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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自己的工作习惯(补)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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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聊聊自己的工作习惯


这几天本区一些社区出现了病例,我被派到其中的一个社区执勤,每两天值一次夜班,从晚八点到早七点。人真是不服老不行,第一回值完一夜我还觉得没啥事,直接回单位开庭去了,第二回值完就不行了,回家睡得昏天黑地的,公众号也没按时更新。这回补上,补完接着执勤去。


我执勤的地点是本区的一个社区,我一到这个社区就对一起执勤的小伙伴说这个社区我来过的,给一个离婚案子的被告送传票。嗯,一般来说,多年以后法官还能记得的案子,都不是好案子。我之所以还记着这个社区,还记得那次送达,是因为那个案子给了自己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自己因此养成了一个审判习惯,因此多年以后依然印象深刻。


这是一件离婚纠纷,女方是原告,男方住在我现在执勤的社区,六楼,没电梯。受理案件后和男方联系,电话不接,邮件不签,被告对快递员说自己不在这个小区居住,邮件退回。这明显就是回避送达拖延诉讼。很多离婚案件的被告都这样,想尽办法拖着原告,有的是为了争取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的纯粹是和原告置气,你不想离婚吗,我就拖着你。


我问女方说男方是否在该小区居住,女方给了非常肯定的答复,于是我带着助理去男方家送达,我们把直接去被告家送传票叫“掏人”。男方住六楼,小区还没有电梯,当时正值盛夏,我们爬到六楼后已经汗流浃背了,到了男方家后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答,只好无功而返。


又过了几天,我去公积金中心调证,调证出来抬头一看旁边不就是男方居住的小区吗?于是临时起意带着助理再跑一趟,到了男方家门口后我没有马上敲门,而是特意听了一会,听到里面有好几个人说话的声音,这才敲门,一敲门里面立刻没了声音,敲了好一会也没人开门。这回我知道男方一定是在家的,于是坚持不懈地敲,终于把男方敲出来了,屋里面有好几个人,男方沉着脸签了回证和地址确认书,自己很高兴完成了送达,叮嘱男方按时出庭后就走了。


结果开庭那一天,男方还是没有出庭,打电话也不接,虽然不影响正常开庭,但是离婚案子有特殊性,被告不出庭,那么被告是否同意离婚、原告陈述的事实是否属实等等均很难查证,因此尽管顺利的开了庭,但是依旧不敢判决离婚,被告还是达到了拖延诉讼的目的。


从那以后,我审理离婚案件再遇到去被告家“掏人”的情形,只要遇到了被告,我都会完成送达后立即给被告做笔录,对于是否离婚、是否分居以及何时分居都会重点询问,这样即便被告不出庭,缺席审理时也能做到心里有数判决有底,算是亡羊补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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