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院观察: 法院人的鄙视链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欢迎点击上方“红发橙子”蓝色字关注本公众号          

 

        这些天,朋友圈被法律人的鄙视链之图刷屏了。



        圈内的人看完赞许之余不禁感叹,说好的法律共同体呢?都是法律人咋就这么互相伤害捏?圈外人看了颇有大开眼界之感:感情贵圈这么复杂啊!其实这也很正常,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嘛,有江湖就有派系嘛,其实别说法律圈,法院内部也是一样啊,别看穿着一样的制服,其实很多时候互相之间的评价也是很微妙的:


        综合部门VS审判部门


        笔者进入法院后在综合部门和审判部门都呆过,曾经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谈过两个部门的异同 法院观察: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 。这里再多说几句,在综合部门工作接触领导较多,视野比较开阔,就个人发展而言比较容易冒尖,时间长了有的人觉得业务部门的同事陷于事务,只拉车不看路。对于法院而言审判业务是法院第一要务,因此审判部门的一些同事有时觉得综合部门不务正业,荒废业务,帮忙不足添乱有余。不过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随着审判、行政两条线管理,法院干警特别是有法学背景的干警更倾向于到业务部门工作,目前短期内综合部门发展稍显艰难。


        刑庭VS民庭


        早些年浏览外省法院的内部论坛,有一天在讨论刑事法官与民事法官的区别,其中一条留言让我印象深刻:刑事法官才是法官,民事法官就是居委会大妈!中国传统上就是一个刑事法律相对发达、民事法律相对孱弱的国度,所以因为种种原因吧,刑事审判庭一直在法院有着较高的地位,直到今天也是如此。提起法院各个部门,传统的说法是刑(刑事庭)、民(民事庭)、经(经济庭)、执(执行庭)(行政庭的同事们稍安勿躁哈)。进入法院后曾在立案庭工作,那是一个老法官扎堆的地方,有一回大家聊到法院如何培养新人时老法官们分成两派,民庭来的老法官们主张新人来法院就应该先到民庭去,有利于培养新人和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刑庭来的老法官们主张新人应该先到刑庭去,理由是刑事审判程序严责任重,有助于培养新人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传统上,刑事审判庭承办的案件数量虽少但社会影响大,民事庭人数多,承办的案件数量多,和当事人打交道更难一些,更加辛苦。我还在综合部门工作时同事们就评价说,橙子今后非常适合去民事审判庭工作,理由是我脾气好,能吃苦。所以法院有句话,叫刑庭出干部,民庭出劳模。个中滋味,慢慢体会吧。


        民事庭VS商事庭


        民事庭和商事庭广义上说都是一家人,大家都挂着民某庭的牌子嘛,其实两者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上差距还是挺大的。例如法院有句话,民事重公平,商事重效率,讲的就是两个庭在审判理念上的差别。一般而言,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主要是普通群众,难免在法律知识、证据意识上有所不足,商事案件的当事人比较专业,吵闹法庭、信访法官的事情比较少。所以民事法官往往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安抚当事人情绪、平衡双方诉讼能力、调查取证等方面,而商事法官往往可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关注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所以有的商事法官觉得民事庭审的案子都是鸡毛蒜皮,民事法官一天到晚灰头土脸的忙着和稀泥,哪像商事庭的案子那么高大上呢。有的民事法官则觉得商事法官缺少和群众打交道的能力,也就能审审商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肯定抓瞎。当年在立案庭信访岗位的时候,有一天有位当事人投诉某位民事法官,好言好语劝走这位当事人后几位老法官感叹,说这位法官庭审中的一些言语确有不当之处,当事人发脾气也不是全无道理。其中一位民庭来的老法官半开玩笑的说,这位法官是从商事庭出来的嘛......


        当然,法院内部的鄙视链不止于此,比如一审法院VS二审法院,本人没在二审法院呆过,没有发言权,所以就不展开了。


        本文所讲的法院人的鄙视链,更多的是一种调侃。套用一句老话,革命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中国的法治道路还很漫长,所以希望无论是法律人,还是法院人,互相调侃之余,在各自的法律实践中能够不忘初心,共同实现法治的梦想。


欢迎长按二维码关注本公众号



审判琐记:法官的脸上挂着撤诉般的笑容


法院观察:“上开”是什么意思?


审判琐记:法院、法官和Excel


审判琐记:家事法官的十项必备技能


法院观察:写,还是不写?这是一个问题!


审判琐记:法官和律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