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接口规范的通知(20191101)(上)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2020020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接口规范的通知(20191101)
《关于印发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接口规范的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4月7日发布,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银发[2019]63号
附件1证券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接口规范(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数据格式。
人民银行检查组使用本规范要求证券机构提取数据时,可要求证券机构提供EXCEL、文本格式或MYSQL等数据库文件格式。证券机构应按照人民银行检查组要求制作相应格式数据,如采用数据库文件格式,应按照本规范定义的字段类型和长度提取数据。如采用文本格式(如CSV、TXT等),应采用UTF-8或GBK编码格式,换行符为CR+LF(Windows)。确保分隔符与数据内容有效区分,在字段内容加半角双引号,以“|”分割。如 “张三”|“18”|“男”。可按照时间、网点等口径分割数据,涉及到特殊符号的,一律使用半角。
(二)数据内容。
原则上,要求证券机构的业务系统(或专门对接监管部门提取数据的系统)中设置的数据项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中所列的全部数据项目,并在日常工作中将数据内容录入系统。证券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检查组提供数据时应据实完整提供,真实反映本机构数据情况,禁止修改源数据以满足规范要求。
所有字段内容均为必填项(允许根据规范要求填替代符,不允许填空值),如果系统未采集某数据项目内容或该项目不适用某业务的,字符型数据项用“@N”替代填写,数值型数据项用“-9999”替代填写。对于填写数字编号的数据项目,若填写规则内未包含所有类别,可以从“61”新增编号,并提供数据字典向检查组说明。金额数值默认单位为元。
异常交易排查分析记录不设定统一格式,证券机构根据检查组要求另行提供。
二、接口规范定义及说明
(一)tb_securities机构对照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所属法人机构及其全系统内所有向客户提供服务(产品)的分支机构或部门,每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四)tb_cst_unit存量单位客户身份信息表。
说明: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所有单位客户(不包括产品户)最新的身份信息记录。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身份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身份信息可不导入本表。3.如客户身份信息要素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每个客户号均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五)tb_bnf_info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所有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非自然人客户,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非自然人客户,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有多个受益所有人的,每个受益所有人应当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六)tb_product_acc产品户信息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在检查对象开立的所有产品户的账户信息。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产品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产品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如产品户信息要素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每个产品户均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七)tb_capital_acc资金账户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在检查对象开立的全部资金账户(不包括检查期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定的休眠户,及账户清理时期遗留的不规范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不包括产品户。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数日期间销户的账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账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如账户信息要素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
(八)tb_securities_acc证券账户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在检查对象开立的全部证券账户(不包括检查期限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定的休眠户,及账户清理时期遗留的不规范证券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不包括产品户。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数日期间销户的账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账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如账户信息要素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
(九)tb_bank_txn结算资金流水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在检查对象开立的资金账户检查期限内与银行账户之间的交易流水,不包括主辅资金账户之间的划转。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数日期间销户的账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账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十)tb_multi_bank_txn单客户多银行资金调拨流水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在检查对象开立的主资金账户在检查期限内与辅资金账户之间的流水。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数日期间销户的账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账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十一)tb_deliver证券交割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的所有客户(不包括产品户)的资金账户在检查期限内已成交的所有证券交易,仅涉及经纪业务,不包括分红、结息等非主动发起的交易。
(十二)tb_tran_his特定业务办理明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的所有客户在检查期间内办理代理授权、转入托管、指定交易、密码挂失、身份信息变更等业务操作的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办理记录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办理记录可不导入本表。
3.如办理记录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每次操作均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十三)tb_risk_new存量客户当前风险等级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取数日,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或产品的所有客户(不包括产品户)的当前的风险等级划分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可不导入本表。
(十四)tb_risk_his存量客户检查期限内历次风险等级划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或产品的所有客户(不包括产品户)在检查期内历次的风险等级划分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可不导入本表。存量客户每次的划分记录均应当生成一条记录。
(十五)tb_lar_report大额交易报告明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限内,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客户涉及的大额交易报告明细。
2.本表数据内容为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功上报的大额交易报告明细,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数据报送字典提供字段,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V1.0)〉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7〕19号)、《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8〕13号)。
3.本表数据释义请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及释义的通知》(银发〔2017〕98号)。
(十六)tb_sus_report可疑交易报告明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限内,检查对象的客户涉及的可疑交易报告明细,如一份可疑报告中涉及多笔证券交易的,每笔生成一条记录。
2.本表数据内容为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功上报的可疑交易报告明细,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数据报送字典提供字段,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V1.0)〉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7〕19号)、《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8〕13号)。
3.本表数据释义请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及释义的通知》(银发〔2017〕98号)。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RICD | 字符型(14) | 法人机构报告机构编码 | 用以识别报告机构身份的唯一代码 | 人民银行发放的《金融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金融机构代码,如果尚未取得金融机构代码,则经申请后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分配法人机构报告机构编码。 |
2 | FINC | 字符型(16) | 网点代码 | 发现可疑交易的金融机构网点的唯一代码 | 有金融机构代码的网点应使用金融机构代码,暂时没有该代码的网点可自行编制内部唯一代码。报告机构向反洗钱中心报送交易报告前,应在系统中报备其内部网点代码对照表,并在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 |
3 | SENM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姓名/名称 | 被报告为可疑主体的客户的名称或姓名全称,包括中文或外文。 | |
4 | SETN | 数值型(8) | 可疑主体总数 | ||
5 | STNM | 数值型(8) | 可疑交易总数 | ||
6 | SETP | 字符型(6) | 可疑主体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7 | SEID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号码。 | 1.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8 | SCAC | 字符型(64) | 可疑主体证券/基金/期货账号 | 证券或基金账号指客户使用的股东代码或相关资产账户号码。期货账户号码是指客户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编码。 | |
