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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20190301)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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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20190301)

本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替代已废止的GB 18218-200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000.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

GB 30000.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 30000.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

GB 30000.5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

GB 30000.7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 300008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8部分:易燃固体

GB 30000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10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0部分:自燃液体

GB 30000.11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1部分:自燃固体

GB 30000.1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 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1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

GB 30000.15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

GB 30000.1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GB 30000.18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化学品 Hazardous chemicals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单元 Unit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 生产单元 Production unit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6 储存单元 Storage unit

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7 混合物 Mixture

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4.1.1 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和表2。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应按GB 3000.2、GB 3000.3、GB 300004、GB 300005、GB 300007、GB 300008、GB 30000.9、GB 30000.10、GB 30000.11、GB 30000.12、GB 30000.13、GB 30000.14、GB 30000.15、GB 30000.16、GB 3000018的规定进行分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1.2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a)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应按表1确定;

b)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其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应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表1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4.2.1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b)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4.2.2 危险化学品储罐以及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区的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确定。

4.2.3 对于危险化学品混合物,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视混合物为纯物质,按混合物整体进行计算。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不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应按新危险类别考虑其临界量。

4.2.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流程参见附录A。

4.3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4.3.1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与其相对应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4.3.2 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的计算方法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指标按式(2)计算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在表3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β值按表3确定;未在表3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β值按表4确定。

表3 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取值表

表4 未在表3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校正系数β取值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按照表5设定暴露人员校正系数a值。

表5 暴露人员校正系数a取值表

4.3.3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6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6 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

图A.1给出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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