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20191021)
2、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20180313)
3、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052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3次委务会审议通过,自2019年11月18日起公布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0号
第一条 为防范和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第七十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第三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 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第四条 对合约或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的,构成操纵。
第五条 在临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构成操纵。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其他方式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第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本规定行为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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