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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

法青苑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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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将于11月12日举行。为帮助参考民警准确把握相关知识点、有效开展复习迎考,本期将对2016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单项选择题部分进行解析。

2016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分,共10分)


1.甲县公安局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主动公开办案情况。某日,甲县公安局在网上公开了办理吴某卖淫案的情况和其“车震”视频等有关证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执法公开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B.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是执法公开的内容之一

C.县公安局不应当向社会公开吴某“车震”视频

D.若吴某卖淫案的情况可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应当由甲县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制作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执法公开、执法为民、调查取证的保密要求、制作执法公开信息的部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提出,执法为民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甲县公安局开展执法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是实现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路径。因此,A正确。

(2)《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16条第1款第3项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公开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是向特定对象公开的内容,也是执法公开的内容之一。因此,B正确。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吴某卖淫案中“车震”视频属于其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不应当予以公开。因此,C正确。

(4)《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22条规定,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由制作、产生或者保存该信息的内设机构负责。法制部门不是办理吴某卖淫案的部门,不负责制作、产生、保存该信息。因此,D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为图利,明知乙将苏丹红用于生产咸鸭蛋,无照生产仍向乙出售苏丹红,致使乙生产的咸鸭蛋给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

B.丙找丁(某县公安局局长)帮其办理取保候审,经丁暗示,丙送丁10万元,丁收下。后丁担心事发,便将该10万元用于局里办案支出。由于丁未将贿赂据为己有,丁不构成受贿罪。

C.戊深夜将某大佛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石刻)的佛头割掉拿走卖给己,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毁损文物罪追究戊的刑事责任。

D.庚(某煤矿主管安全生产的队长)在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为了避免法律追究,指使辛对受重伤的3名工人藏匿不送医院治疗,致使该3名工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庚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经营罪、受贿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甲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苏丹红,并提供给乙生产咸鸭蛋,构成非法经营罪,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A错误。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贿赂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丁具有受贿的故意,收受丙的财物后因害怕而将赃款用于单位办案支出,构成受贿罪。因此,B错误。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3款规定,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建筑、古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事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戊采取将佛头割掉的破坏性手段盗窃大佛石刻文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C错误。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阻挠开展抢救,导致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对被害人进行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庚作为主管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指使辛藏匿3名受伤工人,致使受伤工人因无法得到救治而死亡,庚与辛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对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D正确。


3. 关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通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安机关对涉嫌帮助恐怖活动罪的甲刑事拘留后,认为通知其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不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公安机关对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乙执行逮捕时,认为通知其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不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乙的家属。

C.公安机关对丙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丙和有关单位。

D.公安机关决定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除非有无法通知的情形,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丁的家属。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通知。

(1)《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甲涉嫌帮助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其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不在24小时以内通知。因此,A正确。

(2)《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2款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通知乙的家属可能有碍侦查不属于逮捕后24小时以内不通知家属的法定情形,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因此,B说法错误。

(3)《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2款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丙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丙和有关单位。因此,C正确。

(4)《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2款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因此,D正确。


4.民警李某、张某根据群众举报在KTV查获正在吸食毒品的刘某(男,24岁),将其口头传唤带回公安派出所进行的吸毒检测,其拒绝检测。经查,刘某曾被责令社区戒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使用传唤证对刘某进行传唤,在返回公安派出所后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所长,并补办批准手续

B.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批准,可以对刘某进行强制检测,并对刘某进行登记

C.对刘某应当作出强制隔离决定,期限为1年

D.如对刘某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应当由刘某户籍地公安机关将其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口头传唤、强制检测、强制隔离戒毒。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1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刘某正在吸食毒品时被抓获,属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民警可以对其口头传唤。因此,A错误。

(2)《禁毒法》第32条规定,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刘某拒绝检测,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对其强制检测。刘某属于吸毒人员,应当对其进行登记。因此,B正确。

(3)《禁毒法》第38条第1款第4项规定,吸毒成瘾人员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由第47条第1款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刘某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再次吸食毒品,应当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且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2年。因此,C错误。

(4)《禁毒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应当由作出强制隔离决定的公安机关将刘某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因此,D错误。


5.民警王某在处警过程中,驾驶的车辆与张某的车辆发生剐蹭。王某处理完警情后,与张某商议解决车辆事故时,两人发生争执,王某将张某推倒致其轻微伤。张某向公安机关投诉王某,公安机关经调查决定对王某作出警告处分,并停止执行职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对警告处分不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警务督察部门可以对王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7天的决定

C.王某对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该决定暂停执行

D.王某在上一年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如本年度再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处分的救济、停止执行职务的执行、民警辞退的条件。

(1)《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认为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王某对警告处分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警务督察部门可以对王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10日以上60日以下的决定。因此,B错误。

