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观察:为什么法院还没有拍出《红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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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海政出品、讲述中国海军“蛟龙突击队”8人小组奉命执行撤侨任务的影片《红海行动》热映,我在军事论坛看到这样一个段子:
公安武警有《湄公河行动》
陆军有《战狼2》
海军有《红海行动》
空军有......《炊事班的故事》
看完会心一笑,但是把这个段子套用在法院,就笑不出来了:
公安有《便衣警察》
检察院有《人民的名义》
法院有......《小镇大法官》
应当讲,法院还是比较重视宣传工作的,改革开放以来拍摄了一系列反映法官工作生活的影视剧,早年的《马背上的法庭》、《法官妈妈》,直到近年来的《小镇大法院》、《邹碧华》 等等,平心而论,反响平平,与付出的努力不成正比,更是与兄弟单位取得的成果反差强烈。事倍功半的原因有很多,据我观察,这些影视剧没有取得良好效果主要有这样两个原因:
一是“基层+民事+女性(或女性化)”的角色定位
法院对法官的宣传报道有偏向性吗?有的。《南方周末》就曾总结,由于先进法官一直是马锡五式的,造成建国以来法院系统大力宣传的法官多是“基层搞民事的女法官”。近年来法院大力宣传的模范法官,如尚秀云、宋鱼水、詹红荔、陈燕萍等,均是如此。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中国法院所独有的,无论是外国法院,还是同为司法系统的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模范人物均以男性为主。朱苏力就曾评论说,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司法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知心、体贴、周到的女性形象。尽管传统上,法律往往被视为是男性占统治地位的行业。
反映在影视剧上,这些影视剧的主角也主要以“基层+民事+女性(或女性化)”为主,偶尔有男法官为主角,也基本都在基层法院,或者干脆就在派出法庭,也主要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性格特征与行为特点也与女法官大体相同。这种定位是有问题的,基层民事,即意味着强调法官的平常性,也意味着审理的案件很难是高端案件,更何况这些影视剧也不以案件为重点,女性或女性化,意味着突出法官的周到耐心细致,但是让我们回忆一下,古往今来哪位法官是因为周到耐心细致而被人们歌颂和怀念呢?
二是“好人+死人”的故事情节
以往反映法官工作生活的影视剧,几乎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在讲述法官是一个好人,例如平易近人、兢兢业业、鞠躬尽瘁,结尾或者继续忘我工作,或者死而后已。这样的故事情节拍成影视剧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两个缺陷:
一是套路太明显,我们国家已经有太多的影视剧按照这个套路拍摄了,再沿用这个套路实在是没有什么新意。曾有人如此总结这个套路:上学三好生,参军活雷锋,工作当标兵;假日不休息,有病不肯看,家庭当旅馆;领导夸奖他,老婆埋怨他;去世的,同志们怀念他。影视剧是一种文艺产品,如果受众对内容都没有了兴趣,又如何被打动呢?
二是套路太普适,几乎可以用在任何职业上,完全反映不出法官的职业特点。这样的影视剧看多了,只会让公众觉得法官这个职业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任何一个勤奋工作的好人都可以当一个好法官。一直以来法官群体都很委屈,每当有人提出给法官涨工资,体制内外的人都会反问:为什么?凭什么?因为大多数人既不觉得法官这个职业需要什么门槛,也不觉得审理案件有什么技术含量。有位高院的女法官告诉我:她的妈妈一直觉得自己的女儿工作很轻松,每天端坐法台敲敲法槌就好了。公众会对法官群体形成这种印象,法院拍摄的这些影视剧真的功不可没。
以往主旋律影视剧大都套路雷同、反响平平,但近年来这种情况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很多行业和单位在拍摄主旋律影视剧时在角色、情节、手法等方面做出了大胆尝试,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作为法院人,爱之深难免责之切,衷心祝愿法院版的《红海行动》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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