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 SFZ JD0107007-2010(20100407)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1001)
6、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20141126)
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 SF/Z JD0107007-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于2010年4月7日公告公布,自2010年4月7日起施行。
目 录
1范 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一篇 免疫筛选法
3原 理
4试 剂
5操作方法
6结果判定
第二篇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7原 理
8试剂和材料
9仪 器
10测定步骤
附录A(资料性附录) Δ9-四氢大麻酸的二级质谱图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50ng/m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A/T 122 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第一篇 免疫筛选法
3原 理
该法采用高度特异性的抗原-抗体反应的免疫胶体金层析技术,通过单克隆抗体竞争结合Δ9-四氢大麻酸偶联物和尿液中可能含有的Δ9-四氢大麻酸的原理,试剂盒含有被事先固定于膜上测试区(T)的Δ9-四氢大麻酸偶联物和被胶体金标记的抗Δ9-四氢大麻酸单克隆抗体。
4试 剂
Δ9-四氢大麻酸尿液胶体金法试剂盒(THC-COOH)。
5操作方法
用吸管吸取尿液尿液,滴入试剂盒的样品孔中5滴(约150~200μL),3~5min 后观察结果。
6结果判定
6.1阳性
仅质控区C出现紫红色带,而测试区T无紫红色带,表明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浓度在50ng/mL以上。
6.2阴性
质控区C及测试区T均出现紫红色带,表明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浓度在50ng/mL以下。
6.3无效
质控区C未出现紫红色带,结果无效,应重新检验。
第二篇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7原 理
本法利用Δ9-四氢大麻酸在体内形成葡萄糖醛酸结合物的特点,在碱性条件下尿液水解,然后在酸性条件下用有机溶剂提出,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的多反应监测模式进行定性分析。
8试剂和材料
除方法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试验室用水符合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8.1Δ9-四氢大麻酸对照液
Δ9-四氢大麻酸对照溶液浓度为50μg/mL。试验中所用其它浓度的对照溶液均从上述对照溶液稀释而得,储存在4℃冰箱中,保存期为6个月。
8.2 40%氢氧化钠溶液。
8.3 1mol/L盐酸溶液。
8.4冰醋酸。
8.5正己烷。
8.6乙酸乙酯。
8.7甲酸
优级纯。
8.8乙腈
色谱纯。
8.9乙酸胺
色谱纯。
8.10流动相缓冲液
20mmol/L乙酸铵和0.1%甲酸缓冲液:分别称取1.54g乙酸铵和1.84g甲酸置于1000mL容量瓶中,加水定容至刻度,pH值约为4。
9仪 器
9.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配有电喷雾离子源(ESI)。
9.2旋涡混合器。
9.3离心机。
9.4恒温水浴锅。
9.5移液器。
9.6具塞离心试管。
10测定步骤
10.1样品预处理
尿液2mL加入40%氢氧化钠溶液调pH>13,800C水浴中水解30min,冷却后加入1mol/L盐酸溶液至pH4-5,再加入0.5mL冰醋酸和3mL正己烷:乙酸乙酯(9:1),混旋,离心,取上清液,600C水浴中挥干,加入100μL乙腈:流动相缓冲液(90:10)溶解,取5μL进样LC-MS/MS。
10.2测定
10.2.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条件
a)液相柱:Ultra IBD柱(50mm×2.1mm×5μm)或相当者,前接C18保护柱;
b)柱温:室温;
c)流动相:V(乙腈):V(20mmol乙酸胺和0.1%甲酸缓冲液)=90:10;
d)流速:200μL/min;
e)进样量:5μL;
f)离子源:电喷雾电离-负离子模式(ESI-);
g)检测方式:多反应监测;
h)定性离子对、定量离子对、去簇电压(DP)、碰撞能量(CE)和保留时间(tR)见表1。
10.2.2定性测定
进行样品测定时,如果检出的色谱峰保留时间与空白检材添加对照品的色谱峰保留时间比较,相对误差小于2%,并且在扣除背景后的样品质谱图中,均出现所选择的离子对,而且所选择的离子对相对丰度比与添加对照品的离子对相对丰度比之相对误差不超过表2规定的范围,则可判断样品中存在这种化合物。
10.3空白试验
除以相同基质空白替代检材外,均按上述步骤进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Δ9-四氢大麻酸的二级质谱图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专注于司法鉴定业务。2001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尤其对刑事鉴定、伤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痕迹物证鉴定、建设工程鉴定、消防鉴定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积累了大量的成功案例。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司法鉴定律师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