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20150101)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4年9月3日公告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1范 围
2术语和定义
3一般规定
4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损伤参与度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附录C(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1范 围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造成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评定,但国家已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躯体伤残the disabled due to body injury
因各种损害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功能丧失或障碍,导致全部或部分活动能力丧失。
2.2精神障碍the mentally disordered
因各种损害造成大脑功能失调或结构改变,导致感知、情感、思维、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紊乱或者异常,社会功能受损。
2.3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activities of dailyliVing ADL
人在躯体健康的情况下,日常生活必需反复进行的、基本的、共性的活动能力。包括: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床椅转移、行走、大小便、用厕等能力。
2.4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ability of takingcare of oneself
人在正常思维支配的情况下,自我料理个人日常生活的能力。包括:进食、修饰、更衣、整理个人卫生、大小便、外出行走、使用日常生活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能力。
2.5躯体移动能力ability of body moving
人体自主在床上移动,上、下床,室内或室外行走,上、下楼梯等能力。
2.6护理依赖 nursingdependency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仍需他人帮助、护理才能维系正常日常生活。
2.7护理依赖程度 leVel of nursing dependency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护理所付出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完全、大部分和部分护理依赖。
2.8治疗终结 end of treatment
人身损害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
2.9损伤参与度injury involvement in nursingdependency
损害因素对造成护理依赖后果所起作用的大小比例。
3一般规定
3.1评定要求
3.1.1对被评定人应进行详细询问,针对人身损害情况进行身体检查,必要时应做相关辅助检查。
3.1.2经检查,被评定人应有明确的临床体征,并与辅助检查、病历记载相一致。
3.1.3被评定人原有疾病或伤残与本次损害因素共同作用造成护理依赖的,应确定本次损伤参与度。见附录A。
3.1.4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应当有专科医疗机构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的诊断证明,或聘请精神科执业医师参加。
3.1.5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伤残、精神障碍和精神障碍安全问题均需要护理依赖的,应分别评定,按护理依赖程度较高的定级。
3.2评定时机
3.2.1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本次损伤治疗终结后进行。
3.2.2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治疗满一年后进行。
3.3评定等级及比例
3.3.1护理依赖程度等级
由低到高分以下三级:
a)部分护理依赖;
b)大部分护理依赖;
c)完全护理依赖。
3.3.2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参见附录B。
3.4护理依赖程度表述
护理依赖程度表述,参见附录C。
3.5评定人资质
由取得主检法医师、精神科执业主治医师、临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3.6数字规定
本标准列举数字“以上或以下”,均包括本数。
4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1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4.1.1项目
4.1.1.1进食
拿取食物,放入口中,咀嚼,咽下。
4.1.1.2床上活动
床上活动包括:
a)翻身;
b)平移;
c)起坐。
4.1.1.3穿衣
穿衣包括:
a)穿脱上身衣服;
b)穿脱下身衣服。
4.1.1.4修饰
修饰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4.1.1.5洗澡
进入浴室,完成洗澡。
4.1.1.6床椅转移
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4.1.1.7行走
包括:
a)平地行走;
b)上楼梯;
c)下楼梯。
4.1.1.8小便始末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4.1.1.9大便始末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4.1.1.10用厕
用厕包括:
a)蹲下站起;
b)拭净;
c)冲洗(倒掉);
d)整理衣裤。
4.1.2分值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10项评定分值见表1 。
表1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00分)
项目 | 评 定 分 值 | |||
进食 | 10分 自己到就餐处,自主完成 | 5分 依靠他人帮助把食物拿取到面前(身边)才能完成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拿取食物和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或需他人喂食进食 | |
床上 活动 | 10分 自主完成4.1.1.2的a)、b)、c) | 5分 需要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或 只能自主完成4.1.1.2中的1项或2项,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2的a)、b)、c) | |
穿衣 | 10分 自主完成4.1.1.3的a)、b) | 5分 需要他人帮助把衣服拿到身边才 能完成,或只能完成4.1.1.3中的a)或b)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3的a)和b) | |
修饰 | 5分 自主完成4.1.1.4的a)、b)、c)、d)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把洗漱用品拿到身边,或主要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4的 a)、b)、c)、d) | ||
