管理改革的进行。截止目前,已经有15个省市出台了地方新政,但仍然有部分省、市地方新政未能及时跟进出台。即使已经出台地方新政的省市,其操作细则尚未公布的情况下,分类登记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执行困难,新法靴子落地不及预期,引起了广大民办幼儿园办学者的焦虑、盲从或慌张。
当下法制与政策环境,我们回归教育本质,教育是人类智慧传递的一部分,幼儿园也只是人类生活生产空间之一,对于数十万中小型民办幼儿园园长,这是一份工作、一项产业,还可能是自己一辈子的心血和付出。然而跳出幼教看幼教,自福禄贝尔博士1837年创建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幼儿园,幼儿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存在不过200年历史。幼儿园作为是社会机器运转中一环,和家庭、社区、互联网等场景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儿童学习和发展。
有人说,民办园的黄金时代已经接近尾声,这样的判断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一)、中国即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政策和法规的漏洞越来越少,新技术的大规模应用越来越快,2017年,教育部发布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首次明确把无证园纳入督导评估范围。擅自举办、分立、合并民办幼儿园的,会受到惩罚;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要真正的明晰起来,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学校管理越来越规范,办学面积、设施、税收、社保、薪酬等的规范化会提升管理成本。
(二)、教育具有很强的公共服务属性,在我们这样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大部分学校注定是非营利性的。义务教育年限有望进一步延长,从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来看,涉及向高中阶段延伸或幼儿园阶段延伸。目前已经有部分地区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而根据规划,2020年我国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将到80%以上,以满足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从2015年开始,民促法修正案的关于营利性学校调控的方向逐步清晰,新法清除了教育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障碍。因为教育行业的抗周期性、高毛利率和稳定收益,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开展大规模的幼儿园并购,未来将呈现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此外,社区托幼、企业托幼等其他社会化办学模式再度兴起,也可能会对幼儿园形成分流。
(四)、我们一直期待的二胎政策红利也让大家失望,由于育龄妇女减少、养育成本上升等原因,新一代观念的80后、90后家长并没有多生几个娃,过去几年的新生婴儿增加数量不及预期,我们对中国老龄化趋势下二胎放开的政策红利持谨慎乐观态度。
(五)、科技革命正在加速改变着这个世界的面貌,带来的不仅是生产力的进步,还会改变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的存在形式,幼儿园当然也不例外。就像电子商务和新零售改变了线下实体店的格局,教育人工智能、双师课堂、在线直播也在推进着幼儿园的变化。
以上诸多因素叠加,中小型民办幼儿园资金有限、办学管理者实力相对不足,比不过有政府扶持的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不过有雄厚资金实力的集团园和连锁幼儿园。在可以预判的竞争格局下,对于三所以下规模的中小型幼儿园而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幼儿园的选择关乎方向,但如何应对挑战和持续发展是首要任务,我们建议:
(一)、如果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和核心人才储备,短期看选择营利性幼儿园的成本会上升,但长远规划,选择转为营利性幼儿园,拥有定价权和分红权,且可以进行资本操作,幼儿园的未来发展更加自主。
(二)、如果财力有限、缺乏市场竞争力,可以考虑园所重组,抱团取暖,达到区域性品牌形象力的成效。也可以寻求教育集团的收购,提升园所的存活力。
(三)、如果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教育理想,部分园所也可以选择普惠性幼儿园,享受各项政府扶持。需要说明的是:普惠性幼儿园是一个政策性的概念,营利性/非营利性幼儿园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在具体的幼儿园形态中,二者可以兼容,比如有部分地区允许一个园所中普惠性班级和园所定价班级并存。
无论做出哪个选择,都有一个前提:在园所所在区域内形成自己的差异化、规模化、质量优势,最终发展才是硬道理。正如《周易》所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由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差异、地区差异较大,很多省市的具体指导意见还没有出台,已经出台政策的地区在执行过程中有大量细节待明确:比如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学校是否能够互转、重新登记时如何清算等?园长们不妨先抓发展,同期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