9 | FDAC | 字符型(128) | 资金账户号码 | 客户在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号码。 | 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多个可疑主体的资金账户号码,则应设置多个资金账户号码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资金账户号码 |
10 | STAC | 字符型(128) | 结算账户号码 | 客户在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收付的结算账户号码。 | 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多个可疑主体的结算账户号码,则应设置多个结算账户号码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结算账户号码。 |
11 | SFIN | 字符型(64) | 结算账户开户行名称 | 客户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应精确到网点名称。 | 结算账户开户行名称应与结算账户号码一一对应。 |
12 | TAAC | 数值型(30,2) | 账户总资产 | 客户发生可疑交易的业务产品下的实时净资产总额,如为负债,用负数表示。 | 含信用账户资产,填写单位为元,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小数。 |
13 | SEVC | 字符型(32) | 可疑主体职业(对私)或行业(对公)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职业或主营业务类别。 | 可疑主体职业按照GB/T 6565-2015 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疑主体职业的“大类”、“中类”或“小类”;可疑主体行业按照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疑主体行业的“门类”、“大类”、“中类”或“小类”;对于可疑主体处于失业、无业或离退休等情况,填写“99999”。 |
14 | SCTL | 字符型(64) | 可疑主体联系方式 | 包括联系电话、常住(邮寄)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不同联系方式之间用“,”分割。 | 1.电话号码应按照如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 手机: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区号+“-”+固定电话; 2.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可疑主体的多个联系电话,则应设置多个“可疑主体联系电话”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联系电话。 |
15 | SEEI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其他联系方式 | 其他联系方式指除电话和地址以外的联系方式;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可疑主体的多种其他联系方式,则应设置多个“可疑主体其他联系方式”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条可疑主体其他联系方式信息。 | |
16 | SRNM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姓名 | 客户为法人时其有效证明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全称。 | |
17 | SCIT | 字符型(32)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18 | ORIT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如字段“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SRIT)”填写了 119999、129999、619999 或629999,本字段须填写具体的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19 | SRID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 与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 |
20 | SCNM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名称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含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内容。 | |
21 | SCIT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对公客户的控股股东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22 | OCIT | 字符型(32)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填写了119999、129999、619999或629999,本字段须填写具体的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23 | SCID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 | 与可疑主体控股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类型相对应的证件号码。 | 1.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24 | STNT | 字符型(3) | 可疑主体国籍 | 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国籍或注册地所属国。 | 按照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标准填写;如报告机构掌握可疑主体的多个国籍,则需设置多个“可疑主体国籍”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国别或地区代码。 |
25 | OATM | 字符型(14) | 可疑主体开户时间 | 客户在证券期货业机构开设资金账户的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26 | CATM | 字符型(14) | 可疑主体销户时间 | 客户在证券期货业机构撤销资金账户的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27 | DETR | 字符型(2) | 报告紧急程度 | 经报告机构反洗钱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收到报告后立即处理的,为特别紧急可疑交易报告。 | 01:非特别紧急;02:特别紧急。 |
28 | TORP | 字符型(5) | 报送次数标志 | 对之前已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中部分或全部可疑主体,补充关于相同涉罪类型的可疑交易或行为信息称为追加报告,否则称为初次报告。该字段描述用于区分追加报告还是初次报告。 | 初次报送填写1,然后逐次累加,最大填写9999,如果超过9999则该部分填写0000。 |
29 | DORP | 字符型(2) | 报送方向 | 报告机构发现可疑主体及其交易行为后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采取的针对措施。 | 01: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02: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03: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当地公安机关;04: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99: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其他机构(若选择此项,报告机构应在字段“其他报送方向(ODRP)”对“其他机构”做进一步说明)。 |
30 | ODRP | 字符型(64) | 其他报送方向 | 如字段“报送方向(DORP)”选择为“99”,本字段须填写可疑交易报告的具体报送方向,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31 | TPTR | 字符型(2) | 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 | 触发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原因。 | 01:模型筛选;02:执法部门指令(公安、纪检、安全等部门的境内冻结、协查等);03:监管部门指令(如央行、证监会、交易所等部门的警示或协查等);04:金融机构内部案件(机构内部违规违法行为等);05:社会舆情;06: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发现的身份、行为等异常状况;99:其他(若选择此项,报告机构应在字段“其他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OTPR)”对其触发点做进一步说明)。 |
32 | OTPR | 字符型(2000) | 其他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 | 如字段“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TPTR)”选择为“99”,本字段须填写可疑交易报告的具体触发点,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33 | STCB | 字符型(10000) | 资金交易及客户行为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情况,交易发生时间、地点、金额、支付方式,资金流向及客户其他异常行为等可疑主体异常情况的信息。 | |
34 | AOSP | 字符型(10000) | 疑点分析 | 详细总结分析账户开立、资金交易、行为背景、客户收入和交易一致性、公开信息等各方面的疑点,以支持对涉罪类型的判断。 | |
35 | TOSC | 字符型(4) | 疑似涉罪类型 | 可疑主体可能涉嫌的犯罪类型。 | 1. 按照10.6节 疑似涉罪类型代码表填写。如果可疑交易行为涉嫌多个疑似涉罪类 型,则应设置多个“疑似涉罪类型”字段, 每个字段填写一个疑似涉罪类型代码。 |
36 | STCR | 字符型(32) | 可疑交易特征代码 | 可疑交易报告所符合的报告机构自主定义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代码,报告机构应事先报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 可疑交易报告所符合的报告机构自主定义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代码,报告机构应事先将本机构自主定义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代码表报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如果可疑交易行为符合多个可疑交易特征,则应设置多个“可疑交易特征代码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可疑交易特征代码。 |
37 | CTNM | 字符型(512) | 客户姓名/名称 | 账户持有人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包括中文或外文。交易不通过账户办理时,填写客户办理业务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记载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 | |
38 | CITP | 字符型(6) | 客户身份证件/证件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39 | OITP | 字符型(128) | 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如下列字段填写了119999、129999、619999或629999,本字段须填写具体的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客户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CITP); 可疑主体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SETP) | |
40 | CTID | 字符型(128) | 客户身份证件/证件文件号码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号码。 | 1.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41 | TSTM | 字符型(14) | 交易时间 | 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42 | TICD | 字符型(256) | 业务标识号 | 用以识别一笔交易的唯一业务标识码。 | |
43 | OCTT | 字符型(2) | 非柜台交易方式 | 客户通过非柜台方式进行交易的类型。 | 11:网上交易;12:通过POS机交易;13:通过电话交易;14:通过热键机交易;15:通过ATM;16:通过传真交易;17:营业场所交易;99:其他(若选择此项,报告机构应在字段“其他非柜台交易方式(OOCT)”对其类型做进一步说明)。 |