洗澡 | 5分 自主完成 | 0分 主要或完全依靠他人引领、扶助或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 ||
床椅转移 | 15分 自主完成 | 10分 借助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辅助器具)或其他工具才能完成 | 5分 需依靠他人引领、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
行走 | 15分 自主完成4.1.1.7的a)、b)、c) | 1 0分 借助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辅助器具)或其他工具才能完成4.1.1.7的a)、b)、c) | 5分 借助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辅助器具)只能完成4.1.1.7的a),其余需依靠他人引领、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7的 a)、b)、c) |
小便始末 | 10分 自主完成 | 5分 需他人引领、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小便过程 | 0分 在床上小便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小便 | |
大便始末 | 10分 自主完成 | 5分 需他人引领、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大便过程 | 0分 在床上大便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大便 | |
用厕 | 10分 自主完成4.1.1.10的a)、b)、c)、d) | 5分 只能完成4.1.1.10的a)、b)、c)、d)中的3项以下,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或借助其他设施、辅助用具才能完成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才能完成4.1.1.10的a)、b)、c)、d) | |
注1:自主完成:指躯体伤残者不需要他人帮助就能完成。 注2:完全依靠:指躯体伤残者某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完全丧失,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 注3: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指护理人员近距离给予伤残者抱、抬、搬、背等帮助。 注4:看护:指为了防止躯体伤残者在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时出现行走不稳、摔倒、跌下等危险,而需他人在旁边照看、保护。 注5:扶助:指为了防止躯体伤残者在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时出现行走不稳、摔倒、跌下等危险,而需他人在旁边实施搀扶、护持等帮助。 注6:看护和扶助,躯体伤残者日常生活活动主要是靠自身的能力完成。 |
4.1.3计算
4.1.3.1根据躯体伤残者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4.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4.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2.1护理依赖
4.2.1.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 00分。
4.2.1.2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无护理依赖。
4.2.1.3总分值在60分以下,有护理依赖。
4.2.2护理依赖程度
4.2.2.1总分值在6 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4.2.2.2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4.2.2.3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1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5.1.1项目
5.1.1.1进食
进食包括:
a)按时;
b)定量;
C)在规定地点完成进食。
5.1.1.2修饰
修饰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5.1.1.3更衣
衣包括:
a)穿脱衣服;
b)定时更换衣服;
c)按季节、天气、温度变化适时增减衣服。
5.1.1.4理发、洗澡、剪指甲
理发、洗澡、剪指甲包括:
a)去理发店理发;
b)去洗浴处洗澡;
c)自己或要求他人帮助剪指甲。
5.1.1.5整理个人卫生
整理个人卫生包括:
a)整理自己的床铺;
b)打扫室内卫生;
c)清洗衣服;
d)女性能处理经期卫生,使用更换卫生巾、清洗内裤等。
5.1.1.6小便始末
小便始末包括: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小便过程;
c)清理小便。
5.1.1.7大便始末
大便始末包括: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大便过程;
C)清理大便。
5.1.1.8外出行走
外出行走包括:
a)自主外出;
b)能找回出发处。
5.1.1.9睡眠
按照一般正常人的作息时间、规律睡眠。
5.1.1.10服药
服药包括:
a)保管药物;
b)定时服药;
c)定量服药。
5.1.1.11使用日常生活用具
使用日常生活用具包括:
a)使用炉灶;
b)使用日用电器;
c)使用自来水。
5.1.1.12乘车
乘坐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
5.1.2分值
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12项评定分值见表2。
表2 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20分)
项目 | 评 定 分 值 | ||
进食 | 10分 能自主完成5.1.1.1的a)、b)、c) | 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控制才能完成5.1.1.1的a)、b)、c)中的1项或2项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1的a)、b)、c)或需他人喂食 |
修饰 | 10分 能保持外貌整洁。自主完成5.1.1.2 的a)、b)、c)、d)中 2项以上 | 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 .1.1.2的a)、b)、c)、d)中1项以上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2的a)、b)和(或)c)、d) |
更衣 | 10分 衣着得体。能自主完成5.1.1.3的a)、b)、c) | 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 .1.1.3的a)、b)、c)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3的a)、b)、c) |
理发、洗澡、 剪指甲 | 10分 能自主完成5.1.1.4 的a)、b)、c) | 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帮助才能完成5.1.1.4的a)、b)、c)中1项以上 | 0分 从不主动理发、洗澡、剪指甲,完全需他人强制帮助才能完成5 .1.1.4的a)、b)、c) |
