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有关回避问题的批复(20060802)
3、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20150101)
卫生部于2006年8月2日公告公布,自2006年8月2日起施行。
湖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有关回避问题的请示》(鄂卫生文[2006]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工作人员,如果是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或医疗事故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精神。
此复。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工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和律师事务所经验,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多起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司法鉴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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