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0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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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0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0121)
交公路明电〔202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现就做好2020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严格按照国发〔2012〕37号文规定的实施范围执行。其中,免费时段从2020年1月24日00:00开始,至1月30日24:00结束;免费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二、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畅通。
结合交通量构成情况,科学设置ETC车道和混合、人工收费车道,保障所有车辆快捷高效通行。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设置小型客车免费专用车道,引导交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道行驶。加强ETC车道专职疏导人员配置,强化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确保车辆快捷通行。
(三)加强值守,完善预案。
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置特情。完善部、省、站三级调度协调联动机制,对高速公路收费站运行情况实施24小时监测,及时启动疏堵保畅预案,防范化解收费站拥堵。
(四)加强服务,利民便民。
强化公路交通出行信息、公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路况信息发布,引导公众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人力投入,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接待能力,确保服务设施功能完好、食品和油品供应充足。
(五)总结评估,优化完善。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本行政区域春节假期免费通行政策实施成效,系统评估路网运行状况、通行车辆变化、通行费免收等相关情况,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建议,于2020年2月10日前书面报部。
交通运输部2020年1月21日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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