44 | OOCT | 字符型(64) | 其他非柜台交易方式 | 如字段“非柜台交易方式(OCTT)”选择为“99”,本字段须填写非柜台交易方式的具体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45 | OCEC | 字符型(500) | 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 | 客户通过非柜台方式进行交易所使用设备的标识号。 | 对于网上交易,填写IP地址和MAC地址, 之间使用“@”分隔,如果客户使用手机登录网络进行交易,可填写手机号码和设备信息(IMEI、UDID等),中间使用“@”分割;对于POS交易,填写POS机编号;对于电话交易,填写电话号码;对于热键机交易,填写MAC地址;对于ATM交易,填写ATM编号;对于传真交易,填写传真号码;对于营业场所交易,填写营业场所网点代码地址;对于其他未列出的非柜台交易方式,填写其对应的设备代码。 |
46 | TOTS | 字符型(2) | 交易种类 | 被报告可疑交易中涉及的交易种类。在非银证或银期转账时,交易种类按交易对象的品种划分,主要为股票、债券、基金、权证、期货等;银证或银期转账单独作为一种交易种类报送。 | 01:股票;02:权证;03:债券;04:基金;05:期货;06:银证或银期转账;99:其他。 |
47 | CTNO | 字符型(128) | 合同编号 | 报告机构与客户间订立合同相关的唯一标识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档案号)。 | |
48 | SRNO | 字符型(128) | 流水号 | 各交易所主机当日产生的成交流水号。 | |
49 | TTCD | 字符型(32) | 交易品种代码 | 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的具体代码。如股票代码、债券代码、基金代码、期货代码等,对于买卖境外资产的,应为资产所在国际通用国别字母简写加相关代码的方式,如香港股票代码00013为HK00013。 | 可疑交易报告中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的具体代码,如股票代码、债券代码、基金代码、期货代码等。对于买卖境外资产的,应为资产所在国际通用国别字母简写加相关代码的方式,如香港股票代码00013,则该字段填写“HK00013”。 |
50 | TRPR | 数值型(30,3) | 成交价格 | 交易对应的交易种类的成交价格,即买卖双方实际达成交易的价格,包含成交佣金及相关税费。 | 填写单位为元,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3位小数。 |
51 | TVOL | 数值型(30) | 成交数量 | 交易以成交价格成交的数量。 | |
52 | CRDR | 字符型(2) | 资金进出方向 | 客户资金账户的收付方向,分成收(卖)、付(买)两类。收指的是资金账户转入资金(卖出交易产品),付指的是资金账户转出资金(买入交易产品)。 | 01: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卖出交易产品);02:付,资金账户转出资金(买入交易产品)。 |
53 | CSTP | 字符型(2) | 资金进出方式 | 客户的资金账户的交易方式,分为现金、转账和其他。 | 01:现金;02:转账;99:其他。 |
54 | CRTP | 字符型(3) | 币种 | 交易使用的币种。 | 按照GB/T 12406-2008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标准填写。 |
55 | CRAT | 数值型(20,3) | 交易金额 | 与币种一致的交易金额。 | 按照交易中实际使用的币种计价的交易金额,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3位小数。 |
56 | ROTF | 字符型(256) | 交易信息备注 | 备用字段。 | 暂填写“@N” |
附件2期货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接口规范(试行)
一、总体要求(一)数据格式。人民银行检查组使用本规范要求期货机构提取数据时,可要求期货机构提供EXCEL、文本格式或MYSQL等数据库文件格式。期货机构应按照人民银行检查组要求制作相应格式数据,如采用数据库文件格式,应按照本规范定义的字段类型和长度提取数据。如采用文本格式(如CSV、TXT等),应采用UTF-8或GBK编码格式,换行符为CR+LF(Windows)。确保分隔符与数据内容有效区分,在字段内容加半角双引号,以“|”分割。如 “张三”|“18”|“男”。可按照时间、网点等口径分割数据,涉及到特殊符号的,一律使用半角。(二)数据内容。原则上,要求期货机构的业务系统(或专门对接监管部门提取数据的系统)中设置的数据项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中所列的全部数据项目,并在日常工作中将数据内容录入系统。期货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检查组提供数据时应据实完整提供,真实反映本机构数据情况,禁止修改源数据以满足规范要求。所有字段内容均为必填项(允许根据规范要求填替代符,不允许填空值),如果系统未采集某数据项目内容或该项目不适用某业务的,字符型数据项用“@N”替代填写,数值型数据项用“-9999”替代填写。对于填写数字编号的数据项目,若填写规则内未包含所有类别,可以从“61”新增编号,并提供数据字典向检查组说明。金额数值默认单位为元。异常交易排查分析记录不设定统一格式,期货机构根据检查组要求另行提供。 二、接口规范定义及说明(一)tb_futures机构对照表。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所属法人机构及其全系统内所有向客户提供服务(产品)的分支机构或部门,每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Head_no | 字符型(20) | 法人机构报告机构编码 |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分配各机构的报告编码 | |
2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机构网点代码 | 各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部代码 | |
3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人民银行科技司制定的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 | 金融机构的内设部门可以不填写 |
4 | Futures_name | 字符型(120) | 机构名称 | 与分公司或营业部代码(Futures_code1)和金融机构编码对应的机构名称 | |
5 | Bord_type | 字符型(2) | 跨境标识 | 指经营所在地 | 10境内;11境外 |
(二)tb_settle_type业务类型对照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所属法人机构全系统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每种业务类型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Head_no | 字符型(20) | 法人机构报告机构编码 |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分配各机构的报告编码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人民银行科技司制定的14位金融标准化编码 | 金融机构的内设部门可以不填写 |
3 | Settle_type | 字符型(20) | 业务标志 | 以法人机构系统内业务类型的数据字典为口径提供 | 此处填写编码。例,数据字典中“商品期货”编码为1234,则此处填写1234。 |
4 | Name | 字符型(100) | 业务名称 | 以法人机构系统内业务类型的数据字典为口径提供 | 此处填写编码对应中文名称。例,数据字典中编码1234对应“商品期货”,则此处填写商品期货。 |
(三)tb_cst_pers存量个人客户身份信息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所有个人客户最新的身份信息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身份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身份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如客户身份信息要素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每个客户均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4 | Open_time | 字符型(8) | 创建日期 | 该账户的创建日期 | 年月日格式YYYYMMDD |
5 | Close_time | 字符型(8) | 结束日期 | 该账户的销户日期 | 年月日格式YYYYMMDD,如果未销户填写99991231 |
6 | Cst_name | 字符型(40) | 客户名称 | ||
7 | Cst_sex | 字符型(2) | 客户性别 | 按如下填写。11男,12女,用数字代表 | |
8 | Nation | 字符型(20) | 国籍(地区) | 按照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标准填写(三字符代码),如CHN、HKG | |
9 | Id_type | 字符型(2) | 证件类别 | 按如下填写。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 |
10 | Id_no | 字符型(50) | 身份证件号码 | 对应Id_type的证件号码 | |
11 | Id_deadline | 字符型(8) | 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YYYYMMDD,长期用99991231表示 | |
12 | Occupation_code | 字符型(6) | 职业代码 | 以法人机构系统内职业的数据字典为口径提供 | |
13 | Occupation | 字符型(80) | 职业 | 填写Occupation_code所对应的汉字 | |
14 | Income | 数值型(16,2) | 年收入 | 单位为人民币万元,保留2位小数,填写数字。如果按区间采集,则填写区间上限,如‘0-10万’,则填写10;‘10-50万’,则填写50,‘50万以上’则填写59.99。 | |
15 | Contact1 | 字符型(40) | 联系方式 | 客户的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 |
16 | Contact2 | 字符型(40) | 其他联系方式1 | ||
17 | Contact3 | 字符型(40) | 其他联系方式2 | 客户不止1个联系方式是先填写Contact1、Contact2,再填写本字段,即不能出现Contact1、Contact2为空,只填写Contact3的情况,客户不止3个联系方式的,只需导入3种联系方式即可 | |
18 | Address1 | 字符型(500) | 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 | ||
19 | Address2 | 字符型(500) | 其他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1 | 客户有多个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时先填写Address1,再填写本字段 | |
20 | Address3 | 字符型(500) | 其他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2 | 客户有多个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时先填写Address1、Address2,再填写本字段 | |
21 | Sys_name | 字符型(129) | 系统名称 | 提取(采集)客户身份信息的系统名称 | 如涉及多个系统,逐一全部列出,用“;”分隔 |
(四)tb_cst_unit存量单位客户身份信息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所有单位客户(不包括产品期货户),即一般法人户最新的身份信息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身份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身份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如客户身份信息要素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每个客户均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长度和类型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4 | Open_time | 字符型(8) | 创建日期 | 该账户的创建日期 | YYYYMMDD |
5 | Close_time | 字符型(8) | 结束日期 | 该账户的销户日期 | YYYYMMDD,如果未销户填写99991231 |
6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客户名称 | ||
7 | Address | 字符型(120) | 住所地 | 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址 | |
8 | Operate | 字符型(1000)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 | 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等。 | |
9 | State_owned_prop | 字符型(30) | 单位性质 | 按照监控中心规范填写汉字 | 参照《期货公司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等 |
10 | Set_file | 字符型(2) | 依法设立或经营的执照名称 | 21营业执照(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多证合一);22其他。填写数字。 | |
11 | License | 字符型(50) | 依法设立或经营的执照号码 | 对应set_file的号码 | |
