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入厦门?请收下这份攻略!
最近不少小伙伴
都在后台问人社君
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厦门该如何办理?
人社君整理了一份办事攻略
有需要的小伙伴快点收藏起来吧~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下列两类人员需注意:
1
在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人员(即在非户籍地参保,且在该地首次参保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流动就业参保时,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其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归集到其待遇领取地(户籍地或原参保地);
2
参保人员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异地补缴养老保险超过3年(含)时,转出地应向我市社保机构提供由当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否则不予接续异地补缴期间的缴费年限。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缴费地不在户籍地,厦门为其最后缴费地且累计缴费满10年的(建立临时账户的除外)。
2 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1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正在厦参保(未停保且至少已有一个月缴费到账)或在厦保留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视同缴费)的;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厦门,但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各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均不满10年的;
注:以上所说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均指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同时满足规定标准的那一时点(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或50周岁,且本人累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3 经厦门市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转入时为本市户籍的人员需注意:若是已满足转入条件但从未在本市有实际缴费的人员,应先到地税部门登记个人信息,待5个工作日以后方可提出申请;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至申请转移期间无户籍迁出记录的,方可提出申请。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通过调动进入我市的,还需提供调入我市的调令、调动通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6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代办的事项),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迁入或调入我市的,如果在迁入或调入后首次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的年龄超过规定年龄(详见“申请规定”条款中关于“规定年龄”的解释,下同),本人必须在经办窗口提供的《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告知书》上签字确认。需缴交超龄保险费的,应填报《参保人员转入异地社保关系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准确无误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转移基金或《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不含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银行办理时间)
人社君需要提醒大家: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
常常会出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错误等情况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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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实际转入的基金总额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中填写的转移基金总额不符。
问题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中的信息不规范,比如记账错误或不规范。
问题三: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无法立即修改错误的信息。
厦门社保经办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对沟通
争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配合修改
因此
希望办事市民能够谅解
也希望办事市民能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沟通
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共同将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错误信息修改正确
接下来
人社君还将为大家解读
如何办理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小伙伴们敬请关注哦~
人社君这些微信也很有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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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厦门市人社局新闻宣传中心出品