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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恶有恶报!广安市邻水县这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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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日上午,邻水县法院对甘某、余某等6名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甘某、余某等6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丰禾镇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势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余某等6人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至6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宣判的还有其他6名参与犯罪的被告人。



该案系2018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邻水县法院公开宣判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人旁听了庭审宣判。






来源: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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