12 | Id_deadline | 字符型(8) | 依法设立或经营的执照有效期限到期日 | YYYYMMDD,长期用99991231表示 | |
13 | Org_no | 字符型(20) | 组织机构代码 | ||
14 | Tax_no | 字符型(20)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
15 | Rep_name | 字符型(40)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
16 | Id_type2 | 字符型(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 | 按如下填写。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 |
17 | Id_no2 | 字符型(50)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
18 | Id_deadline2 | 字符型(8)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YYYYMMDD,长期为99991231 | |
19 | Man_name | 字符型(40)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姓名 | ||
20 | Id_type3 | 字符型(2)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类型 | 按如下填写。 个人: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机构:21营业执照(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多证合一);22其他。填写数字。 | |
21 | Id_no3 | 字符型(50)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号码 | ||
22 | Id_deadline3 | 字符型(8)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YYYYMMDD,长期用99991231表示 | |
23 | Contact_name | 字符型(64)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姓名 | ||
24 | Id_type4 | 字符型(2)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件类型 | 按如下填写。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 |
25 | Id_no4 | 字符型(40)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件号码 | ||
26 | Id_deadline4 | 字符型(8)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YYYYMMDD,长期为99991231 | |
27 | Industry | 字符型(80) | 投资者类型 | 按照监控中心投资者类型填写汉字,使用监管机构已有规定的投资者分类 | 参照《期货公司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FII、保险公司、信托等 |
28 | Reg_amt | 数值型(18,2) | 注册资本金 | 不带货币符号和+-号,保留两位小数 | |
29 | Code | 字符型(3) | 注册资本金币种 | 采用国标,如CNY,USD等 | |
30 | Sys_name | 字符型(120) | 系统名称 | 提取客户身份信息的系统名称 | 如涉及多个系统,逐一全部列出,用“;”分隔 |
(五)tb_bnf_info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表。
说明: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所有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记录。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非自然人客户,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非自然人客户,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可不导入本表。3.有多个受益所有人的,每个受益所有人应当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4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客户名称 | 非自然人客户 | |
5 | Bnf_name | 字符型(40) | 受益所有人姓名 | ||
6 | Bnf_address | 字符型(500) | 受益所有人地址 | ||
7 | Bnf_type | 字符型(2) | 判定受益所有人方式 | 11:股权或表决权;12:人事、财务控制;13:高级管理人;14其他 | |
8 | Shareholding_ratio | 数值型(4,2) | 持股数量或表决权占比 | 受益所有人实际持有的单位客户股权比例 | 单位:%。填写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如51.66,不填写“%”符号。Bnf_type=11时填写,不等11时填写“@N”。 |
19 | Id_type5 | 字符型(2) | 受益所有人证件类型 | 自然人 | 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 填写数字。 |
10 | Id_no5 | 字符型(50) | 受益所有人证件号码 | ||
11 | Id_deadline5 | 字符型(8) | 受益所有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 | YYYYMMDD,长期用99991231表示 | |
12 | Sys_name | 字符型(120) | 系统名称 | 提取客户身份信息的系统名称 | 如涉及多个系统,逐一全部列出,用“;”分隔。 |
(六)tb_product_acc产品期货户信息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在检查对象所有特殊法人开立的产品期货户账户信息(包含期权账户)。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产品期货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产品期货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如产品期货户信息要素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每个产品户均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4 | Prod_full_name | 字符型(100) | 产品全称 | ||
5 | Prod_name | 字符型(50) | 产品简称 | ||
6 | Prod_code | 字符型(18) | 产品代码 | 参照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编码 | |
7 | Prod_deadline | 字符型(8) | 产品到期日期 | YYYYMMDD | |
8 | Prod_scale1 | 数值型(64,2) | 合同约定规模 | ||
9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资产管理人名称 | ||
10 | Id_type | 字符型(2) | 资产管理人证件类型 | 21营业执照(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多证合一);22其他。填写数字。 | |
11 | Id_no | 字符型(40) | 资产管理人证件号码 | 对应set_file的号码 | |
12 | Id_deadline | 字符型(8) | 资产管理人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YYYYMMDD,长期为99991231 | |
13 | Industry | 字符型(80) | 投资者类型 | 按照监控中心投资者类型填写汉字,使用监管机构已有规定的投资者分类 | 参照《期货公司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FII、保险公司、信托等 |
14 | Operate | 字符型(1000)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 | 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等。 | |
15 | Address | 字符型(120) | 注册地址 | 指资产管理人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 | |
16 | Reg_amt | 数值型(16,2) | 注册资本 | 指资产管理人 | 不带货币符号和+、-号 |
17 | Cur | 字符型(3) | 注册资本币种 | 指资产管理人 | 采用国标,如CNY,USD等 |
18 | Rep_name | 字符型(40)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指资产管理人 | |
19 | Id_type2 | 字符型(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 | 指资产管理人 | 按如下填写。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
20 | Id_no2 | 字符型(50)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指资产管理人 | |
21 | Id_deadline2 | 字符型(8)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指资产管理人 | YYYYMMDD,长期为99991231 |
22 | Man_name | 字符型(40)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姓名 | 指资产管理人 | |
23 | Id_type3 | 字符型(2)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类型 | 指资产管理人 | 按如下填写。 个人:按如下填写。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单位:21营业执照(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多证合一);22其他。填写数字。 |
24 | Id_no3 | 字符型(50)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号码 | 指资产管理人 | |
25 | Id_deadline3 | 字符型(8)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指资产管理人 | YYYYMMDD,长期用99991231表示 |
26 | Contact_name | 字符型(64)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姓名 | 指资产管理人 | |
27 | Id_type4 | 字符型(2)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件类型 | 指资产管理人 | 按如下填写。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
28 | Id_no4 | 字符型(50)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件号码 | 指资产管理人 | |
29 | Id_deadline4 | 字符型(8) | 授权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到期日 | YYYYMMDD,长期为99991231 | |
30 | Sys_name | 字符型(120) | 系统名称 | 提取客户身份信息的系统名称 | 如涉及多个系统,逐一全部列出,用“;”分隔 |
(七)tb_acc账户信息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检查期限结束日,在检查对象开立的全部期货账户(不包括账户清理时期遗留的不规范账户和期权账户)。包括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不包括产品户。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数日期间已销户的账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销户的账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3.如果该资金账户对应多个结算账户,则每个结算账户生成一条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客户名称 | 包括个人客户、单位客户 | |
4 | Id_no | 字符型(50) | 证件号码 | 开立账户的身份证件号码,包括个人和单位客户 | 个人客户按照表3Id_no字段,单位客户按照表4License字段 |
5 | Acc_state | 字符型(2) | 账户状态 | 11正常,12休眠,13销户, 14其它 | |
6 | Restr_mea | 字符型(100) | 限制措施 | 填写对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多项措施用“;”分隔。如 只可平仓;禁止开仓;银行止取; | |
7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8 | Acc_type | 字符型(2) | 公私标识 | 11个人,12单位 | |
9 | Open_time | 字符型(8) | 开户日期 | YYYYMMDD | |
10 | Close_time | 字符型(8) | 销户日期 | YYYYMMDD,如果未销户填写99991231 | |
