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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沙同框,遇见明珠湾!明珠湾首届书画摄影展活动喊你来创作啦

明珠湾管理局 广州南沙明珠湾管理局
2024-10-13

广州南沙明珠湾首届书画摄影展

5月30日

星期二









叮,你有一份来自明珠湾的创作邀请函待查收~5月30日,“与南沙同框 遇见明珠湾”明珠湾首届书画摄影展活动在越秀国际金融中心(南沙IFC)23楼正式开幕。




《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实施一周年到来之际,明珠湾管理局以书画、摄影为媒介,将目光聚焦至区域发展,让艺术创作与城市文化相结合,重磅推出主题书画摄影展活动,广邀艺术家们“与南沙同框 遇见明珠湾”,一起灵感创作!



明珠湾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琼,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敏,南沙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南沙区书法家协会主席梁添胜,南沙区摄影家协会主席朱荣锐,南沙区美术家协会秘书长丁香景等出席本次活动。


广州南沙明珠湾首届书画摄影展

以明珠湾为创作主题

超多惊喜



小编在活动仪式现场看到,主办方展出了部分此前以明珠湾为创作主题的书法、美术、摄影等作品,与会人员纷纷驻足欣赏。各大协会参会代表现场表示,十分期待本次书画摄影展活动能够吸引各类优秀作品参赛,激发艺术家们的创作热情,共同为明珠湾这片热土挥毫泼墨、定格瞬间。







杨琼表示,此次活动将用优秀作品见证城市发展,让广大市民更直观、近距离感触南沙和明珠湾区的建设成果,进一步塑造明珠湾城市IP形象,加速区域城市文化品牌建设,提高明珠湾区城市影响力,助力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





广州南沙

明珠湾首届

书画摄影展


Pearl bay  

活动征集规则:

本次活动主办方针对书法、美术、摄影等不同单项设置了多种奖励机制,入围作品还将通过精选在南沙IFC进行线下展览,快来了解相关资讯吧→


活动征集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7日


 From now until 7 June 




活动作品要求:

1.聚焦党的二十大主题和南沙开放建设工作重点,用作品记录南沙高质量发展,用心歌颂伟大新时代;


2.创新思路,贴合“与南沙同框 遇见明珠湾”主题,既以作品彰显中华审美意趣,又传播正确的价值观;


3.重点抒写南沙建设故事、描绘南沙山海美事、刻画南沙人文情怀,努力打造有亮点、有高度的南沙文化艺术作品。


活动征集方式:

线上征集(请扫描二维码,将作品上传至活动征集小程序)


更多活动作品征集、投票、评选等细则

可浏览活动作品征集小程序了解~



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需在征集活动期限内上传活动征集小程序;

2.提交的参赛作品数码版本需为JPG文件格式,文件小于5M,长边介于600~1500像素之间;

3.摄影作品不得涂改和隐藏照片原始信息,不得进行数码创意合成和改变画面影像元素等(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Pearl bay 



奖项设置

1.入围书法作品展览40幅:其中特等奖1幅,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人气奖作品1幅;

2.入围展览美术作品40幅:其中特等奖1幅,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人气奖作品1幅;

3.入围展览摄影作品40幅:其中特等奖1幅,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人气奖作品1幅;

4.活动主办方将向获奖及入围作品的作者予以相应奖项奖励。获奖及入围作品需提供原像素数码版本,用于后期作品展览。



活动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2.每人限投一份,历届相关获奖作品不得参赛;若同一投稿者投多稿,按作品所获最高奖项授予相关奖励,多个作品奖项不叠加且不重复授予;

3.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并进行网上投票,最终选定120幅优秀作品予以展出。其中摄影、书画作品全程采取线上投票,最终通过投票选出最佳人气奖;书画作品上传小程序的同时,同步线下寄出(地址详见小程序内文),专家将对书画作品展开评选;

4.入选作品(需提供高清原图)将纳入明珠湾外宣图片库,用于城市形象宣传推广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表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活动主办方保有相关权力及活动解释权,凡投稿者将作品上传至活动征集小程序,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活动之所有规定,不额外签署相关授权书,不另作约定。




活动已经启动,

欢迎关注“广州南沙明珠湾管理局”,

第一时间接收活动资讯~

期待您挥笔洒墨、

到明珠湾创作精彩的作品,

踊跃投稿、拿下大奖!








出品|明珠湾管理局

来源|运营管理处、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编辑|黄泓

编审|林丹贤


本文内容由明珠湾管理局出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欢迎投稿!邮箱:ns_zhsw@mzwgl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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