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医疗争议处理申请移送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90710)
3、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20150101)
卫生部于2009年7月10日公告公布,自2009年7月10日起施行。
天津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我市有关医疗事故争议相关移送问题的请示》(津卫报〔2009〕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如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直辖市的区、县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此复。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工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和律师事务所经验,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多起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司法鉴定律师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