11 | Open_type | 字符型(2) | 开户方式 | 11柜面,12非柜面 | |
12 | Bank_name | 字符型(40) | 结算银行名称 | 填写代码 | 01工商银行,02农业银行,03中国银行,04建设银行,05交通银行,06浦发银行,07兴业银行,08汇丰银行,09光大银行,10招商银行,11中信银行,12民生银行,13平安银行,16广发银行,99其他银行 |
13 | Bank_acc | 字符型(40) | 银行结算账号 |
(八)tb_bank_txn结算资金流水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在检查对象开立的资金账户在检查期限内与银行账户之间的交易流水。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数日期间销户的账户,其信息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账户,其信息可不导入本表。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2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客户名称 | ||
3 | Ticd | 字符型(40) | 流水序号 | ||
4 | Date | 字符型(8) | 交易日期 | YYYYMMDD,以实际会计日期为准 | |
5 | Time | 字符型(6) | 交易时间 | HHMMSS,以实际会计时间为准 | |
6 | Amt | 数值型(16,2) | 交易金额 | 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
7 | Balance | 数值型(16,2) | 账户余额 | 可用资金,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
8 | Lend_flag | 字符型(2) | 收付标识 | 10入金,11出金 | |
9 | Entrust_flag | 字符型(2) | 转账方式 | 11银期转账,12手工出入金 | |
10 | Purpose | 字符型(20) | 交易摘要/备注 | 手工出入金时填写 | |
11 | Bank_name | 字符型(40) | 结算银行名称 | 填写代码 | 01工商银行,02农业银行,03中国银行,04建设银行,05交通银行,06浦发银行,07兴业银行,08汇丰银行,09光大银行,10招商银行,11中信银行,12民生银行,13平安银行,16广发银行,99其他银行 |
12 | Bank_acc | 字符型(40) | 银行结算账号 | ||
13 | IP_address | 字符型(39) | IP地址 | IPV4地址以“点分十进制”表示X.X.X.X的形式记录,IPV6地址以“冒号分十六进制”表示为n:n:n:n:n:n:n:n的形式记录,n表示四个十六位地址元素之一的十六进制值,可采用零压缩法来记录。 | |
14 | MAC_address | 字符型(12) | MAC地址 | MAC地址去掉地址中的“-”或“:”进行记录。 | |
15 | IMEI | 字符型(15) | 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 | 移动终端为Android操作系统版本时填写 | |
16 | UUID | 字符型(32) | 通用唯一识别码 | 移动终端为iOS操作系统版本时填写 |
(九)tb_futures_entrust期货委托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的所有客户(包括销户,不包括期权账户)在检查期限内的所有委托交易。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2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客户名称 | ||
3 | Contract_code | 字符型(60) | 合约代码 | ||
4 | Contract_name | 字符型(60) | 合约名称 | ||
5 | Entrust_no | 字符型(10) | 委托编号 | 交易所的委托编号 | |
6 | Date | 字符型(8) | 委托日期 | yyyymmdd | |
7 | Time | 字符型(6) | 委托时间 | Hhmmss | |
8 | Entrust_flag | 字符型(2) | 委托方式 | 11人工委托,12网上委托, 13其他 | |
9 | Entrust_prop | 字符型(2) | 委托属性 | 11:限价单;12:市价单 13:止损定单 14:止盈定单 15:限价止损定单 16:限价止盈定单 17:止损 18:组合定单 19:跨期套利确认;20:持仓套保确认;21:请求报价 | |
10 | Entrust_amount | 数值型(19,2) | 委托数量 | ||
11 | Entrust_price | 数值型(19,2) | 委托价格 | ||
12 | Entrust_amt | 数值型(19,2) | 委托金额 | 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
13 | Lend_flag | 字符型(2) | 买卖方向 | 11买,12卖 | |
14 | Futures_direction | 字符型(2) | 开平仓方向 | 11开仓,12平仓,13平今仓 | |
15 | entrust_status | 字符型(2) | 委托状态 | 11全部成交12部分成交13撤单14部分成交部分撤单15已报16未报17废单 | |
16 | hedge_type | 字符型(2) | 投机/套保类型 | 11投机,12套保,13套利 | |
17 | IP_address | 字符型(39) | IP地址 | IPV4地址以“点分十进制”表示X.X.X.X的形式记录,IPV6地址以“冒号分十六进制”表示为n:n:n:n:n:n:n:n的形式记录,n表示四个十六位地址元素之一的十六进制值,可采用零压缩法来记录。 | |
18 | MAC_address | 字符型(12) | MAC地址 | MAC地址去掉地址中的“-”或“:”进行记录。 | |
19 | IMEI | 字符型(15) | 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 | 移动终端为Android操作系统版本时填写 | |
20 | UUID | 字符型(32) | 通用唯一识别码 | 移动终端为iOS操作系统版本时填写 |
(十)tb_fatures_trade期货成交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的所有客户(包括销户,不包括期权账户)在检查期限内的所有成交交易。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说明 |
1 | Self_acc_no | 字符型(60) | 资金账号 | ||
2 | Cst_name | 字符型(60) | 客户名称 | ||
3 | Entrust_no | 字符型(10) | 委托编号 | 交易所的委托编号 | |
4 | Init_date | 字符型(8) | 成交日期 | yyyymmdd | |
5 | Curr_time | 字符型(6) | 成交时间 | Hhmmss | |
6 | Contract_code | 字符型(60) | 合约代码 | ||
7 | Contract_name | 字符型(60) | 合约名称 | ||
8 | Futures_direction | 字符型(2) | 开平仓方向 | 11开仓,12平仓,13平今仓 | |
9 | Entrust_bs | 字符型(2) | 买卖方向 | 11买,12卖 | |
10 | Hedge_type | 字符型(2) | 投机/套保标志 | 11投机,12套保,13套利 | |
11 | Business_amount | 数值型(19,2) | 成交数量 | ||
12 | Spring_price_type | 数值型(18,2) | 成交价格 |
(十一)tb_fund_sum日终资金汇总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的所有客户(包括销户)在检查期限内的日终资金结算单,每日生成一条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说明 |
1 | Self_acc_no | 字符型(60) | 资金账号 | ||
2 | Cst_name | 字符型(40) | 客户姓名或名称 | ||
3 | Init_date | 字符型(8) | 结算日期 | yyyymmdd | |
4 | Cur | 字符型(3) | 币种 | 采用国标,如CNY,USD等 | |
5 | Begin_balance | 数值型(19,2) | 期初权益 | 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
6 | Current_balance | 数值型(19,2) | 期末权益 | 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
7 | Futu_impawn_balance | 数值型(19,2) | 质押金额 | ||
8 | Hold_balance | 数值型(19,2) | 当日持仓保证金 | 到本日总的保证金金额 | |
9 | Exch_hold_balance | 数值型(19,2) | 当日持仓交易所保证金 | ||
10 | Superadd_balance | 数值型(19,2) | 追加保证金 | ||
11 | Drop_profit | 数值型(19,2) | 平仓盯市盈亏 | ||
12 | Risk_rate | 数值型(19,2) | 交易所风险率 | ||
13 | Risk_rate_n | 数值型(19,2) | 期货公司风险率 | ||
14 | Frozen_open_fare | 数值型(19,2) | 费用 | 总费用 | |
15 | Payment_balance | 数值型(19,2) | 交割货款 | ||
16 | Business_amount | 数值型(19,2) | 成交手数 | ||
17 | Business_balance | 数值型(19,2) | 成交金额 | 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
18 | Fund_in | 数值型(19,2) | 入金 | ||
19 | Fund_out | 数值型(19,2) | 出金 | ||
20 | Deliver_fare | 数值型(19,2) | 交割费用 | 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
21 | Cash_balance | 数值型(19,2) | 可用资金 | 如有外币交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填写 |
(十二)tb_tran_his特定业务办理明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的所有客户在检查期间内办理挂失、销户、密码修改、身份信息变更等业务操作的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办理记录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办理记录可不导入本表。
3.如办理记录涉及多个系统,应分别从各系统取数,确保提供要素的完整性。每次操作均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号 | ||
4 | Cst_name | 字符型(40) | 客户姓名或名称 | ||
5 | Acc_type | 字符型(2) | 公私标识 | 11:个人;12:单位 | |
6 | Id_type | 字符型(2) | 证件类别 | 按如下填写。 个人:1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12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1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5外国公民护照;16户口簿;17出生证;18其他类个人身份证件。填写数字。 单位:21营业执照(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多证合一);22其他。填写数字。 | |
7 | Id_no | 字符型(50) | 证件号码 | ||
8 | Trans_no | 字符型(2) | 办理事项 | 11资金户变更,12交易密码挂失,13身份信息变更,14其他 | |
9 | Trans_date | 字符型(8) | 办理日期 | YYYYMMDD, | |
10 | Content | 字符型(250) | 变更信息内容 | ||
11 | Purpose | 字符型(100) | 交易摘要 | 交易备注 |
(十三)tb_risk_new存量客户当前风险等级划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截止取数日,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所有客户的当前的风险等级划分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可不导入本表。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户 | ||
4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客户名称 | ||
5 | Id_no | 字符型(50) | 身份证件号码 | 包括个人和单位客户 | 个人客户按照表3Id_no字段、单位客户按照表4 License字段 |
6 | Acc_type | 字符型(2) | 公私标识 | 11:个人;12:单位 | |
7 | Risk_code | 字符型(2) | 风险等级 | 如采取三级分类:10:高;11:中;12:低。如采取五级分类:10:高;11:中高;12:中;13:中低;14:低。依此类推,按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升序填写,用数字代表等级 | |
8 | Time | 字符型(8) | 最新一次划分日期 | 如果评定流程为系统先评,再人工确认的,应填写人工确认日期 | YYYYMMDD |
9 | Score | 数值型(3,2) | 评定分值 | ||
10 | Norm | 字符型(1000) | 划分依据 | 使用系统指标和得分逐项列示,用“;”分隔, 人工调整评分则填写评定理由。 |
(十四)tb_risk_his存量客户检查期限内历次风险等级划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所有客户在检查期内历次的风险等级划分记录。
