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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架反被围殴,见义勇为的“代价”,谁能承受?

法治调研君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服务平台
2024-09-16

在开始今天的话题之前,请大家遵从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回答如下问题:

假如你在唐山打人案的现场,面对残暴的罪犯,你会选择见义勇为出手相助吗?

你们会让自己的丈夫、男朋友、儿子上前制止暴行吗?


“唐山打人事件”还没有定论,广东惠州又出现了一起类似事件,依旧是聚众围殴女性,但有所不同的是,本次有人见义勇为,但“下场惨烈”。


6月19日凌晨,在广东惠州的一家宵夜档,老板谭先生看到几名男子殴打一名女子随即上前劝阻暴行,却被对方一群人追着打到夜宵档门口,一度被酒瓶、板凳砸伤,血流满面。


即使这样对方还不肯罢休,将其围殴致昏迷不醒,甚至连察看风向不对、前来拉架的老板娘冉女士,也被打人者围殴了一顿!

尽管冉女士已经第一时间报警了,但却没能接通,当民警回拨电话时,冉女士正在被对方围攻,不敢接电话,而且当时还有一个人拿着刀向她走来!之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这伙人抓获。


目前,冉女士与丈夫谭先生都在医院治疗,其丈夫因伤势过重,一度陷入昏迷。冉女士称,他们出手相助只是出于好心,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结果。


因此她喊话:

“希望有人能给我们主持公道,不然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在“唐山打人事件”之后有一些网友曾以公开辱骂、通讯骚扰等方式对烧烤店老板夫妇“抡起道德的杀威棒”,控诉着他们的胆怯与懦弱。老板娘也曾公开表达委屈,认为自己无力抗衡,但依旧被“网曝”导致无法正常生活。


请大家仔细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当时他们出手相助,面对残暴的一伙人,他们的后果比惠州老板夫妇会不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比来看,很容易发现人们其实并非不想出手相助,而是“代价”无法预估,更可能无力承受。


网络上“为谭某夫妇点赞”“应该嘉奖”“这老板才是真爷们”等留言比比皆是,相信这些留言会给他们内心带来一些安慰,可生活和健康上的损失谁来给予“安慰”呢


即使给一笔物质嘉奖也只是对当前医疗费的弥补,如果老板“一伤不起”呢,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就这样无辜地倒下,那后续全家人的生活谁来补偿?

没人愿意做冷漠的看客,没人在看到恃强凌弱的情景不愤慨难耐,我们都希望能有侠义之人于危急时刻救被害人于水火,但扪心自问,当危险真的来临的时候,谁又能做到不计一切后果、不顾自己安危与家人意愿地勇往直前?


正如罗翔老师所说:“勇敢是一种高贵的品质,但真正的勇敢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敲敲键盘、唱唱高调就可以成为勇士。”但这样的“代价”对大多普通的老百姓来说,也许真的是难以承受的。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笔者认为除了法律的保障、留言鼓励和一次性物质嘉奖的形式,更多的还是要完善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后续保障机制,别让好心人流血再流泪,别让那些陌生且温暖的援助之手再付出更多的代价。只有见义勇为行为本身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才能鼓励更多人出手相救,才会有更多人选择善良,正义才能永远发光。

我们感谢谭某夫妇的仗义之举,也衷心祝愿他们能尽快康复,但对于没有及时上前帮忙的人们,我们也应理性评价。


因为道德的使命首先是自律,而非他律,道德谴责的第一步永远是对自己发出的,我们必须先质问自己,在相似的情境下,我们会如何?


希望每个人在危难时刻都有人出手相助,更希望我们永远不会遇到类似的危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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