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案例】一个油漆工在工作结束后,在公司的淋浴间内清洗,结果……

人社君 厦门人社 2020-02-25


工作时发生工伤

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


郑某是厦门市某叉车公司的喷漆工

工作结束后

在公司提供的淋浴间内进行身体清洁时摔伤

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件事的具体细节吧~


案 例


郑某,系厦门某叉车公司职工,工作岗位为喷漆工。

2016年2月20日,郑某在公司特种车间作业完毕后,在公司提供的淋浴间冲洗时不慎滑倒,导致左拇趾肿痛。

其伤后赴厦门中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左足拇趾骨折。

其公司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内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其为工伤。


解 析


该事故虽然不在郑某油漆作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发生,但考虑到油漆工作具有特殊性,职工在作业结束后均需冲洗后才离开用人单位,冲洗是工作的正当延续。

因此,郑某在淋浴间摔伤属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情形,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

依 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人社君这些微信也很有用哦~


点击可查看

往期内容

1、【解读】首次参保的新生儿如何办理社保卡?新手爸妈快收藏~

2、【福利】招这些厦门生源毕业生,用人单位还能享受社保补贴!互相转告!

3、【解读】童鞋们,想要在暑期打工,这些事必须知道!



厦门市人社局新闻宣传中心出品

来源:厦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编辑:林妙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