2.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至提取数据日期间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也应导入本表;对于检查期限起始日前已销户的客户,其风险等级划分记录可不导入本表。存量客户每次的划分记录均应当生成一条记录。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Futures_code1 | 字符型(20) | 分支机构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1 | |
2 | Futures_code2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编码 | 对应tb_futures表中的Futures_code2 | |
3 | Self_acc_no | 字符型(40) | 资金账户 | ||
4 | Cst_name | 字符型(120) | 客户名称 | ||
5 | Id_no | 字符型(50) | 身份证件号码 | 包括个人和单位客户 | 个人客户按照表3 Id_no字段、单位客户按照表4 License字段 |
6 | Acc_type | 字符型(2) | 公私标识 | 11:个人;12:单位 | |
7 | Risk_code | 字符型(2) | 风险等级 | 如采取三级分类:10:高;11:中;12:低。如采取五级分类:10:高;11:中高;12:中;13:中低;14:低。依此类推,按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从10开始编号,按升序填写,用数字代表等级 | |
8 | Time | 字符型(8) | 等级划分日期 | 如果评定流程为系统先评,再人工确认的,应填写人工确认日期 | YYYYMMDD |
9 | First_type | 字符型(2) | 首次标识 | 11是,12否 | |
10 | Score | 数值型(3,2) | 评定分值 | ||
11 | Norm | 字符型(1000) | 划分依据 | 使用系统指标和得分逐项列示,用“;”分隔 人工调整评分则填写评定理由。 |
(十五)tb_lar_report大额交易报告明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限内,检查对象提供过服务(产品)的客户涉及的大额交易报告明细。
2.本表数据内容为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功上报的大额交易报告明细,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数据报送字典提供字段,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V1.0)〉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7〕19号)、《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8〕13号)。
3.本表数据释义请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及释义的通知》(银发〔2017〕98号)。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RICD | 字符型(14) | 报告机构编码 | 用以识别报告机构身份的唯一代码 | 人民银行发放的《金融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金融机构代码,如果尚未取得金融机构代码,则经申请后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分配报告机构编码 |
2 | FINC | 字符型(16) | 金融机构网点代码 | 发生交易的金融机构网点的唯一代码 | 有金融机构代码的网点应使用金融机构代码,暂时没有该代码的网点可自行编制内部唯一代码。报告机构向反洗钱中心报送交易报告前,应在系统中报备其内部网点代码对照表,并在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 |
3 | SBDT | 字符型(14) | 大额交易提交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
4 | CTTN | 数值型(8) | 大额交易客户总数 | 大额交易客户总数>=大额交易客户序号 | |
5 | CODE | 字符型(100) | 案例编号 | 每份大额交易报告的唯一编号 | |
6 | RLFC | 字符型(2) | 金融机构与客户的关系 | 金融机构网点与被报告大额交易及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 | 00: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所发生的交易,“金融机构”为开立账户的机构或发卡银行; 01: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交易,“金融机构”为收单行; 02: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交易,“金融机构”为办理业务的机构 |
7 | CTNM | 字符型(512) | 客户姓名/名称 | 账户(或卡)持有人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包括中文或外文。交易不通过账户(或卡)办理时,填写客户办理业务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记载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 | |
8 | CITP | 字符型(6) | 客户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9 | OITP | 字符型(32) | 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如下列字段填写了119999、129999、619999或629999,本字段须填写具体的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1.客户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CITP); 2.交易代办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TBIT); 3.交易对手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TCIT) | |
10 | CTID | 字符型(128) | 客户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号码。 | 1.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 2.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11 | CSNM | 字符型(32) | 客户号 | 一个客户在报告机构内有且只有一个编号,客户号是在报告机构内识别客户唯一性的业务主键,即便存在不同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的情况。 | |
12 | CATP | 字符型(6) | 客户账户类型 | 交易使用的银行账户类型。 | 按照10.2节 账户类型代码表填写 |
13 | CTAC | 字符型(64) | 客户账号 | 交易使用的银行账户号码。 | |
14 | CBCT | 字符型(2) | 客户银行卡类型 | 与账号关联的银行卡号码类型,如果“银行卡号码”字段必须填写时,则本字段也必须填写。 | 10:借记卡; 20:贷记卡; 30:准贷记卡; 90:其他 |
15 | OCBT | 字符型(128) | 客户银行卡其他类型 | 如果字段“客户银行卡类型(CBCT)”选择为“90”,此项须填写具体的银行卡类型,否则填写“@N” | |
16 | CBCN | 字符型(64) | 客户银行卡号码 | 与账号关联的银行卡号码。如果要求账号或银行卡号字段必须填写(不得填写替代符号)时,“账号”和“银行卡号码”至少填写一个,如果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使用了银行卡,则应将卡号填写到“银行卡号码”字段。 | |
17 | CTVC | 字符型(32) | 客户职业(对私)或客户行业(对公)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职业或主营业务类别。 | 1.客户职业按照GB/T 6565-2015 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疑主体职业的“大类”、“中类”或“小类”; 2.客户行业按照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疑主体行业的“门类”、“大类”、“中类”或“小类”; 3.对于客户处于失业、无业或离退休等情况,填写“99999” |
18 | CCTL | 字符型(64) | 客户联系电话 | 包括联系电话、常住(邮寄)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不同联系方式之间用“,”分割。 | 1.电话号码应按照如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 手机: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区号+“-”+固定电话; 2.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客户的多个联系电话,则应设置多个“客户联系电话”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联系电话 |
19 | CCEI | 字符型(512) | 客户其他联系方式 | 1.其他联系方式指除电话和地址以外的联系方式; 2.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客户的多种其他联系方式,则应设置多个“客户其他联系方式”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条客户其他联系方式信息 | |
20 | CTAR | 字符型(512) | 客户住址/经营地址 | 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客户的多个地址信息,则应设置多个“客户住址/经营地址”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客户住址或经营地址 | |
21 | CTNT | 字符型(3) | 客户国籍 |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中所载国籍或注册地所属国。 | 1.按照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标准填写; 2.如报告机构掌握客户的多个国籍,则需设置多个“客户国籍”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国别或地区代码 |
22 | OATM | 字符型(14) | 客户账户开立时间 | 交易使用的银行账户(或卡)的开户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23 | CRCD | 字符型(4) | 大额交易特征代码 | 交易所符合的具体大额交易类型。 | 050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050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之间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050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之间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050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之间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
24 | TBNM | 字符型(128) | 交易代办人姓名 | 代理客户办理交易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的全称,包括中文或外文。 | |
25 | TBIT | 字符型(6) | 交易代办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代办人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26 | TBID | 字符型(128) | 交易代办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 | 与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 |
27 | TBNT | 字符型(3) | 交易代办人国籍 |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中所载国籍或注册地所属国。 | 按照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标准填写 |
28 | TSTM | 字符型(14) | 交易时间 | 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29 | TRCD | 字符型(9) | 交易发生地 | 当交易方式是现钞类交易时,按真实交易发生地填写。当交易方式是转账类交易时,如果是柜台交易,按柜台交易发生地填写;如果是非柜台交易,填写指令发出的地址。 | 1.当交易发生地为中国大陆地区时,前3位填写CHN或特殊经济区类型代码,后6位按照大陆地区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区、县级的代码; 2.当交易发生地为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时,前3位填写国别代码,后6位填写000000; 3.行政区划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准; 4.国别代码使用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中的3位字符代码; 5.特殊经济区类型代码按照10.4节 特殊经济区类型代码表填写 |
