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年会在蓉举行
11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全面推进民法总则和环境公益诉讼实施理论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在成都举行。
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法治理论发展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就没有科学的顶层设计。
江必新强调,在法治理论研究过程中,要避免“夜郎自大”、“盲人摸象”、“守株待兔”和“刻舟求剑”的错误。要重视运用多视角的研究方法,对新出现的民事法律现象、法律关系给予高度关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注意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审判理论研究。
江必新要求,要促进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不断融合互动。要把实践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让理论接受实践的检验,不断深化认识,促使理论研究更加深厚,司法实践更加理性,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当日上午,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等在会议上致辞,对参会人员表示感谢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研讨会的举行是全国民事审判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件盛事,也是四川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民事审判工作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邓勇指出,当前四川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法院系统要珍惜大好机遇、强化战略思维,用好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平台资源,密切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交流与合作,汇聚、团结、培养一批优秀的民事审判理论研究工作者。要准确把握民事审判规律趋势,聚焦民法实施和环境公益诉讼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及时转化研究成果,更好地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在最高法院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四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以推进“六个实质化"为工作抓手,树立“实体运行、实绩提升”工作标准,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合阶积极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王树江表示,省法院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认真做好民事审判理论研究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服务保障等工作,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研究平台。
当日下午,研讨会举办了“民法典编纂与民法实施问题”分论坛和“环境公益诉讼”分论坛。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和四川高院主办,成都中院协办。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各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高院
更多四川政法系统讯息
扫码访问✍
官方微信
长按关注
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