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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文脉丨诗词篇 05: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
寄扬州韩绰判官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寄扬州韩绰判官
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译文:
青山隐隐约约绿水千里迢迢,秋时已尽江南草木还未枯凋。
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你这美人现在何处教人吹箫?
注释:
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属官。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
迢迢:指江水悠长遥远。一作“遥遥”。
草未凋(diāo):一作“草木凋”。凋:凋谢。
二十四桥:一说为二十四座桥。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一说有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五:“廿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扬州鼓吹词序云,是桥因古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此,故名。”
玉人:貌美之人。这里是杜牧对韩绰的戏称。一说指扬州歌妓。教:使,令。
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