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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厦门企事业单位:快来申报2018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吧!

人社君 厦门人社 2020-02-25


眼看2017年已经要进入最后两个月

厦门的各企事业单位

是否也已经做好了

2018年的用人计划了呢?

为掌握我市新一年度毕业生需求情况

做好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与服务工作

市人社局将开展

“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工作

请一起来看看

具体应当如何申报吧!


一、申报内容

2018年度厦门市用人单位所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申报方式

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单位账户内的“需求管理”模块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

四、申报流程

五、注意事项

(一)重视需求申报,按时完成工作

毕业生需求信息是我市制定支持毕业生就业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接收高校毕业生也是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科学制定2018年度需求计划,并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逾期未申报的,将影响该单位当年度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办理及相关人才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准确预测需求,科学制订计划

厦门市各用人单位(包括部属、省属驻厦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及实际需要,填报本单位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对毕业生需求的数量、学历层次、专业要求等资料的填写应科学合理,切合实际。

单位需求计划在执行中允许根据实际情况作数量、学历及专业等方面的合理性调整,对所接收的毕业生,只要符合我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接收规定,即可申报接收。因此,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应以单位实际需求为依据,避免多报、虚报或少报,提高需求预测的准确性。

(三)各用工单位要做到应报尽报

往年未做过毕业生需求申报的企业,应先进行账号注册后再登录申报。各企业单位如果没有毕业生接收需求时,也应做到零申报(即当2018年无接收计划时,也应上网注册后,登录填报毕业生需求数量为0)。

事业单位应在编制限额内申报。市、区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应当在核定编制内制定本单位2018年毕业生需求计划。市、区属事业单位经编制部门同意使用编制外工作人员的,“用人性质”一栏应选择“编外”。

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在申报需求计划时,只填报中介机构自用的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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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处

厦门市人社局新闻宣传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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