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琐记: 我投诉,法官开庭时不让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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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子刚进法院的时候,被分配到信访部门工作了一年多,天天忙着接访、汇总、移送信访件,后来下庭办案,也时不时的收到信访部门转来的投诉我的信访件。感觉无论在信访部门还是在业务部门,当事人投诉比较多的事项有两个,一个是案件审限太长,另一个就是“法官不让我说话”,在当事人看来,庭审时法官总是打断我讲话,很多重要的案件事实我都没有说出来庭审就结束了,一定是法官收了对方的好处。其实不止我有这种感觉,前些天去本地法官学院参加业务培训,一位来自上级法院的法官在授课时也专门提到了这个问题,语重心长的教育听课的民事法官们要让当事人畅所欲言,充分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由此看来,当事人投诉“法官不让当事人说话”这一问题,还是有一定普遍性的。
为什么总有当事人感到法官不让他们说话呢?我总结有几个原因吧:
一是事实认定的问题。当事人之所以认为法官不让TA说话,并不是说庭审时当事人一言不发,而是认为还有很多非常重要的事实需要向法官陈述,而法官没能满足TA的要求。这里就存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认识差距问题。很多时候法官之所以不让当事人陈述,是因为法官认为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并不是他需要的事实。例如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时,最重要的是查清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如果法官发现已经存在符合该法条的情形,比如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那么法官基本就会决心判决离婚,如果被告之后还在反复陈述不同意离婚的意见,对于法官来说就是在浪费宝贵的庭审时间,当然会客气或者不客气的打断你,反之亦然。
二是时间分配的问题。很多时候一线法官工作节奏非常快,为了节约时间会最大限度的压缩庭审各个环节的时间,自然也包括当事人发言的时间。曾经有兄弟法院的法官对我说,同事们曾总结,她的口头禅是“你别说,听我问”。有一回本院对我的庭审情况进行评查,指出了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我在询问当事人身份信息时没有让当事人自己回答,而是自己径行宣读,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只是核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确认被告看过诉状后没有让原告宣读事实和理由,直接让被告发表答辩意见。评审人员认为上述行为都是不符合庭审规范的,应当予以改正。其实我并不否认上述行为不够合乎规范,但问题是在一天开三到四个庭,中间还有一到两个询问的工作强度下,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急躁的情绪,会去想办法压缩各个环节所需的时间。连当事人陈述身份信息的时间都要斤斤计较的情况下,自然不会给当事人留下长篇大论的时间。
三是工作作风的问题。毋庸讳言,现实中确实有的法官存在对当事人态度粗暴、不够耐心的情形,这种情况还是要避免的。
当然,说一个很多法官和律师都知晓的公开的秘密,如果一个法官对一方当事人非常有耐心,让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位法官已经确认他查清了他需要的案件事实并且准备判决这位当事人败诉,当事人的滔滔不绝存粹是法官希望TA拿到判决书时心里稍微平衡,不要有什么过激的举动。
因此,当事人反复投诉“法官不让我说话”,这确实是一个应当解决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产生并不只是某个法官的工作态度或工作作风的问题,而是由法官工作强度、审判资源分配、绩效考核方式、审判团队建设等等共同作用的结果,一味的要求一线法官如何如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老百姓都知道“萝卜快了不洗泥”不是?综合施策,才能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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