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用天然树脂木器涂料GB/T 27811-2011(20120601)
1、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20801)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50701)
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20170601)
室内装饰装修用天然树脂木器涂料GB/T 27811-2011(20120601)
《室内装饰装修用天然树脂木器涂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目 次
1 范 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 求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7 标志、包装和贮存
参考文献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天然树脂木器涂料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由亚麻油、桐油、蓖麻油、松香等天然原料制成的树脂作为主要成膜物质,用松节油、橘油等来源于植物的天然稀释剂作为稀释剂,调制而成的氧化干燥型天然树脂涂料,产品主要用于室内木器表面的保护及装饰。
本标准不适用于人为加入中苯,二中苯等来源于矿物的稀释剂的天然树脂涂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28-1979 漆膜、赋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3186 色、清和色与清用原材料取样
GB/T 4893.1-2005家具表而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3-2005 家具表而耐干热测定法
GB/T 668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 铅笔达測定漆膜硬度
GB/T 6750-2007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
GB/T 6753.1-2007 色漆、清漆和印润油墨 研磨细度的测定
GB/T 8170 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278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湿湿度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0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顏料的色漆漆膜的20度,60度和85度镜而光泽的測定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volatile organie compounds
在101.3k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3.3 天然树脂 natural resins
由亚麻油、铜油、蓖麻油、松香等天然原料制成的树脂。
3.4 天然稀释剂natural thinner
指松节油、橘油等来源于植物的稀释剂。
4 要 求
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取 样
产品按GB/T 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5.2 试验环境
试板的状态调书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T 9278的规定。5.3 试验样板的制备各项目检验用底材及涂装要求见表2,也可采用喷涂或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涂装,若使用与本标准规定不同的样板制备条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在容器中状态、细度、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光泽。
6.1.3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6.2.2应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标志、包装和贮存
7.1 标 志
按GB/T 9750的规定进行。
7.2 包 装
按GB/T 13491中一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7.3 贮 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产品应根,类型定出贮存期,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参考文献
[1]GB/T 15104-2006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2]GB 18187-2000 酿造食醋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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