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事实孤儿”,他们的付出促成“国家行动”
编者按:
6月28日,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2021四川政法英模事迹宣讲暨四川政法先锋颁奖典礼”在成都举行。
现场,多名政法干警讲述了工作中的亲身经历,展现了四川政法队伍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的牺牲奉献和责任担当。
让我们继续“走进”这场宣讲
重温他们的故事
今天
和政法君一起回顾
仪陇县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张晓琴
讲述
仪陇县检察院救助“事实孤儿”的故事
“世间一切,都是遇见。就像冷遇见暖,有了雨,春遇见冬,有了岁月,天遇见地,有了永恒;我们检察官遇见事实孤儿就有了法律的温度。”这是仪陇县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张晓琴对工作的感悟。
7年前,仪陇县检察院发现了一群特殊的孩子,他们不是孤儿,但事实上无人抚养,比如,仪陇县福临镇的小朵(化名)姐弟。
2013年,小朵姐弟的父亲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被判入狱服刑15年。失去父母庇护的姐弟俩和奶奶相依为命,寄居在亲戚废弃的老屋中,靠奶奶微薄的收入勉强生活。
在办案中了解到小朵姐弟的困境后,仪陇县检察院为他们发放了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金三万元,然而,这只是杯水车薪。
仪陇县还有多少像小朵姐弟这样的“事实孤儿”?仪陇县检察院对全县各个乡镇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最终摸排出218名。因为法律政策的限制,他们无法享受孤儿的福利保障,生活艰难。
望着幼小孱弱的身体和孤独无助的眼神,张晓琴与同事们郑重约定:我们做他们的爸爸妈妈!此后,仪陇县检察院牵头与多部门联手,对全县218名事实孤儿实施分类救助。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条件的,在司法收集证据和法律援助、公安提供证明信息后,该院运用检察职能,支持孩子们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宣告事实孤儿的父亲或者母亲死亡、失踪,从而在法律上确定孩子的孤儿身份,使他们能够纳入孤儿专项救助体系。对于不符合诉讼条件但确实生活困难的事实孤儿,检察机关则督促行政部门履行主体救助职责,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我想陪伴是温暖的,这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愿意把最美好的东西给你,那就是时间。我们发动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心理咨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温暖的陪伴送到孩子们身边。”张晓琴介绍,小朵奶奶在政府的帮助下盖起了新房子,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朵姐弟、小辅兄弟的性格也变得更加阳光开朗。
一石激起千层浪,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在全市、全省推广并获得国家层面的关注。2019年7月10日,这是另张晓琴和同事终身难忘的日子——民政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如今,仪陇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继续奔走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传播着这种大爱的理念,也传播着法的观念、常识,让大家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用大爱托起明天的太阳。”张晓琴说。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事实孤儿”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将388名“事实孤儿”纳入救助计划,对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3.2万余名“事实孤儿”,联系相关部门落实各类救助措施。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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