30 | TICD | 字符型(256) | 业务标识号 | 用以识别一笔交易的唯一业务标识码。 | |
31 | RPMT | 字符型(2) | 收付款方匹配号类型 | 收款方所在机构和付款方所在机构针对同一笔交易报送的唯一标识代码类型。 | 按照10.5节 收付款方匹配号类型代码表填写 |
32 | RPMN | 字符型(500) | 收付款方匹配号 | 收款方所在机构和付款方所在机构针对同一笔交易报送的唯一标识代码。 | 按照10.5节 收付款方匹配号类型代码表的规定填写 |
33 | TSTP | 字符型(6) | 交易方式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本外币支付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易符合的资金结算方式。 | 按照10.3节 交易方式代码表填写 |
34 | TSCT | 数值型(16) |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 |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用于涉外收支交易申报的相关代码。 | 按照GB/T 19583-2014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 |
35 | TSDR | 字符型(2) | 资金收付标志 | 交易的资金收付方向(从客户角度),分成收、付两类。 | 01:收;02:付 |
36 | CRPP | 字符型(256) | 资金用途 | 客户办理大额交易时填写的资金用途。 | |
37 | CRTP | 字符型(3) | 交易币种 | 交易使用的币种。 | 按照GB/T 12406-2008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标准填写 |
38 | CRAT | 数值型(20,3) | 交易金额 | 与币种一致的交易金额。 | 按照交易中实际使用币种计价的交易金额,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3位小数 |
39 | CRMB | 数值型(20,3) | 交易金额(折人民币) | 将交易中实际使用币种折算为人民币计价的交易金额,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3位小数 | |
40 | CUSD | 数值型(20,3) | 交易金额(折美元) | 将交易中实际使用币种折算为美元计价的交易金额,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3位小数 | |
41 | TTNM | 数值型(8) | 交易总数 | 符合某一大额交易特征的交易总数 | |
42 | CFIN | 字符型(64) | 对方金融机构网点名称 | 交易涉及的对方金融机构网点名称。 | |
43 | CFCT | 字符型(2) | 对方金融机构网点代码类型 | 交易涉及的对方金融机构网点代码的种类。 | 11: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 12: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行号; 13:银行内部机构号; 14:金融机构代码; 99:其他 |
44 | CFIC | 字符型(128) | 对方金融机构网点代码 | 交易涉及的对方金融机构代码。 | |
45 | CFRC | 字符型(9) | 对方金融机构网点行政区划代码 | 交易涉及的对方金融机构网点所在地区的国别代码和行政区划代码。 | 1.当网点在中国大陆地区时,前3位填写CHN或特殊经济区类型代码,后6位按照大陆地区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区、县级的代码; 2.当网点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时,前3位填写国别代码,后6位填写000000; 3.行政区划代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准; 4.国别代码使用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中的3位字符代码; 5.特殊经济区类型代码按照10.4节 特殊经济区类型代码表填写 |
46 | TCNM | 字符型(128) | 交易对手姓名/名称 | 交易对手名称或姓名的全称,包括中文或外文。 | |
47 | TCIT | 字符型(6) | 交易对手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交易对手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48 | TCID | 字符型(128) | 交易对手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 | 交易对手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号码。 | 1.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 2.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49 | TCAT | 字符型(6) | 交易对手账户类型 | 交易对手使用的银行账户类型。 | 按照10.2节 账户类型代码表填写 |
50 | TCAC | 字符型(64) | 交易对手账号 | 交易对手使用的银行账户(或卡)号码。 | |
51 | OCTT | 字符型(2) | 非柜台交易方式 | 客户通过非柜台方式进行交易的类型。 | 11:网上交易; 12:通过POS机交易; 13:通过电话交易; 14:通过热键机交易; 15:通过ATM; 16:通过传真交易; 17:营业场所交易(仅针对证券期货 业); 99:其他(若选择此项,报告机构应在 字段“其他非柜台交易方式(OOCT)”对其类型做进一步说明) |
52 | OOCT | 字符型(64) | 其他非柜台交易方式 | 如字段“非柜台交易方式(OCTT)”选择为“99”,本字段须填写非柜台交易方式的具体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53 | OCEC | 字符型(500) | 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 | 客户通过非柜台方式进行交易所使用设备的标识号。 | 1.对于网上交易,填写IP地址和MAC地址,之间使用“@”分隔,如果客户使用手机登录网络进行交易,可填写手机号码和设备信息(IMEI、UDID等),中间使用“@”分割; 2.对于POS交易,填写POS机编号; 3.对于电话交易,填写电话号码; 4.对于热键机交易,填写MAC地址; 5.对于ATM交易,填写ATM编号; 6.对于传真交易,填写传真号码; 7.对于营业场所交易,填写营业场所网点代码地址(仅针对证券期货业); 8.对于其他未列出的非柜台交易方式,填写其对应的设备代码 |
54 | ROTF | 字符型(256) | 交易信息备注 | 备用字段。 | 暂填写“@N” |
(十六)tb_sus_report可疑交易报告明细表。
说明:
1.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限内,检查对象的客户涉及的可疑交易报告明细,如一份可疑报告中涉及多笔期货交易的,每笔生成一条记录。
2.本表数据内容为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功上报的可疑交易报告明细,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数据报送字典提供字段,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V1.0)〉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7〕19号)、《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银反洗中心发〔2018〕13号)。
3.本表数据释义请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及释义的通知》(银发〔2017〕98号)。
序号 | 字段名称 | 类型和长度 | 中文名称 | 字段释义 | 填写规则 |
1 | RICD | 字符型(14) | 报告机构编码 | 用以识别报告机构身份的唯一代码 | 人民银行发放的《金融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金融机构代码,如果尚未取得金融机构代码,则经申请后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分配报告机构编码。 |
2 | FINC | 字符型(16) | 网点代码 | 发现可疑交易的金融机构网点的唯一代码 | 有金融机构代码的网点应使用金融机构代码,暂时没有该代码的网点可自行编制内部唯一代码。报告机构向反洗钱中心报送交易报告前,应在系统中报备其内部网点代码对照表,并在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 |
3 | SENM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姓名/名称 | 被报告为可疑主体的客户的名称或姓名全称,包括中文或外文。 | |
4 | SETN | 数值型(8) | 可疑主体总数 | ||
5 | STNM | 数值型(8) | 可疑交易总数 | ||
6 | SETP | 字符型(6) | 可疑主体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7 | SEID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号码。 | 1.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8 | SCAC | 字符型(64) | 可疑主体证券/基金/期货账号 | 证券或基金账号指客户使用的股东代码或相关资产账户号码。期货账户号码是指客户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编码。 | |
9 | FDAC | 字符型(128) | 资金账户号码 | 客户在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号码。 | 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多个可疑主体的资金账户号码,则应设置多个资金账户号码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资金账户号码 |
10 | STAC | 字符型(128) | 结算账户号码 | 客户在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收付的结算账户号码。 | 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多个可疑主体的结算账户号码,则应设置多个结算账户号码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结算账户号码。 |
11 | SFIN | 字符型(64) | 结算账户开户行名称 | 客户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应精确到网点名称。 | 结算账户开户行名称应与结算账户号码一一对应。 |
12 | TAAC | 数值型(30,2) | 账户总资产 | 客户发生可疑交易的业务产品下的实时净资产总额,如为负债,用负数表示。 | 含信用账户资产,填写单位为元,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小数。 |
13 | SEVC | 字符型(32) | 可疑主体职业(对私)或行业(对公)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职业或主营业务类别。 | 可疑主体职业按照GB/T 6565-2015 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疑主体职业的“大类”、“中类”或“小类”;可疑主体行业按照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疑主体行业的“门类”、“大类”、“中类”或“小类”;对于可疑主体处于失业、无业或离退休等情况,填写“99999”。 |
14 | SCTL | 字符型(64) | 可疑主体联系方式 | 包括联系电话、常住(邮寄)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不同联系方式之间用“,”分割。 | 1.电话号码应按照如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 手机: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区号+“-”+固定电话; 2.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可疑主体的多个联系电话,则应设置多个“可疑主体联系电话”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联系电话。 |
15 | SEEI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其他联系方式 | 其他联系方式指除电话和地址以外的联系方式;如果报告机构掌握可疑主体的多种其他联系方式,则应设置多个“可疑主体其他联系方式”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条可疑主体其他联系方式信息。 | |
16 | SRNM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姓名 | 客户为法人时其有效证明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全称。 | |