(3)《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第14条第3款规定,申诉期间,停止执行职务、紧闭决定不停止执行。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30条第1项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王某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应当予以辞退。因此,D正确。


6.甲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李某刑事拘留,并经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届满后13个月,甲县公安局未移送起诉也为撤销案件,张某、李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李某的赔偿请求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B. 赔偿义务机关为甲县公安局和甲县人民检察院

C. 如张某申请撤回赔偿请求,李某的赔偿请求应当一并撤回

D. 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申请和赔偿救济途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第3项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1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案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张某、李某被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甲县公安局未移送起诉也未撤销案件,张某、李某符合被采取逮捕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A正确。

(2)《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张某、李某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了逮捕措施,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为甲县人民检察院。因此,B错误。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部分赔偿请求人非经全体同意,申请撤回或者放弃赔偿请求,效力不及于未明确表示撤回申请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其他赔偿请求人。张某单独申请撤回赔偿请求,李某未明确表示撤回赔偿请求,张某申请撤回赔偿请求的效力不及于李某。因此,C错误。

(4)《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应当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因此,D错误。


7. 20国集团峰会期间,某市民警李某在火车站广场执勤,随机选取陈某查验其居民身份证。陈某手持火车票,称因赶火车没有时间配合检查,拒绝出示居民身份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可以查验陈某的居民身份证

B.李某查验陈某居民身份证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C.李某不能扣押陈某的居民身份证

D.陈某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扣押居民身份证的情形、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民警李某在火车站执行职务,需要查明陈某身份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其居民身份证。因此,A、B正确。

(2)《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3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陈某不属于被监视居住人员,对其不能扣押居民身份证。因此,C正确。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陈某仅有不配合、拒绝出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属于积极主动的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D说法错误。


8.某市A区公安分局对李某(市人大代表)故意伤害张某立案侦查。后来该公安分局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需撤销李某的案件,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B.侦查期间取得的李某的供述可以作为办理其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证据使用

C.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前,A区公安分局应当报经A区人大主席团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许可

D.张某如果对处罚决定无异议,A区公安分局无需将处罚决定书复印件送达张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案件、刑事案件中取得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对人大代表决定行政拘留、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第1款第2项规定,经过侦查,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李某不构成犯罪,应当撤销案件。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9条和第152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理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办理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中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办理其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B正确。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9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李某是市人大代表,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前,应当报经市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7条第2款规定,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2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论被侵害人张某是否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均应当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张某。因此,D错误。


9.黄某在天天酒店开了一间房,纠集钱某等人在房间里打麻将赌博。公安派出所接到举报前往天天酒店查处。民警到达酒店大堂时,酒店服务员江某与黄某熟悉,便悄悄给黄某打电话,通知其有警察到酒店。民警到房间后,发现黄某等人已经逃跑,现场留下800元现金和一副麻将。后将黄某抓获,黄某供认该800元是自己打麻将赢的钱,未来得及拿走。经查,黄某5个月前曾因吸毒被处5日行政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黄某应当从重处罚

B.江某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对现场发现的麻将应当扣押,期限为30日,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D.扣押麻将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民警在笔录上签名即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从重处罚的情节、为赌博人员通风报信、扣押。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第4项规定,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黄某5个月前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对其从重处罚。因此,A正确。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4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构成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江某是旅馆业的从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活动时,为赌博人员黄某通风报信,其构成为赌博人员通风报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B错误。

(3)《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扣押限于涉案的财物。第25条第1款规定,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延长扣押期限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不能批准。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3条第1款第4项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盖章。由于黄某等人逃走,民警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一同签名或者盖章。因此,D错误。


10.张某(17周岁)在大排档喝酒,喝醉后向老板钱某赊账150元,钱某不同意,张某辱骂钱某并砸酒瓶,钱某报警。民警王某、谢某赶到后,对张某进行口头传唤。张某便倒地耍赖,拒绝接受传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构成强迫交易、故意毁损财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可以使用手铐对张某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C.可以使用警绳将张某强制传唤回公安派出所,立即向所长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D.如传唤张某,对其询问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并应当通知其父母到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寻衅滋事、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传唤、询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张某酒后强行要求钱某赊账,并砸酒瓶,属于强拿硬要、任意毁损、占用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规定,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对张某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约束至酒醒,但不得使用手铐。因此,B错误。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2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3条第3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第44条规定,情况紧急,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办案民警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张某倒地耍赖,拒绝接受传唤,可以使用警绳将其强制传唤至公安派出所,并立即向所长报告,补办批准手续。因此,C正确。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规定,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第55条第1款规定,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案情复杂,且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因此,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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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公安法制

编辑: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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