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中医药传承发展新篇章
•十九大报告中“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提出,使中医药行业迸发出强劲的动力,中医药发展定位不断明确,也驶入传承发展的“快车道”。
•十九大报告对中医药的新定位、新要求,让中医药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高度,要紧抓新的发展机遇,迎接新的发展挑战,担负新的历史使命。
2017年10月1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承担着谋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指示,让所有中医药人为之振奋,中医药行业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从十八大的“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到十九大的“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党的代表大会对中医药发展有了新定位、新要求,每一个字都意味深远,寄托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更高期待。这份期待犹如时代的召唤,催人奋进,鼓舞着中医药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如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乘着新时代的东风,扬帆起航,迸发出了传承发展的磅礴活力。
从1991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中西医并重正式成为国家卫生工作的五大方针之一,到“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被写进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6年间,“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被一次次强调,中医药的发展定位也在不断明确。
1996年12月,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将“中西医并重”作为我国新时期卫生方针之一。这项方针的出台,确立了中医药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2007年,“中西医并重”及“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标志着发展中医药已经成为全党共识和党的全面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项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中医药发展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党和政府把发展中医药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日益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发展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
国务院2016年2月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再度明确了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指导思想,强调“从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学术发展与实践运用上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
2016年8月,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这一论断为中西医协同发展、共同建设健康中国、保障人民健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明确指出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方针受到法律保护。
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无疑是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定位的进一步明确。在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中医药人备受鼓舞,中医药事业也蓬勃发展。
2018年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关于西医学习中医批示六十周年大会在京召开,展现了中西医结合发展成就。60年来,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已成为我国医药卫生制度的突出优势。
2018年1月8日,寰枢椎脱位中西医结合治疗技术体系的创建与临床应用等获201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同年4月13日,陈竺等人因综合中西医学智慧治疗白血病的研究,获得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的舍贝里奖。在十九大“坚持中西医并重”指示下,中医药发展势头更加强劲。
此外,截至2018年底,9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0%的乡镇卫生院、87.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9.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群众在基层就近看中医更加便捷,也更加认同中医药健康理念和接受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中医药的普及率与发展定位进一步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关注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努力,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也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十九大报告中“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提出,又使中医药行业迸发出强劲的动力,驶入了传承发展的“快车道”。
2018年4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制定并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收录方剂100首。首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展示了古籍所记载方剂的基本信息和原创知识价值,是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和提高临床服务水平的有力支撑,也是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具体举措。
同年8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传承保护少数民族医药。11月2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批准中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继2010年“中医针灸”申遗成功后,包含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再次列入人类非遗,中医药传承保护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18年12月24日,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第一阶段遴选完成,99名岐黄学者名单公布。这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实施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具体举措,对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有重要意义。
在中医药师承教育方面,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为传承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理念、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培养中医药人才和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在逐步建立健全。
通过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截至2018年底,建设了141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85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4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十八大的“扶持”到十九大的“传承发展”,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中医药事业迅猛发展。屠呦呦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海外中医药中心沿“一带一路”连点成线……中医药从需要“扶一把”,到挺起了腰杆。中医药行业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宏伟蓝图。
2018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珠海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时,了解横琴新区规划建设以及产业园建设运营、中医药产业发展和国际交流合作情况。习近平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要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让中医药走向世界。这不仅显示了总书记对中医药事业高度关注,也为中医药事业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9年5月,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首次纳入起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章节。ICD-11的正式发布有助于中国建立与国际标准相衔接并体现中国中医药卫生服务信息的统计网络,从统计分析的角度彰显中国中医药服务在人类健康服务中的能力和地位,有利于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与世界各国医疗卫生体系融合发展,为世界各国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奠定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
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这一意见是对十九大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高度关注,相信这将是我党历史上专门部署中医药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也将成为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的又一指导与遵循。
十九大报告对中医药的新定位、新要求,让中医药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高度,要紧抓新的发展机遇,迎接新的发展挑战,担负新的历史使命。相信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将凝神聚力、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中医智慧!新时代的中医药事业将以崭新的姿态,奏响中医药传承发展新乐章。(本文来自中国中医药报,记者秦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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