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B末日!央行一首凉凉送给你
有很多大老板,生意做得大,流水很厉害,一天几十万,甚至我见过一月流水几千万的大老板。
银行砍权益也就算了,近日央行发布了一条新规,这才是大老板们的末日。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都需要向央行报告!
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为落实《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 3 号发布)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机制,提高资金监测有效性,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执行大额交易报告制度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文件,我这里只划重点。
非银行支付机构(自然包含收单)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 20 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外币等值 10 万美元以上(含 10 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外币等值 1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这是文件截图:
通知所下达的单位包含: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本通知所称的非自然人客户,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其他账户,包括他人的支付账户、本人或他人的银行账户;其他的银行账户,包括本人或他人的银行账户。
用人话说,就是各位各种形式有业务往来的各家银行超过上限都要上报。
都上报央行意味着什么,我想各位大老板很清楚。
一首凉凉送给你。
上报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以后天天山珍海味的大老板,只能吃十块钱团购的DLB套餐了。
做生意不容易,且交易且珍惜。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想到了吗?
不知道什么是央行?看此文:
这张卡放水力度如何,看留言你就知道了:
花式割韭菜,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