17 | SCIT | 字符型(32)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18 | ORIT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如字段“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类型(SRIT)”填写了 119999、129999、619999 或629999,本字段须填写具体的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19 | SRID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 与可疑主体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 |
20 | SCNM | 字符型(512)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名称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含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内容。 | |
21 | SCIT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对公客户的控股股东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 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22 | OCIT | 字符型(32)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填写了119999、129999、619999或629999,本字段须填写具体的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23 | SCID | 字符型(128) | 可疑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号码 | 与可疑主体控股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类型相对应的证件号码。 | 1.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24 | STNT | 字符型(3) | 可疑主体国籍 | 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国籍或注册地所属国。 | 按照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标准填写;如报告机构掌握可疑主体的多个国籍,则需设置多个“可疑主体国籍”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国别或地区代码。 |
25 | OATM | 字符型(14) | 可疑主体开户时间 | 客户在证券期货业机构开设资金账户的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26 | CATM | 字符型(14) | 可疑主体销户时间 | 客户在证券期货业机构撤销资金账户的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27 | DETR | 字符型(2) | 报告紧急程度 | 经报告机构反洗钱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收到报告后立即处理的,为特别紧急可疑交易报告。 | 01:非特别紧急;02:特别紧急。 |
28 | TORP | 字符型(5) | 报送次数标志 | 对之前已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中部分或全部可疑主体,补充关于相同涉罪类型的可疑交易或行为信息称为追加报告,否则称为初次报告。该字段描述用于区分追加报告还是初次报告。 | 初次报送填写1,然后逐次累加,最大填写9999,如果超过9999则该部分填写0000。 |
29 | DORP | 字符型(2) | 报送方向 | 报告机构发现可疑主体及其交易行为后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采取的针对措施。 | 01: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02: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03: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当地公安机关;04: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99: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其他机构(若选择此项,报告机构应在字段“其他报送方向(ODRP)”对“其他机构”做进一步说明)。 |
30 | ODRP | 字符型(64) | 其他报送方向 | 如字段“报送方向(DORP)”选择为“99”,本字段须填写可疑交易报告的具体报送方向,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31 | TPTR | 字符型(2) | 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 | 触发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原因。 | 01:模型筛选;02:执法部门指令(公安、纪检、安全等部门的境内冻结、协查等);03:监管部门指令(如央行、证监会、交易所等部门的警示或协查等);04:金融机构内部案件(机构内部违规违法行为等);05:社会舆情;06: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发现的身份、行为等异常状况;99:其他(若选择此项,报告机构应在字段“其他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OTPR)”对其触发点做进一步说明)。 |
32 | OTPR | 字符型(2000) | 其他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 | 如字段“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点(TPTR)”选择为“99”,本字段须填写可疑交易报告的具体触发点,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33 | STCB | 字符型(10000) | 资金交易及客户行为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情况,交易发生时间、地点、金额、支付方式,资金流向及客户其他异常行为等可疑主体异常情况的信息。 | |
34 | AOSP | 字符型(10000) | 疑点分析 | 详细总结分析账户开立、资金交易、行为背景、客户收入和交易一致性、公开信息等各方面的疑点,以支持对涉罪类型的判断。 | |
35 | TOSC | 字符型(4) | 疑似涉罪类型 | 可疑主体可能涉嫌的犯罪类型。 | 1. 按照10.6节 疑似涉罪类型代码表填写。如果可疑交易行为涉嫌多个疑似涉罪类 型,则应设置多个“疑似涉罪类型”字段, 每个字段填写一个疑似涉罪类型代码。 |
36 | STCR | 字符型(32) | 可疑交易特征代码 | 可疑交易报告所符合的报告机构自主定义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代码,报告机构应事先报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 可疑交易报告所符合的报告机构自主定义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代码,报告机构应事先将本机构自主定义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代码表报备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如果可疑交易行为符合多个可疑交易特征,则应设置多个“可疑交易特征代码字段”,每个字段填写一个可疑交易特征代码。 |
37 | CTNM | 字符型(512) | 客户姓名/名称 | 账户持有人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包括中文或外文。交易不通过账户办理时,填写客户办理业务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记载的名称或姓名的全称。 | |
38 | CITP | 字符型(6) | 客户身份证件/证件文件类型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种类。 | 按照10.1节身份证件/证明文件代码表填写。 |
39 | OITP | 字符型(128) | 其他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 如下列字段填写了119999、129999、619999或629999,本字段须填写具体的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1.客户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CITP); 2.可疑主体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SETP) | |
40 | CTID | 字符型(128) | 客户身份证件/证件文件号码 | 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记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号码。 | 1. 居民身份证号长度应为15位或者18位;组织机构代码长度应为9位(如为10位则去掉最后一位校验码前的连接符“-”)。 |
41 | TSTM | 字符型(14) | 交易时间 | 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 | 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秒秒”。 |
42 | TICD | 字符型(256) | 业务标识号 | 用以识别一笔交易的唯一业务标识码。 | |
43 | OCTT | 字符型(2) | 非柜台交易方式 | 客户通过非柜台方式进行交易的类型。 | 11:网上交易;12:通过POS机交易;13:通过电话交易;14:通过热键机交易;15:通过ATM;16:通过传真交易;17:营业场所交易;99:其他(若选择此项,报告机构应在字段“其他非柜台交易方式(OOCT)”对其类型做进一步说明)。 |
44 | OOCT | 字符型(64) | 其他非柜台交易方式 | 如字段“非柜台交易方式(OCTT)”选择为“99”,本字段须填写非柜台交易方式的具体类型,否则填写替代符“@N”。 | |
45 | OCEC | 字符型(500) | 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 | 客户通过非柜台方式进行交易所使用设备的标识号。 | 对于网上交易,填写IP地址和MAC地址, 之间使用“@”分隔,如果客户使用手机登录网络进行交易,可填写手机号码和设备信息(IMEI、UDID等),中间使用“@”分割;对于POS交易,填写POS机编号;对于电话交易,填写电话号码;对于热键机交易,填写MAC地址;对于ATM交易,填写ATM编号;对于传真交易,填写传真号码;对于营业场所交易,填写营业场所网点代码地址;对于其他未列出的非柜台交易方式,填写其对应的设备代码。 |
46 | TOTS | 字符型(2) | 交易种类 | 被报告可疑交易中涉及的交易种类。在非银证或银期转账时,交易种类按交易对象的品种划分,主要为股票、债券、基金、权证、期货等;银证或银期转账单独作为一种交易种类报送。 | 01:股票;02:权证;03:债券;04:基金;05:期货;06:银证或银期转账;99:其他。 |
47 | CTNO | 字符型(128) | 合同编号 | 报告机构与客户间订立合同相关的唯一标识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档案号)。 | |
48 | SRNO | 字符型(128) | 流水号 | 各交易所主机当日产生的成交流水号。 | |
49 | TTCD | 字符型(32) | 交易品种代码 | 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的具体代码。如股票代码、债券代码、基金代码、期货代码等,对于买卖境外资产的,应为资产所在国际通用国别字母简写加相关代码的方式,如香港股票代码00013为HK00013。 | 可疑交易报告中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的具体代码,如股票代码、债券代码、基金代码、期货代码等。对于买卖境外资产的,应为资产所在国际通用国别字母简写加相关代码的方式,如香港股票代码00013,则该字段填写“HK00013”。 |
50 | TRPR | 数值型(30,3) | 成交价格 | 交易对应的交易种类的成交价格,即买卖双方实际达成交易的价格,包含成交佣金及相关税费。 | 填写单位为元,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3位小数。 |
51 | TVOL | 数值型(30) | 成交数量 | 交易以成交价格成交的数量。 | |
52 | CRDR | 字符型(2) | 资金进出方向 | 客户资金账户的收付方向,分成收(卖)、付(买)两类。收指的是资金账户转入资金(卖出交易产品),付指的是资金账户转出资金(买入交易产品)。 | 01: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卖出交易产品);02:付,资金账户转出资金(买入交易产品)。 |
53 | CSTP | 字符型(2) | 资金进出方式 | 客户的资金账户的交易方式,分为现金、转账和其他。 | 01:现金;02:转账;99:其他。 |
54 | CRTP | 字符型(3) | 币种 | 交易使用的币种。 | 按照GB/T 12406-2008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标准填写。 |
55 | CRAT | 数值型(20,3) | 交易金额 | 与币种一致的交易金额。 | 按照交易中实际使用的币种计价的交易金额,可以包含“.”,小数点后最多保留3位小数。 |
56 | ROTF | 字符型(256) | 交易信息备注 | 备用字段。 | 暂填写“@N” |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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