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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干久了,人渣身上都能找出闪光点......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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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金刚川》,一部抗美神剧


以前听过一句话,底线就是用来突破的,现在发现,这句话很对。


橙子是家事法官,日常工作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当然,很多当事人在一般老百姓眼里都是人渣一类的。但问题是,时间长了,就会发现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人渣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有些人渣真的没有那么坏。

比如前些天审理的一件离婚纠纷,女方是原告,起诉状中说,男方在2005年突然不辞而别了,女方多方寻找未果,十几年来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女儿抚养大,总想着男方还能回来,既没有起诉离婚,也没有申请宣告男方死亡,今年春天不死心的她去派出所报人口走失,希望公安部门帮着再找一找,结果办案民警一查,男方居然还在本市,按照男方留下的电话和他联系,居然还能联系上他,女方看到这一幕简直要崩溃了,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我拿到这个案子有点犯嘀咕,问女方有没有男方的住址和联系电话,女方说没有住址,只有联系电话,派出所不告诉她,只能法官调取。于是我和助理跑了一趟派出所,找到了当初接待女方的那位警察,警察挺配合工作的,不仅给了我们男方的电话,还回忆了当时的情景,不过说出了和我一样的担心,之前给男方打的电话会不会“打草惊蛇”呀,要是男方换了电话,可就又联系不上了。


回到法院,助理拨打了我们从派出所调取的男方的电话,还好,手机号没换,男方不肯说自己的实际住址,但是同意第二天到法院领取副本。我在一旁听的直撇嘴,觉得男方不一定会来,助理笑着说不会吧,人与人之间还有没有点信任了?

出乎意料,男方第二天居然来了,老老实实的领了传票,填了地址确认书,表示同意离婚,嗯,真有点让我刮目相看了。


开庭那天,女方不出意料的情绪非常激动,她没法理解男方为什么一走就是十五年,而且这十五年一点音信都没有,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男方还一直居住在本市,她不理解男方这十五年怎么就能做到一次都不联系她,怎么就能忍心看着她和女儿过得这么苦。


男方也没解释原因,只是表示同意离婚,他名下有套房子,是婚后他的父亲全款购买的,他走后一直由女方和他们的女儿住着,他说同意把房子给女儿。


庭审间隙我力促他们调解,我对女方说,男方自然有很多不对的地方,你这些年也确实吃了很多苦,但你看男方也不是一无是处吧,第一他没逃避诉讼,第二他同意离婚,第三他还知道把房子留给孩子。女方平静下来后表示可以接受,最后约定双方离婚,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表示会尽快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案件调解结案。


按说案件调解了,自己应该高兴才是,但是回想自己对女方说的话,总有点不舒服的感觉,觉得自己怎么在一个抛妻弃女的男人身上还能找出这么多闪光点呢?是不是自己案件审多了,连看待当事人的道德标准都降低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还没等我想明白,又遇到另一件案件,这是一件赡养费纠纷,是从速裁庭转过来的,说是当事人情绪特别激烈。原告是父亲,被告是女儿,刚大学毕业,还没找到工作,代表她出庭的是她的母亲,庭审还算顺利,我还嘀咕为什么之前的法官说双方情绪激烈,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原告说了一些好话,希望能调解,被告方一直很犹豫,原告嫌对方太拖拉,不耐烦的拍了桌子,结果被告的母亲的情绪一下子就爆发了,指着被告哭喊着说了好多话,不仅把隔壁法庭开庭的同事招来了,连法警都闻讯赶来。我听了半天大概明白了,男方结婚后不顾家,孩子很小的时候他因为犯罪进了监狱,出狱后还是我行我素,最后被告的母亲和他离婚了,这些年被告一分钱抚养费也没给过,女方带着孩子寄居在女方父母家,大概和女方父母的关系也不太好,这么多年寄人篱下过得很艰难,女儿上大学时实在没钱了找请求男方资助,男方借口没钱不予理睬。他名下原来有间房子,也卖了钱挥霍掉了。女儿今年刚大学毕业,赶上疫情就业环境不好至今还没找到工作。现在男方患病了,想起找女儿要赡养费,这让她们娘俩儿感情上非常不能接受。


当时我在法庭上看着这位卖掉房子也不肯接济女儿的爸爸,突然想起之前离婚案件的那位爸爸,和眼前这位相比,他至少还知道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女儿,似乎也没有那么渣了。


人间不可能只有真善美,但是,还是真心希望每个人在与家人相处时能更多一些信任、责任和温情,而不要让家事法官每天都看着道德底线不断被突破,毕竟,底线的突破是没有尽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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