整理个人卫生 | 10分 能自主完成5.1.1.5的a)、b)、c),女性 能自主完成5.1.1.5 的d) | 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指导才能完成5.1.1.5的a)、b)、c)中的1项以上。女性在他人提醒、指导下才能完成5.1.1.5的d)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5的a)、b)、c),女性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5的d) |
小便始末 | 10分 能自主完成5.1.1.6 的a)、b)、c) | 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5.1.1.6的a),5.1.1.6的b)、c)基本能自主完成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6的a)、b)、c) |
大便始末 | 10分 能自主完成5.1.1.7的a)、b)、c) | 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5.1.1.7的a),5.1.1.7的b)、c)基本能自主完成 | 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7的a)、b)、c) |
外出行走 | 10分 能自主完成5.1.1.8 的a)、b) | 5分 完成5.1.1.8的a)、b),需要他人陪同,否则就有走失的危险;或从不外出 | 0分 完成5.1.1.8的a)、b),必需有他人陪同,否则就会丢失 |
睡眠 | 10分 能自主按正常人的作息时间、规律睡眠,或偶有异常睡眠但不需他人监护、帮助 | 5分 有下列异常睡眠表现:昼夜颠倒、白天思睡、夜间不宁、晚上不睡、早晨不起等1种以上,经常需要他人 监护、帮助 | 0分 有下列异常睡眠表现:昼夜颠倒、白天思睡、夜间不宁、晚上不睡、早晨不起等表现1种以上,长期需要他人监护、帮助 |
服药 | 10分 不需要服药,或需要服药,但能遵照医嘱自主完成5.1.1.10的a)、b)、c) | 5分 需要服药,能自主完成5.1.1.10的a),但5 .1.1.10的b)、c)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 | 0分 需要服药,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10 的a)、b)、c) |
使用日常生活用具 | 10分 能自主安全使用5.1.1.11的a)、b)、c) | 5分 经常需他人指导、监护才能使用5.1.1.11的a)、b)、C)中1项以上 | 0分 从不使用5 .1.1.11的a)、b)、c)或使用5.1.1.11的a)、b)、c)经常引发危险 |
乘车 | 10分 能自主完成乘坐交通工具 | 5分 乘坐交通工具,经常需要有他人陪同 | 0分 从不乘坐交通工具,或在他人陪同下,也很难完成乘坐交通工具 |
5.1.3计算
5.1.3.1根据精神障碍者完成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5.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5.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2.1护理依赖
5.2.1.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 20分。
5.2.1.2总分值在81分以上,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无护理依赖。
5.2.1.3总分值在80分以下,有护理依赖。
5.2.2护理依赖程度
5.2.2.1总分值在80分~6 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5.2.2.2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5.2.2.3总分值在4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2.2.4安全问题:有以下危害自身、他人和公共安全行为或倾向1项以上,治疗满一年,经专科医疗机构精神科执业主治以上职称医师或鉴定人员诊断、鉴定无明显改善的,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a)自杀;
b)自残;
c)伤人;
d)毁物;
e)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或倾向。
附录A(规范性附录)损伤参与度
A.1损伤参与度的表示
损伤参与度采用百分比表示,分为:100%,75%,50%,25%,0五种。
A.2损伤参与度的划分
A.2.1完全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原有疾病或残疾与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无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100%。
A.2.2主要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原有疾病或残疾对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只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75%。
A.2.3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护理依赖程度,且作用相当,难分主次的,损伤参与度为50%。
A.2.4 主要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对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只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25%。
A.2.5完全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无明确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0。
附录B(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是指各护理依赖程度等级所需护理费用的比例,分为以下三等:
a)完全护理依赖:按100%的比例计算;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按完全护理依赖费用80%计算;
c)部分护理依赖:按完全护理依赖费用50%计算。
附录C(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的,直接书写其所需护理依赖的程度。
示例:李某某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张某某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赵某某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后果是由于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的,在所需护理依赖程度之后,加上损伤参与度所占的百分比。
示例:李某某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损伤参与度为50%。表示该被评定人所需大部分护理依赖,其50%是由于损害因素造成的。
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于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的,损伤参与度确定为0,必要时说明本次损害与护理依赖无因果关系。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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