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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到底从哪一本书开始?

燕大元照 2023-10-09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

提起法律,我们会想到很多能指导具体生活的法律:做生意要了解公司法、合同法,结婚要了解婚姻法,保障个人安全有刑法……但是宪法这个最基础的法律,往往被我们忽略了。因为宪法就像大气层,我们都生活在其中,它塑造了生活的形态,但我们却看不到它。

普法更是如此,很多读者希望通过一些更实用易懂或更有趣的专业书来推开法学大门,进而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那么今天的书单,可能更合适这些读者去观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

(精编本)

高铭暄 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精装本)于2012年在北京大学出版,并获得国家图书奖提名奖。本书详细记录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起草及诞生过程,是高铭暄先生的代表作品,也是新中国法学史上的一部重要作品。本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的精编本,分为上下两卷,上卷主要围绕1979年我国刑法典的孕育与诞生,对新中国成立后多个立法稿本以及立法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归纳分析。下卷主要围绕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对刑法典修订之前的单行刑法和立法稿本进行了梳理,对刑法典修订后出台的单行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和立法解释进行了解说。




《刑法的启蒙》
陈兴良 著

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本书以轻松活泼的笔触处理枯燥晦涩的材料,具有可读性与启迪性。





《法的门前》
彼得·德恩里科  邓子滨   编著

谁赋予了法官的审判权力?警察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如何看待律师的道德伦理?谁来证明我们个人身份的合法性?本书将带你推开法律之门,步入法律迷宫,感受思辨与探索之乐。书名取自卡夫卡的一篇寓言故事。一个乡下人试图求见“法”,却终其一生被守门人挡在法的门前。乡下人习惯了等待和恳求,而守门人则习惯了与乡下人对峙。




《法律稻草人》
张建伟 著

本书是张建伟教授关于法律学术、法学教育以及司法实践的一系列短文精品,文章或借题阐发或针砭时弊,但都恪守学术界限,阐释法精神,言短意长,点到为止,隽永中包含深趣,是比较难得的法律人文读物。




《法学之门:学会思考与说理》

〔日〕道垣内正人 / 著     张  挺 / 译

这是一本由著名法学家撰写的有助于人们学会思考与说理,通过10个有趣且值得深思的案例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的书。在日本,“法学入门”类书籍是非法律人士了解法学,法学院学生在学习部门法之前,乃至高中毕业生决定是否选择法学专业的常见读物。法律不只是法律人的法律,而是全社会的法律。《法学之门:学会思考与说理(第4版)》,正是希望在带着我们思考、说清上述问题的同时,帮助我们学会思考、说清更多问题。




《法律解释(第6版)》
罗尔夫•旺克 著   蒋毅,季红明 译

“法律解释”是法学方法论的一个子领域。法律解释将陪伴法律人整个职业生涯,因此初学者就应当处理好这个问题。内容丰富的法学方法论作品有许多,但都需要(读者)对法秩序有深入的了解,迄今为止,除本书之外只存在极少数适合初学者的作品。本书试图向人们介绍,即使作为初学者也必须了解的关于法律解释的知识。它也适宜于希望了解法律人的解释工作的非法律人。



《一辩到底》
艾伦·德肖维茨 著  朱元庆 译

一位“滔天前浪”暮年时分的超长总结陈词,详尽展示法律人生的极致状态!近三十年来历任美国总统均成为艾伦•德肖维茨的客户。这只是德肖维茨辉煌履历的区区一页。本书是德肖维茨这位当代美国法律界教父在步入古稀之年后给世人交出的一份职业生涯“总结陈词”。这部个人回忆录详尽记叙了他投身法律逾半个世纪的精彩故事。读者随着他的文字,辗转于哈佛法学院讲台、国会听证席与联邦最高法院审判庭,遭遇拳王阿里、迈克尔•杰克逊、涉嫌杀妻的辛普森甚至穷途末路的利比亚前领导人卡扎菲。德肖维茨以充沛的情感回顾了自己人生长路上看到的风景,也让读者感慨万分。




《要命的选择:霍尔姆斯杀人案、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
雨果·亚当·贝多 著

本书源自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雨果•亚当•贝多教授1995年春在塔夫茨大学开设的一系列讲座。贝多教授在讲座中选取了三个著名的案例——既有真实发生的“美国诉霍尔姆斯案”,也有经典的虚构案例“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试图让听众(以及读者)共同思考:当遭遇特殊情形,无论怎样选择都会导致有人丧生,这个时候,我们该如何做出“要命的选择”?通过这样的“头脑风暴”和“良心煎熬”,贝多教授展示了“道德决疑法”这种已有千年历史的伦理分析方法在当代依然旺盛的生命力。



致敬司法燃灯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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