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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通知(20091223)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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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通知

司发[2009]24号


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已经2009年12月15日第3次党组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崇尚法治,尊重科学。

基本要求: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遵循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技术规范。

服务大局,执业为民。

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司法,服务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客观公正,探真求实。

基本要求:尊重规律,实事求是,依法独立执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对法律负责,对科学负责,对案件事实负责,对执业行为负责。

严谨规范,讲求效率。

基本要求:认真负责,严格细致,一丝不苟,正确适用技术标准;运行有序,保证质量,及时有效,严格遵守实施程序和执业行为规则。

廉洁自律,诚信敬业。

基本要求:品行良好,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恪守司法鉴定职业伦理;遵守保密规定,注重职业修养,注重社会效益,维护职业声誉。

相互尊重,持续发展。

基本要求:尊重同行,交流合作,公平竞争,维护司法鉴定执业秩序;更新观念,提高能力,继续教育,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专注于司法鉴定业务。2001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尤其对刑事鉴定、伤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痕迹物证鉴定、建设工程鉴定、消防鉴定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积累了大量的成功案例。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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